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林,大學剛畢業,正在四處找工作之際,突遭家庭巨變。父親出軌,母親離家出走,讓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分崩離析。
女孩一面找工作,一面四處打聽母親的下落,然而父親對此卻不管不顧,依舊和情人鬼混,這讓她憤怒到了極致。
一天晚上,她在家給父親打電話,可父親一直不接電話,這讓她非常生氣,直接拿出柜子上的白酒,一口氣全乾了。
帶著酒意的林走進衛生間時,看見了她養的一隻小貓。
怒火中燒的她失去了理智,抓起小貓塞進旁邊的一個盛滿水的水桶中,將小貓活活淹死了。「不受控制」的她並不作罷,把怨氣繼續發洩在死去的小貓身上,拿起菜刀將它肢解了——頭、四肢、骨頭和四濺的血液。
現場慘不忍睹、極度惡劣,而林居然還將這些用手機拍了下來,發到自己的網絡社交媒體帳號上面。
這一晚,女孩就在小貓的屍體旁睡著了。第二天醒來,她為自己的行為感到了震驚和懊惱……
其實,在家庭變故前,女孩很喜歡小貓,這隻小貓是她從集市上花了400多元買來的。女孩曾給它精心布置了小窩,挑最好的貓糧,買了動物殺蟲水,還為它準備了玩具。
可是,自從父母感情出現問題後,女孩對小貓的態度發生了變化。心情好的時候,對小貓照顧得還是很周到;心情不好時,就會一腳把它踢開。
其實,是小貓對她的那種信任眼神和祈求憐憫的樣子,讓她看到了現在孤獨無助的自己。她恨這個懦弱自憐的自己,轉而變為憎恨小貓。
虐殺小動物一般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承受壓力過大,無意間發現虐待動物可以緩解自己的壓力,偶爾的行為成為一種習慣;另外一種是本身承受了暴力或者冷暴力,不能夠對施暴人進行反擊,所以選擇對弱於自己的生命下手。
女孩林的情況就是兩者皆有,一方面父母離婚、工作未定讓她的壓力突增,另一方面父母的杳無音信與不理不睬讓她感到極致孤獨,內心承受著巨大的冷暴力。
女孩本身沒有有效的渠道排解自己的負面情緒,當無意接觸到虐待這一行為時,她感受到了實施虐貓後的一種輕鬆體驗,達到滿足自我排解的需求。
虐待動物者內心的矛盾心理
弗洛伊德精神動力論的本能學說中提到過,人的死之本能是表現為生命發展的一種對立力量,代表著人類潛伏在生命中的一種破壞性、攻擊性、自毀性的驅力。當其能量向外投放時,則表現為破壞、攻擊、挑釁等,當其向內投放時,則表現為自我懲罰、自我毀滅等。
施虐者已失調的本能將通過本我這一部分來滿足,潛意識中,他們想對一切可以加以虐待的東西進行破壞。但社會規範約束了他們的行為,他們知道,若不分對象,對人進行虐待,除了遭受良心的譴責外,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種要求人採取某種既能滿足自我要求,又能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來控制這種情緒的方法稱為自我防禦機制。
最終,他們遵循社會規則,調節自己的行為,對小動物進行虐殺,以代替更壞的行動。
你可能認為,虐殺小動物的行為已經夠變態了,屬於不合理範疇。但是,在他們看來,這種行為比其他更過分的行為(如殺人、自虐等)要好得多,他們認為這種滋味防禦機制屬於合理化範圍,並且能夠接受自己的這種行為。
他們會在內心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開脫,比如,他們會認為「大家都吃肉,那麼大家都在殺動物。我不就殺了幾個動物,也沒什麼大不了。」或是「我養的動物我做主」。他們無視了自己行為的本質——以虐殺別的生命來獲得快感的行為,與普通的屠宰行為是完全不同的。
從某種程度上說,施虐者還存在著一定的良心和道德感,因此適當的引導和調節,可以恢復成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不過,如果任其發展,一旦虐待殺戮動物的滿足感無法到達他們的要求,殺人犯就是他們最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