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網食品
原標題:湖北玉如意芽業豆芽再次檢出禁用植物生長調節劑
近日,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0年第11期)。
綠源魚樂匯銷售2批次淡水魚檢出孔雀石綠,曾因同樣問題被罰1萬元
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鱈鯽魚(淡水魚)(購進日期為2019-12-30),孔雀石綠檢出值2.3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鯿魚(淡水魚)(購進日期為2019-12-30),孔雀石綠檢出值1.5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原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食用檢出孔雀石綠的食品,可能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危害。
綠源魚樂匯曾因其供貨的鯽魚檢出孔雀石綠被罰款1萬元。
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湖北省潔源檢測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2日對武漢市武昌區江魚人家餐館經營的江喜頭魚(鯽魚)進行抽樣檢驗。抽檢結果顯示,孔雀石綠項目不合格。該批被抽檢不合格的江喜頭魚(鯽魚)由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配送。
對此,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違法所得540.1元,並罰款100000元。
湖北玉如意芽業豆芽再次檢出禁用植物生長調節劑
武漢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龍庭店銷售的湖北玉如意芽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芽(生產日期為2020-01-13),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0.131(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2019年11月08日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9年第31期)中,也有1批次湖北玉如意芽業生產的黃豆芽因同樣原因被通報。武漢武商量販店連鎖有限公司惠濟量販店經銷的湖北玉如意芽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0.032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據其官網介紹,湖北玉如意芽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於各類芽苗菜研發、生產、深加工的科技型企業,是全國唯一一家芽菜行業新三板掛牌企業(證券代碼:831760)。湖北玉如意芽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湖北玉如意農業集團有限公司。
另外,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黃浦路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豆芽(購進日期為2020-01-13)和綠豆芽(購進日期為2020-01-13),均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210(mg/kg),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0.134(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於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並能調節植物株內激素的平衡。但由於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原農業部、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
另有2批次羊肉檢出禁用獸藥
武漢市江漢區聞小叢鮮肉經營部銷售的羊肉(購進日期為2020-01-01),克倫特羅檢出值2.9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克倫特羅屬於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作為飼料添加劑用於畜牧生產,對動物有明顯的促進生長、提高瘦肉率及減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中規定,β-興奮劑類藥物(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為食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檢出克倫特羅的食品可能會引起中毒,誘發心律失常,出現心悸、頭暈、乏力等症狀,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
武漢市江岸區萬事順肉業經營部銷售的羔羊後腿肉(羊肉)(購進日期為2020-01-13),氧氟沙星檢出值67.6(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氧氟沙星屬於喹諾酮類藥物,具有抗菌譜廣、活性強等特性,曾被廣泛用於畜禽細菌性疾病的預防和治療。《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原農業部公告 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食用檢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