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的時候或許會遇到五花八門的拼客,如果是人的話,我們怎麼都可以理解與包容,但要是拼車遇到兩條狗,一部分人或許不會擔心,怕狗的人這一趟行程簡直就會成為「驚悚之旅」。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民王女士選擇滴滴拼車出行時,居然拼到了一位帶兩條大狗的乘客,途中,狗吠一路不停,王女士一直瑟瑟發抖。據稱,拼車的姑娘帶狗上車時,司機並沒有拒絕。事後,王女士的投訴頗費周折,目前滴滴平臺給予的解決方案是對司機進行口頭警告和相應處罰,以及返還王女士24元的乘車費。
30多分鐘的拼車路程,逼仄的空間,兩條大狗環伺在側,還不斷狂吠低吟,這未免太驚悚了。儘管滴滴司機可能確有不得已之處,比如擔心拒單被投訴,或者不願放棄訂單影響收益等,但這些說法,不過是託詞而已。讓大狗與其他乘客共乘一輛車,顯然是有問題的。
根據滴滴平臺相關人員介紹,平臺起草的乘客文明公約,本來就有關於拒絕攜帶寵物乘車(導盲犬除外)的倡議:拼車乘客請勿攜帶寵物或者活禽搭乘車輛;非拼車乘客攜帶寵物、活禽乘車必須提前徵得車主同意。再者,《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乘客不得攜帶無必要約束措施的動物乘車,導盲犬除外。
既然平臺有倡議,法條有規定,那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情形?類似的「驚悚之旅」如何解局?
首先,乘客應自覺履行相關規定與倡議。「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自律行為,也能夠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如果大家都不把倡議當回事,只想著自己方便,那到頭來只會讓大家都不方便。
其次,平臺要切實負起責任來。一方面,文明倡議不能止於文本,甚至成為一種形式主義。要告知乘客,傳達到每一個司機那裡,並成為其行為指導。也要形成一整套可操作的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夯實相關責任。另一方面,也要依法落實監管責任,以法律法規保護每一個乘客的合法權利。既然有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明確規定,那該處罰就必須處罰,不得隨意扭曲。
客觀而言,拼車因為涉及到諸多不確定因素,存在一些不測風險,規範起來較為困難。但有困難就要解決困難,絕不能因為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而讓乘客承擔全部風險。對此,監管方面應該及時出手。(斯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