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地評線】東湖評論:用好「林長制」,青山不負人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意見的提出,是深化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一理論的深度實踐。全面推行林長制,讓國家的每一寸林地都「有人可管,有人可治」。
我國疆域遼闊,但森林資源面積小,資源數量少,地區分布不均。過去,對森林資源過度開發利用,使得森林資源儲備越來越少,因而對森林資源開展保護迫在眉睫。位於河北省的塞罕壩地區,歷史上是個山水富饒、資源充足的寶地。後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開墾放牧、亂砍亂伐等破壞行為,使得「萬頃林海」變成「荒無人煙、鳥獸難尋」的地方。塞罕壩的典型例子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沒了青山,不會有柴燒」。森林資源的保護任務重大,使命艱巨。
全面推行「林長制」就是對過去經驗的總結。近些年,我國全面推行「河長制」,保護水資源,維護水環境,治理水汙染,取得了良好的收益,使得河流有了更好的治理。吉林開展了河湖清「清四亂」,持續改善河湖面貌,解決河道頑疾,讓過去的「汙水溝」變成乾淨河道;重慶推行了河長制,推行「一河一長」,治理了水土流失,減少了入河泥沙量;深圳市成立志願者河長聯合會,聯合各方力量,保持水土,取得了成效。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博採眾長,古為今用。如今,林長制也是在過去的實踐經驗基礎上的繼承和發展,我們應不斷探索,不斷深化,落實「林長制」,保護好森林資源,形成長效機制,助力林地保護新發展。
全面推行林長制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需要各個地方、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因地制宜,依靠制度優勢,「先試點,後推廣」。譬如,根據各地實際氣候、水源、土壤等地理條件因素,通過專家開會論證,科學治林,依法治林;通過制度約束,建立林長會議制度,設立市、鎮、鄉三級林長,每一季度開展工作進度審查,依靠系統完善的考核審查機制,激發各級「林長」活力;建立投入保障機制,完善公共財政支持林業的政策措施,加大林業建設項目投入。各地依據實際情況,加強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得護林任務有堅實的基礎;開展義務植樹等志願活動,持續加強「護綠」,堅持人工造林,項目造林相結合,實現造林綠化;設立林長制公示牌,標明森林資源概況、林長職責、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全面推行林長制,還需要適應各地的實際,不斷摸索出一條科學的,可行的森林資源保護的長效發展道路。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想要破解生態環境保護難的怪圈,全面維護綠水青山,不能僅僅依靠政策的維護,還需要轉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培養大眾的生態保護意識。需構建和完善教育系統,通過教育的手段,提高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廣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環保意識氛圍;發揮輿論媒體的宣傳作用,在潛移默化中轉變人的思想觀念。
《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出臺目的不僅僅是作為一項政策,更需要公眾對於生態保護具有強烈認同感,增強行動自覺,形成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合力,共同為子孫後代造福。
稿源:荊楚網
作者:丁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