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報導,因荷蘭報導出現水貂感染新冠病毒傳染人的兩起事件後,在當地時間6月9日,荷蘭的一座大型水貂養殖場的超過6萬隻水貂集體遭殃,被養殖者用毒氣殺死。不完全統計稱,這個國家至少已經在一個多月時間裡殺死了超過37.5萬隻水貂。
路透社報導稱,這兩起疑似動物傳人病例是在4月份被發現上報的,這也是全球疫情到現在唯一報告的動物傳染人類事件。在經過定奪後,政府下達了撲殺「病毒區域」所有的水貂的命令。於是養殖戶們被迫在兩個月的時間內,把自家養殖的水貂通過各種手段殺死後集中處理和深埋,這給當地養殖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但是外界最關心的是,這種動物傳人的病例是否得到了確切證實。報導顯示認定「動物傳人」只是因為昆德爾市的兩個水貂養殖場員工被發現感染新冠肺炎,而醫院的排查認為他們沒有接觸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患,於是水貂就成為了政府認定的「元兇」。由於不知道是哪個水貂感染的人類,政府幹脆下令把所有的養殖場裡的水貂一起滅絕了。
這個事例上報給世界衛生組織後,立刻被全球醫療研究者們關注。但流行病專家反駁稱,全球有超過500萬新冠肺炎感染者(在5月份的數據),在荷蘭上報之前無一例是確切被驗證接觸動物傳播的,且一旦會有動物傳人事件,在這個大數據下只有兩例感染,根本不可能機率這麼低,且荷蘭的上報以及驗證過程都沒證據支持,是極其不負責的。
而德國法蘭克福生物研究實驗室的一名教授也同意這個觀點,他認為報告一例確鑿的動物病毒傳人事件,至少要有非常準確科學的接觸日期、發病日期、發病規律、動物血液採集抽樣結果、新冠肺炎病毒檢測過程等數據,才可以進行分析論證。
因為新冠病毒的潛伏性特別好,還會有無症狀的感染者,有可能在十天二十天前接觸一個攜帶病毒陌生人就被感染了,這是有概率的。而「荷蘭方法」僅是因為他們「好像沒接觸過其他病人」而感染了新冠就認定是「動物傳人」,實屬荒謬。
同時在國際上一片質疑聲中,荷蘭政府的執著行為反而愈演愈烈。政府先是下達了把昆德爾市附近的十個養殖場裡水貂全部滅絕掉,然後最高法院又頒布了一項法令,即全國140多個水貂養殖場都必須在2024年前關閉。這讓所有養殖戶叫苦不迭,因為政府給他們的補償遠遠不夠。
但有人評論稱,荷蘭政府的做法至少比世界上其它國家做的要好得多。無論兩起事件是否為真實的動物傳人,至少他們已經做到把所有的疑似源頭都撲滅了,這是一種高度負責的精神,相比於美國等國家感染情況如此嚴重還不限制民眾帶著病毒到處亂跑的另一個極端,顯然荷蘭的做法更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