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名讀者聯繫到法制晚報「守候315」欄目,稱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了淘寶貸款記錄,這些人建立了「淘寶受害者QQ群」,聚集在一起商討維權途徑。
淘寶網於2010年起對杭州賣家首推「訂單貸款」服務,2011年開始向全國範圍推廣,「信用貸款」也同時推出。
資料顯示,QQ群創建於2015年1月26日,截至法晚記者發稿時,群內有112人,來自全國各地。接受採訪的25人均表示,自己對於「淘寶貸款」根本不知情,直到被通知逾期未還貸,甚至上了黑名單才知道。
法晚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兩人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其中陳先生勝訴,阿里主動向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出撤回陳先生的不良信用記錄。而另一人徐先生則因淘寶發放貸款的支付寶帳戶是其實名註冊,因此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訴訟維權 未在淘寶開店卻有不良記錄
河北承德市雙橋區法院審理了陳先生訴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名譽權案。
陳先生稱,2015年3月有人給他打電話,稱其用自己的淘寶店在阿里貸款公司辦了貸款,自2014年5月至今共欠付貸款本息3000餘元,要求償還。但陳先生從未在淘寶上開過網店,更沒辦過貸款。2015年4月10日,陳先生發現自己已經上了徵信黑名單。
陳先生懷疑有他人冒用他身份,向承德當地警方報案。經民警查證,確實有人以陳先生的名義在淘寶開店貸款。
陳先生認為,阿里貸款公司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貸款手續審查不嚴,貸款程序存在漏洞,造成了自己不應有的損失,使得自己被列入徵信黑名單,為此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雙方不存在債務關係,判令阿里貸款公司停止侵權,為自己刪除徵信不良信用記錄。
法庭上,阿里貸款公司代理人稱,經核實,申請貸款人上傳的身份信息確實與陳先生本人有不符之處。
阿里貸款公司當庭告訴陳先生和法官,該公司已經向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出撤回陳先生的不良信用記錄,「現經我公司核實,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已撤銷了原告的不良記錄」。
隨後,阿里貸款公司希望陳先生撤訴,並表示願意承擔訴訟費。2015年5月28日,法院準許陳先生撤訴。
河北法官:如果等判決阿里肯定敗訴
負責審理此案的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法院鄧立靖法官告訴《法制晚報》記者,這個案子阿里貸款公司如果打到底,他們會被判敗訴。
「從原告提供的證據來看,足以支持他的訴訟請求。」鄧法官告訴記者,原告的貸款,沒有他本人的籤字確認,他在淘寶也沒註冊過帳號,而他卻在人民銀行有關於阿里貸款的不良記錄。
「從原告提供的證據來看,我個人認為,原告的舉證完全盡到了。」鄧法官認為,從阿里貸款公司提供的電子合同來看,沒有原告本人的籤字,說明該公司在某些環節上是存在問題的,就證明了其在某些方面出現的疏漏,給原告造成了不當影響。
「阿里貸款公司在案件審理過中,主動將原告的不良記錄消除,原告這時已經達到訴訟目的,於是就同意撤訴了。」鄧法官說。
代理此案的河北德律律師事務所的陳建民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阿里貸款公司肯定有問題,否則不會請求我們撤訴。
轉讓淘寶店後產生4筆貸款告阿里被駁
「淘寶受害者群」成員之一徐先生也因逾期未償還淘寶貸款被納入銀行個人不良信用系統,為此他起訴了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陳先生告訴法晚記者,他把自己的淘寶店轉讓給了別人,結果發現有4筆貸款還款逾期。他認為,「支付寶與淘寶網店登記的都是我的聯繫方式,但放款的時候沒人給我打過電話。」
2015年底他起訴要求阿里貸款公司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停止侵害並向他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支付名譽損失費5000元。
法庭上,徐先生沒能提供證明不是他本人從阿里貸款公司貸款的直接證據。阿里貸款公司提交了多份淘寶信用貸款電子合同,支付寶公司出具支付寶身份認證信息材料,以證明支付寶帳戶是徐先生實名認證註冊的。支付寶公司還出具了一份支付寶轉帳匯款記錄,以證實阿里貸款公司已向徐先生發放了貸款。
對於徐先生個人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中心的貸款信用記錄,浙江阿里貸款公司稱「無權修改」。
2015年12月8日,杭州市餘杭區法院判決駁回了徐先生的訴訟請求。
該院認為,支付寶帳戶是徐先生實名註冊的並綁定了其銀行卡,阿里貸款公司的貸款遺留的電子合同及貸款金額,均有支付寶公司的記錄予以印證,貸款事實可以認定。
