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馬愛平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二級研究員曾令兵發公開信指出,龜鱉不可能是新冠病毒中間宿主,認為水生動物病毒不可能感染哺乳動物,哺乳動物病毒也不可能在水生動物體內增殖。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珠江水產研究所王慶也在中國水產網站發文質疑,文中提及,通過不同物種ACE2胺基酸殘基序列就推測龜類可能是中間宿主不科學。
怎樣看待這些來自水產行業的不同觀點?這些從水產科學角度的反駁是否站得住腳?科技日報記者獨家採訪了水產行業內的權威專家。
尚未發現人魚(包括龜鱉)共患的病毒性疾病
近日,暨南大學病原微生物研究院教授吳建國作為通訊作者之一在《醫學病毒學雜誌》上發表論文並得出結論:龜類也可能是將新冠病毒傳播給人類的潛在中間宿主。
文章一經發表,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二級研究員、國家大宗淡水魚產業技術體系病毒病防控崗位專家曾令兵發表了《為什麼龜鱉等不會是也不可能是新型冠狀病毒的中間宿主——致暨南大學病原微生物研究院吳建國教授的一封公開信》,在公開信中,曾令兵表示,吳建國的「研究」結果和推測實在是太主觀太武斷了,極度缺乏科學性與實驗依據,可以說極其不負責任。
對此,國家特色淡水魚產業技術體系崗位科學家、農業農村部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專家委員會專家、華中農業大學教授顧澤茂認為,曾令兵所言是有道理的。
「人與魚、龜鱉類等水生動物生活在不同介質環境中,人是恆溫動物,龜鱉類是變溫動物,有著較遠的親緣關係。病毒能否感染宿主,同受體結合只是病毒生命周期開始的第一步,有相應的受體可能會感染,但也需要的是宿主細胞的微環境能夠支撐病毒完成複製、裝配等其它環節,否則病毒也會死掉」。顧澤茂表示,即使龜鱉類的ACE2能夠同SARS-CoV2結合,因陸生動物與水生變溫動物的巨大差異,也不能推測龜鱉類就是SARS-CoV2的中間宿主。目前,發現的人魚(包括龜鱉蛙)共患疾病很少,僅發現有極少數的寄生蟲病。在人魚共患的寄生蟲中,魚、龜鱉、蛙等可能是這些寄生蟲的中間宿主。但人魚(包括龜鱉)共患的病毒性疾病目前尚未發現。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在《決定》中並未將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列入禁食範圍。
「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對此作了規範,根據各方面的一致意見,按照《決定》的有關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在解讀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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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通過嚴謹的科學實驗來驗證更有說服力
那麼,是否一定能判定龜鱉類不可能是將新冠病毒傳播給人類的潛在中間宿主?
顧澤茂認為,比起傳統的物種近緣關係認知和現在的信息學推測分析,如果能通過嚴謹的科學實驗來驗證,這樣更有說服力。「比如開展新冠病毒的龜鱉感染實驗,檢驗其是否能成功感染新冠病毒。」他說。
曾令兵在公開信利這樣表述:「病毒學是實驗科學,我們推崇病毒學的聖經『科赫法則』,有些重要的結論一定是需要嚴謹的科學實驗來驗證的,而不僅僅是推測!到那個時候,我們看到的就是無可辯駁的鐵證數據,中間宿主是誰就是誰,無需再推測,也不需要再描述為潛在的可能的。」
什麼是「科赫法則」?
在百度百科裡,這樣描述:科赫法則(Koch's postulates)又稱證病律,通常是用來確定侵染性病害病原物的操作程序。
科赫法則是偉大的德國細菌學家羅伯特·科赫(Robert Koch,1843~1910年)提出的一套科學驗證方法,用以驗證了細菌與病害的關係,被後人奉為傳染病病原鑑定的金科玉律。
科赫法則(Koch's postulates)包括:
1 在每一病例中都出現相同的微生物,且在健康者體內不存在;
2 要從宿主分離出這樣的微生物並在培養基中得到純培養(pure culture);
3 用這種微生物的純培養物接種健康而敏感的宿主,同樣的疾病會重複發生;
4 從試驗發病的宿主中能再度分離培養出這種微生物來。
如果進行了上述4個步驟,並得到確實的證明,就可以確認該微生物即為該病害的病原物。
因目前無法取樣調查,開展這類實驗較為困難
有沒有可能進行這類科學實驗?
顧澤茂坦言,目前來看,這種實驗實施起來比較困難。
「我國對病毒實驗的管理非常嚴格,一般的科研人員根本不可能接觸到、拿到可以作為實驗的新冠病毒。而且,這類實驗要求在是一定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一般是國家生物安全三級(P3)以上實驗室進行。但我國還沒有專門從事水生生物研究的P3或P4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顧澤茂說。
據傳染病原的傳染性和危害性,國際上將生物安全實驗室分為P1、P2、P3和P4四個生物安全等級。
顧澤茂介紹,他目前正在著手準備開展這方面的實驗,但現階段新冠肺炎的疫情處在最吃緊的階段,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研究人員還在加班加點實施藥物、疫苗等疫情防控直接相關的科研任務,尚無暇顧及龜鱉類等水生動物的問題。
他考慮先行啟動龜鱉蛙的流行病學調查,調查龜鱉蛙等水生動物是否攜帶SARS-CoV 2病毒,用科學數據來回應社會的關切。「但是目前尚處於疫情期間,不能到養殖場取樣調查。」顧澤茂說。
食用前充分的加熱便可殺死病毒
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不同的觀點?
顧澤茂強調,至於龜鱉類是否為新冠狀病毒潛在中間宿主,在缺乏依據和科學實驗結論的前提下,不能草率的下結論。但從目前已發現的龜鱉感染病毒來看,還沒以發現人魚共患的病毒性疾病,也沒有必要非要用極端條件,比如將其置於高濃度病毒環境中,或人為進行體內注射等,來試驗龜鱉能否感染新冠病毒。
「無論它是,還是不是,都不能草率的下結論。」顧澤茂說,從目前的科學認知來看,排除極端情況,龜鱉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極小。但如果能通過感染實驗來證實,這樣就更有說服力。或者國家科技管理部門立項支持水生動物病原體調查基礎專項,開展我國水生動物人魚(包括龜鱉蛙類)共患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看看是它們否存在相應的病毒。
「需要注意的是,要切實做好食用水生生物上市前的檢驗檢疫,並注意飲食衛生。只要保證食材的來源健康、流通環節衛生,沒有被汙染,加上食用前充分的加熱,便可以殺死(A肝或者其他)病毒,防止活病毒進入人體內。」顧澤茂強調。
來源:科技日報
編輯:嶽靚
審核:朱麗
終審:冷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