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留意周圍在建工程的話,會發現在工地的顯眼位置標明了工程監理單位信息。按照國家法律要求,建設單位取得工程項目後,必須通過委託工程質量監理機構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那麼工程質量監理的工作內容有哪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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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監理的工作內容有哪些,是什麼?
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李若律師解答: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未經監理工程師籤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籤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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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李若律師解析:
工程監理是指對工程項目,社會化、專業化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業主的委託和授權,根據國家批准的工程項目文件以及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合同條款、設計文件等。運用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承包企業的行為和責任權利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約束,提供專業化的服務,保證工程建井然有序而順暢的進行,以實現項目投資目的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
竣工驗收中的主要監理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在竣工技術預驗收和竣工驗收之前,監理機構應提交竣工驗收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報告,並準備相應的監理備查資料。
2 監理機構應派代表參加竣工技術預驗收,向驗收專家組報告工程建設監理情況,回答驗收專家組提出的問題。
3 總監理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竣工驗收代表監理單位解答驗收委員會提出的問題,並在竣工驗收鑑定書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