徐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說,他曾去青島市嶗山區中韓派出所報案,但警察告訴他管不了。
記者致電青島市嶗山區中韓派出所核實,民警表示不接受採訪。
記者調查
法律工作者:此類案件警方應立案
「淘寶受害者QQ群」中多人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曾去警方報案,但得到的回覆如出一轍:淘寶是受害者,他們沒有經濟損失,無法立案。
記者發現,從以往媒體報導來看,此前國內各地還發生過大量在銀行系統內的疑似「冒名貸款」糾紛,當事人去報案,往往也得不到警方立案,理由幾乎一樣——「你不是受害人,銀行才是」。
但在這些案件中,銀行往往不去報案,而是盯著當事人要錢,當事人試圖找到證據為自己洗白,但苦於警方不立案拿不到證據,最終陷入死循環。
北京律師陳楠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從法律角度說,公安機關是應該立案的。但在實踐中,絕大多數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導致類似的案件長期無法解決。所以,呼籲有關部門注意這個問題,出臺專門的司法解釋進行規範。警方出手調查,就可能使這些糾紛迎刃而解。」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工作者說。
淘寶客服:建議帳戶不要給他人用
法晚記者注意到,關於淘寶的貸款糾紛分為兩種:一種是淘寶「信用貸款」,一種是淘寶「訂單貸款」。
淘寶客服向記者確認,訂單貸款和信用貸款,都不需要對本人當面核實,也不需要本人籤字。
支付寶95188客服告訴記者,「淘寶貸款」與「阿里貸款」都是螞蟻微貸旗下品牌,螞蟻微貸、浙江阿里貸款公司、重慶阿里貸款公司均隸屬阿里旗下的螞蟻金融服務集團。
這麼多人反映貸款問題,公司是否有所覺察?對這一疑問,負責「訂單貸款」與「信用貸款」的支付寶95188的工作人員回覆:您說的例子和情況非常極端。現在可能有很多帳戶被不法人員盜用、盜款,所以建議帳戶不要借給他人使用。
既然有盜用帳戶現象,淘寶為何不發布警示?客服對此未做解答,只是表示「這個建議很好,你的建議我會如實做下登記反饋上去,後續希望有這方面的一個改進」。
記者了解到,按照銀監會發布的《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個人貸款業務均應遵守本辦法。
既然銀監會要求面籤,那淘寶貸款為什麼不履行面籤的規定?記者以個人名義致電「螞蟻微貸」客服,工作人員請示領導後回覆:網際網路金融是一種創新,為了便捷消費者所以不用面籤。
那這種做法是否經過了銀監會的批准?面對記者的追問,自稱負責解答疑問的「螞蟻微貸」工作人員回覆:螞蟻微貸確實不是「面籤」,也確實受銀監會監管。但目前像螞蟻微貸這樣方式的平臺比較多,目前銀監會對這種經營模式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可能後續這方面的業務還會增加。
律師:私下轉讓淘寶店有法律風險
同時,多名律師也提醒公眾,在網際網路時代,個人信息的保護變更愈加重要,法律風險意識也變得愈加重要。
北京律師陳楠告訴法晚記者,在禁止淘寶店轉讓的規定之下,私下轉讓意味著只是店鋪ID和密碼的轉讓,而從法律意義上,從淘寶內部系統的印證上,原店主仍被看做是被轉讓店鋪的店主。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新店主利用淘寶店貸款並欠款不還,原店主會被追究民事責任,承擔法律風險。因此,最好不要圖一時利益,轉讓淘寶店。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金平律師認為,作為店主應該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洩露,還要注意淘寶的貸款資格及合同內容,否則被盜後責任的承擔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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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家銀行形成不良記錄後,銀行會將客戶拖欠貸款信用卡惡意透支等信息上報徵信局,形成徵信系統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供所有銀行參考。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16條,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如果不良信息被納入徵信系統,個人或企業以後在銀行貸款將變得非常困難,也很難再申請信用卡。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25條,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經核查,確認相關信息確有錯誤、遺漏的,信息提供者、徵信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26條,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投訴。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