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一名男學生看到一名醉漢當街調戲一對婦女,二話不說上前仗義相救,雖然被醉漢打了,但是男孩全程沒有還手。之後醉漢被警方逮捕,男孩獲得了警方的表揚。對於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很多人都非常佩服。
見義勇為確實是一種傳統美德,如果遇見不平的事情,很多人也會伸出援手。但是見義勇為有的時候也很難界定,有可能在我們出手之後,行兇者突然死亡了,這個時候到底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就有些難以界定了。
12月16日,貴州省貴陽中院對兩男子阻止醉酒男子調戲毆打女子,醉酒男子被捕之後在派出所撞牆死亡一案進行了二審宣判,被告人唐某華,楊某祥因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3年,結果與一審結果一樣。唐某華和楊某祥的家人對於這個結果都不服,表示會繼續進行上訴。
說起這件事情就要追溯到三年前,事發當晚,在貴陽東客站附近的街頭上,醉酒男子丁某在路上遇到了兩位女,子當街對女子進行了調戲,因為女子反抗,丁某對兩女子進行了毆打,並且將其中一人打成了重傷。
這兩名女子是唐某華的員工,唐某華發現員工被打就上前制止,跟丁某發生了衝突。由於丁某當時喝醉了,脾氣也比較大,就跟丁某打了起來。路人楊某祥經過看到了這一幕,覺得看不下去了,就上前幫唐某華制服丁某。
警方趕到現場之後,將丁某帶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裡,丁某多次用頭撞牆,之後就開始昏睡。警方也把丁某送到醫院進行了救治,去了兩次醫院,醫生都說他的「生命體徵正常」,「沒有問題」,之後民警又把丁某帶回了派出所。可第2天上午,民警就發現丁某死了。
經過法醫鑑定,丁某的死因是重型顱腦損傷。丁某死後兩個月,唐某華和楊某祥就被警方帶走了。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審理,原本一審認定造成丁某死亡的原因有多種,派出所撞牆不是主要原因。而唐某華和楊某祥兩人對丁某的毆打行為與丁某的死亡結果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最終唐某華和楊某祥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分別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和三年有期徒刑。
但唐慕華和楊某祥傑表示自己,雖然對丁某動了手,但是從來沒有打過他的頭部,於是提起了上訴。2019年12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裁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楚,證據也不足,發回重審。今年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二審,但是結果依舊維持了原判,這讓唐某華和楊某祥的家人無法接受。
看到有人當街毆打女性,估計誰都會見義勇為一下。很多人認為,唐某華和楊某祥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在那樣的情況下,為了防止醉漢做出更過分的傷害行為,大家只能先將其制服,他們的行為不應該認定為「毆打」。
來源:掌上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