讓農村群眾出行更通暢
農村公路條例草案提交審議
本報5月26日訊(記者 劉文韜 通訊員 向健生 路險峰)農村公路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條件。今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農村公路條例(草案)》。草案對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部分農村公路失管失養
列席會議的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劉明欣介紹,近10年來,我省農村公路建設飛速發展。截至2012年底,全省包括縣道、鄉道、村道在內的農村公路總裡程約18.85萬公裡,鄉鎮通暢率達到100%,建制村通暢率達到90%。
同時,我省農村公路建設也存在一些問題:還有近10%的建制村未實現通暢,主要分布在湘西等地區;農村公路養護和管理還存在缺陷,部分農村公路出現了失管失養現象;農村公路中的村道在全省農村公路網中所佔比重為54.6%,但其建設、養護和管理的地方立法相對滯後。因此,有必要儘快制定實施《條例》。
新建縣道、鄉道應不低於四級公路技術等級
在上位法的基礎上,條例草案對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作了統籌規範:明確農村公路規劃納入我省交通運輸發展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村道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編制;農村公路建設應充分利用現有道路及設施進行改建、擴建,新建縣道、鄉道應不低於四級公路技術等級,村道應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一般不低於四級公路技術等級。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資金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我省農村公路大規模建設任務即將完成,養護是今後工作的重點。條例草案從3個方面完善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規定縣道的養護由相關的公路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鄉道的養護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村道的養護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行管養分離,農村公路養護項目符合招標條件的,應當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養護工程專業單位;建立以政府投資為主、鼓勵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資金籌措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農村公路嚴禁擅自設卡、收費、罰款
從全省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中存在的共性方面問題考慮,條例草案對在農村公路上擅自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損壞農村公路、危害農村公路安全和影響農村公路暢通的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針對當前農村公路上農用機具、農業機械、超限運輸車輛行駛損壞路面等突出問題,條例草案對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農業機械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從方便生產、採取防護措施、保障應急通行等方面作出了規定。條例草案還對相關違法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及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