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結核病日,不少人覺得結核是一種古老的疾病,其實離我們並不遙遠。山東省胸科醫院結核內科三病區主任、主任醫師林美英說,除了毛髮、指甲外,結核病會在身體各處「流竄作案」。而一旦進展為耐藥結核,治癒率會大大下降。關於結核病,這些知識你需要了解。
肺結核患者怎樣對待優生優育
已婚婦女如患活動性肺結核要暫時避孕。利福平、鏈黴素等藥物都不宜在懷孕期間應用,患肺結核婦女妊娠對病人和胎兒都不利。孕婦患嚴重的肺結核,胎兒可因缺氧與營養不良,導致發育不良或死胎。結核菌也可通過血行播散,在胎盤內形成結核病灶,經破壞絨毛後進入胎兒體內,傳染給胎兒。重症肺結核患者如果妊娠,應作人工流產,產後要儘快恢復體力,並繼續加強結核病的治療。
妊娠期婦女耐藥結核病的治療原則
所有生育年齡的女性病人應在初診的基礎上進行妊娠檢查。妊娠不是活動性耐藥結核病治療的禁忌症,但治療會對母親和胎兒造成很大風險。強烈建議進行耐藥結核病化療的未妊娠女性進行節育,因為頻繁而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對母親和胎兒均形成潛在的威脅。
考慮到妊娠年齡和耐藥結核病的嚴重性,對妊娠病人必須慎重做出評價。應充分考慮耐藥結核病治療的利弊,將治療的首要目標定為塗片轉陰,以保護分娩前後母親和嬰兒的健康。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則:
應在妊娠三個月後開始抗結核治療
如果病情嚴重立即開始治療。因為主要的致畸作用發生在妊娠的最初三個月,故治療應推遲到三個月之後開始。但推遲治療的決定應在分析治療的利弊後,由病人和醫生共同做出。這首先取決於臨床判斷是否有威脅生命的嚴重疾病的症狀和體徵(常反映為在過去的幾周內體重減輕和肺部病變)。治療開始時,可以使用三種或四種證實有效的口服藥物,隨後增加一種注射劑,產後可能還會立即增加其它藥物。
避免使用注射劑。在大多數情況下,氨基糖苷類藥物不應用於妊娠病人的治療方案,因其會對發育中的胎兒聽力造成毒性。捲曲黴素同樣可能有耳毒性的風險,但如果必須使用注射劑,捲曲黴素是一種選擇。
避免使用乙硫異煙胺。乙硫異煙胺會加劇妊娠病人噁心嘔吐,並且在動物試驗中有致畸作用。如果可能,應避免對妊娠病人使用乙硫異煙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