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這輩子沒正式認過乾親,卻多了一個兒子,隔壁小男孩,比我弟弟小兩歲,從小就喊我媽為「乾媽」。
鄰居從結婚後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動手,雞飛狗跳的。
夫妻兩個人勢均力敵,真幹起來的時候,鍋碗瓢盆全都招呼上。
可憐鄰居的小孩子,剛會冒話的時候就總往我家送,他開始叫「媽媽」,我媽說這孩子可憐,「叫乾媽吧」。這一叫就是將近30年了。
鄰居早就離婚了,確切地說,寶爸離了三回了。
小男孩從小跟著孩子爸爸,叫了三個人「媽媽」,只有一個是親的,也不管他。兩三年見一次是常有的事。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出臺了,簡稱《民法典》,提出了一個新概念「離婚冷靜期」。
很多人不以為然,「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啥時候能設立個結婚冷靜期呢?」
離婚冷靜期,究竟咋執行?
大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辦理離婚對數為267.8萬對,離婚率為2%;2019年這一數字達到了415.4萬對。
看著這組冷冰冰的數字,沒婚配的人,仿佛對婚姻少了些期待。
而結了婚的人,對婚姻隱隱地也有了一丟丟的恐懼心理。
自從2003年《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離婚審批期的規定,離婚手續變得方便、快捷。
甚至很多衝動型的夫妻當天就能拿到離婚證。
80後、90後的婚姻,閃婚、閃離、未婚先孕的都不稀奇!
這也讓時代定格了一代人,「你們年輕人的愛情,我們看不懂」。
到哪能買「後悔藥」去?看了這組復婚數據,心情複雜!2016年,中國民政局的數據顯示,復婚人數達到了39.85萬對,玩呢?
去年疫情期間,某短視頻平臺上一個視頻很是火爆。
一對離異的夫妻來復婚,工作人員很是納悶,疫情這麼嚴重,其實感情到位了,不必急於在這一時的……
女子掩面,有些不好意思,男子則大咧咧地表示,「這不是有了嗎?著急辦準生證。」
越往後男子越顯得胸有成竹,工作人員心領神會,麻溜利索地成全好事,等著迎接新生命吧!
從今年1月1日開始,新民法典來了,多了一個「離婚冷靜期」。
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攏共分五步——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
「橫插一槓子」的冷靜期,是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後,給您一份回執單,為期30天。在這30天內任何一方不想離了,拿著身份證和回執單來,按步驟撤回即可。
當然了,如果你臉皮比較薄,或者恰好這陣子不在當地,那也不要緊。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又30天內,雙方並未共同到場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可還行!
你可以把它理解為「預登記」制度,我們先申請著,然後回家再好好想想,財產該咋分,孩子跟誰,最重要的是,確定沒有感情了嗎?
還有很重要的內容需要及時提醒給您,對於遭受家暴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並不受「冷靜期」限制。
請證明你已不再愛他/她,心死了,婚還沒離成
趙本山帶著小瀋陽上春晚那年,有一句臺詞火遍全球,「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人死了錢沒花了」。
套用在婚姻裡就是「心死了,這婚還沒離成」。
民法典還有一條新規,十分引人注目: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律師張麗珍解讀,分居一年,是不能在一個房子裡居住,同房不同屋不在此範疇。
而且因為工作原因分居兩地的,也不屬於這個範圍。
如何證明感情不和呢?她提出了一個比較有操作性的辦法,在分居的同時,最好是第一天起。
雙方可以互發微信溝通,表明「就此別過」之類的話語,加以輔證。
作為一名離婚律師,她見慣了婚姻裡的林林種種,再說得透徹些,是鮮為人知的「黑暗面」。
當我聽到這段話時,非常理智,但心卻是拔涼拔涼的。
「問你一個問題,愛過嗎?」「愛過,現在不愛了。」「如何能證明?」
唉,從你天天玩遊戲不顧家那天起,從你讓我獨自挺著孕肚去生產起,從你和另一個女人半夜甜言蜜語起,一切都變了,早都不愛了……
關於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你想「靜一靜」嗎?
無論是「鋒芝離婚」,還是馬蓉與王寶強的風風雨雨,財產分割是個熱門。
人不愛了,錢不能少,那些一時頭腦發熱喊出「淨身出戶」的人們,如今也不~好~使~了!
民法典新規指出,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那麼誰是過錯方呢?出軌、家暴、遺棄子女、不盡撫養義務……而無過錯的一方,可主張對自己給予適當的照顧。
這裡所說的「照顧」,只是偏向,並不是完全剝奪,也不意味著有過錯就要「淨身出戶」。
而另一個關注焦點在孩子身上。父母離婚了,有的搶著要孩子,有的搶著「不要」孩子。
拖油瓶是對離異家庭孩子最大的「標籤化」,話難聽,路更難走。
父母分開了,過了若干年後又組建了新的家庭,他們各自都找到了心儀之人,可孩子的DNA是不能改變的。
如果你在離婚時給孩子植入過多親人的仇恨,那是在自私地改變孩子的性格和命運。好聚好散,不香嗎?
在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後,有人調侃說「離婚也不怕,一家一個娃」。
調侃歸調侃,假如有一天真的面臨這種情況,煩請你想一想當初為什麼要追生二胎?難道不是怕老大孤單嗎?
新規指出,將優先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尊重8歲以上子女的真實意願選擇。
所以,以往你歲數大,不能生育了,甚至有人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做了絕育手術,孩子多半會判給你,得給你留個後啊!
現在我們都靜下來聽孩子說,優先從孩子的角度來考慮去留,而不是家長。
2021來了,你可以解讀,你可以分析,惟願永遠都沒有機會去參透這些條條款款,活出自己的幸福生活,加油!
我是糖果媽媽,一個學習成長型的寶媽,專注孕產和育兒,想要輕鬆養娃別忘了關注,糖果媽媽團隊將為您的育兒之路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