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中小學校安全條例》明年3月1日起實施

2021-01-13 中國網

新華社蘭州12月17日電 (記者 白麗萍)近年來,學校安全成為社會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為了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基礎設施薄弱、校園暴力和意外傷害事故時有發生等問題,《甘肅省中小學校安全條例》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據甘肅省教育廳介紹,聚焦近年來校園頻發、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問題,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措施。例如針對近年來由於心理障礙、家庭矛盾造成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多發問題,條例明確了公安機關、衛生健康、住建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職責,同時明確了學校和監護人對學生心理健康的保護責任。

尤其針對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性侵害安全教育欠缺問題,條例與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銜接,從建立健全預防處理協調機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以及防控與處置的具體措施等方面做出規定,如:學校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學生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學生的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學校主管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學生及時採取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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