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的自由職業者,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都是由自己把握,但是高收入的自由職業者在繳稅納稅上同樣有較大的壓力。
在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下,高淨值收入的自由職業者依然面對著較大的個人所得稅壓力,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將項目外包給自由職業者後,要求對方提供增值稅票據,這讓不少無法給企業開票的自由職業者很是頭疼,若是去稅務局代開按照20%的勞務報酬扣除,到手的報酬就會縮水一大半。
那麼,自由職業者應該怎麼做,才能在合法面對稅時,更加自由呢?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勞務報酬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 費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雖然減輕了大部分自由職業者個人所得稅的壓力,但是對於律師、財務顧問、網絡主播等高淨值收入人 群來說,個稅壓力依然不小。
舉個例子,一位投資行業的FA(財務顧問)為一家創業公司完成融資後,獲得佣金100萬元,不考慮其他所得與其他各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情況下,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73080元。 除了個人所得稅,他還需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徵收率3%)29126元,以及附加稅費(城市建設維護 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3495元。
這位財務顧問獲得的100萬佣金收入共需繳納205701元稅款,所繳稅款佔此次收入的比例超過20%。 接著,他要向合作的企業開具勞務票據,此時,正確的做法應是填寫代開普通票據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稅務局申請代開票據,取得票據後提交給合作企業。 但事實上,許多自由職業者並沒有正確地開具票據,而是通過購買票據、掛靠關係票據等方式獲取票據,這些行為都存在較大的稅務風險,在金稅三期的嚴密監控下,稅務稽查隨時會落下。 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為了減輕稅負,二是為了避免跑稅務局的麻煩,其實,這些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稅務籌划去解決。
其實可以通過稅收政策,成立自己的工作室,以工作室的形式去解決,把勞務報酬轉變為個人經營所得,按照5%-35%的五級累進位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比如100萬的佣金,通過個人獨資企業納稅:
增值稅:100/1.03*3%=2.91萬
附加稅:2.91*6%=0.17萬
個人經營所得稅:100/1.03*10%*20%-1.05=0.89萬
合計:0.89+0.17+2.19=3.25萬
100萬的佣金按照核定徵收繳納3.25萬的稅金就可以轉入法人的私人帳戶,轉換納稅模式減少高薪自由人員的個稅壓力,提高個人的生活品質。這也是很多明星、網紅都在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而不是有限公司的原因。
個人獨資企業多以工作室、中心的形式存在,對於缺少進項成本企業所得稅壓力大的企業節稅效果尤為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