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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年購買的精裝修房,眼看著就要交房了,無意中發現自己的房子竟被開發商作為樣板房對外展示,而自己作為業主卻毫不知情!福州天空之城的業主弋先生告訴FM全媒體《維權超給力》,目前,除了口頭道歉,他到現在都沒有接到開發商任何答覆。
該小區業主聊天記錄
被作為樣板房展示,業主竟毫不知情
今年11月,小區A1業主群裡有人發了幾張樣板房的照片,弋先生驚訝地發現,無論是單元號、樓層、面積、裝修風格都與自己買的房子相似。為核實真假,第二天,弋先生約了該樓盤置業顧問,以購房者的身份去看了這套樣板房,這一看,把他給氣壞了!
弋先生
「我上去之後發現確實是把我的房子作為樣板間在展示,我就把攝像頭打開,錄下了整個看房過程。我上去看的時候也有其他人在看,但是只有我和我的置業是有穿鞋套進去,其他人都是直接踩進去,銷售人員鞋子上還都是泥!」
弋先生拍攝的視頻顯示看房者及銷售人員並沒有穿鞋套
除此之外,弋先生還發現房間的門板、櫃體、牆面等都已經出現了汙漬或者破損。他壓住怒火,詢問現場銷售人員,將這套房子作為樣板房,是否有經過業主本人的同意,銷售人員回復,「有跟業主溝通過,並且應該有籤訂租賃協議。」弋先生又問,房屋損壞了如何處理?銷售人員回復,「會重新裝修,並把損壞的部分修復」。聽完回復後,弋先生當場表示自己就是這套房子的主人。
弋先生家的門板上的瑕疵
弋先生「我當場就提出來我是這套房子的業主,為什麼我沒有收到過這個消息?為什麼我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租來做樣板房?銷售人員聽到後,非常意外。」
銷售人員稱樣板房是向業主租來的
FM全媒體記者從弋先生發來的家中視頻看到,房子內門板、櫃體、牆面出現了一些瑕疵。
弋先生提供的房間內出現了瑕疵
弋先生2018年買的這套房子,2019年辦理了不動產登記證,並已經開始還房貸。根據購房合同,交房時間在今年12月31號,但房子出現了不同程度損毀,他很擔心能否準時交付。「我現在的訴求就是開發商要在交房之前,把家具、門、牆面等等都重新裝修。同時房子既然已經在我名下,開發商這一行為侵犯了我的權益,應該要進行賠償。」
弋先生的購房發票及不動產登記證
事發第一時間,弋先生就開始和開發商協商溝通此事,從他拍攝的視頻中記者看到,銷售人員現場道歉,並稱對於這件事也是「一頭霧水」,但會在約定時間按照交付標準整改到位。
弋先生「銷售部相關負責人說,之前可能由於他們流程上的問題沒有和我溝通,順勢拿這個房間作為樣板房,他跟我道歉。對於我提的訴求,他說要找領導討論下,兩天之內給一個回復,結果等了兩天沒有任何消息。」
置業顧問稱不知情開發商未做回應
FM全媒體記者守明隨後電話聯繫了弋先生的置業顧問翁女士。翁女士表示,對此事並不知情,同時也無法提供知情者的聯繫方式。
翁女士「這件事情我這邊也無權給您回答,說實在的,這個事情已經超出了我們置業的範圍。」
翁女士告訴《維權超給力》,會將記者的採訪訴求及聯繫電話向領導反映。但截至發稿,記者沒有收到任何來自開發商的回覆。
天空之城樓盤
律師:雖有不妥但不涉及侵犯所有權
那麼開發商的行為是否侵犯業主的房屋所有權?《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福建新世通律師事務所周林律師看過弋先生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後表示,其右上角寫明是「預告登記」,這意味著房子只是被弋先生預定,但整個交易還沒有完成,產權還沒有到消費者手中,那麼在這期間,開發商有權對房屋進行改造、修復、或者挪作他用。「按照正常交易流程,是在交房後兩年內,開發商通知業主進行不動產權登記。」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羅平律師也表示,開發商的這一行為雖有不妥,但不涉及侵犯房屋所有權。
羅平律師「取得房屋的權利基礎,來源於買賣合同關係,買賣合同關係包含兩層,第一,我什麼時候給你辦產權,第二,我什麼時候給你交房。」
不過羅律師坦言,開發商沒有經過業主同意將其房子作為樣板房,損害了業主的知情權,因此弋先生可以要求開發商對房屋進行修復,以達到交付條件。如果到時候沒有達到交房條件,弋先生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羅平律師「如果因為做了樣板房,不符合新房的交房標準,業主可以要求二次施工或進行修復以達到交付標準。但其它方面的賠償(如經濟賠償)比較難,除非交房的時候質量上存在瑕疵,不符合交房條件導致延期交房,可以追究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目前,弋先生還未收到開發商的處理意見。關於此事進展,《維權超給力》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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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福建廣播FM全媒體原創稿件,記者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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