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為了幾千塊錢,
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秋冬季節
不法分子明知
非法狩獵、買賣、殺害野生動物違法
但在金錢的誘惑之下鋌而走險
……
案情簡介
近日,我局彈前派出所接到匿名舉報,稱沙坪鎮鄭某經常在山上放置捕獸夾,盜獵野生動物出售牟利。經過民警的秘密偵查,摸清鄭某採用一種捕獸夾,該捕獸夾一旦夾住獵物就會有簡訊發送至他的私人手機上。隨後他便上山收取獵物,等獵物累計到一定的數量就會將獵物賣出。
12月1日凌晨5時15分許,經過連日來的蹲守,民警發現鄭某開著一輛紅色SUV外出,車速很快一直在超車,很可能是有獵物在車上。在民警的努力下,迅速控制了車和人,當場在車的後備箱發現一隻活蹦亂跳的野生動物——麂子。
經調查,鄭某捕獲這隻近30斤的麂子後,」收穫」滿滿,認為可以「大賺一筆」,想不竟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目前,鄭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萬安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