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9日電 澳洲網刊發文章稱,在澳大利亞,留學生及其他年輕海外勞工是實習求職陷阱的受害主體。無良僱主抓住年輕人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利用非法實習生項目,僱傭廉價勞動力。對於此類現象,澳大利亞公平工作專員發布警告,提醒留學生與教育機構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實習或其他求職騙局。
文章摘編如下:
近期,澳大利亞發生了一系列求職欺詐案件,很多僱主以可幫助應聘者積累工作經驗為由,招聘實習生。甚至一些工作機會還是學校等教育機構牽頭的,然而,一旦留學生或其他海外勞工正式上崗,他們就淪為僱主剝削的對象。
在一個案例中,一家壽司店的經營者和一名會計,因剝削實習生員工,而被處以近20萬澳元的罰款。聯邦上訴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獲悉,這家位於Wollongong南部的壽司店存在涉嫌剝削員工的行為。3名年齡在20歲至21歲的韓國女店員,被剋扣了總計51025澳元的薪水。這些女店員均來自韓國,持417打工度假籤證赴澳大利亞。
根據壽司店經營者提供的所謂實習協議,這些店員的平均時薪為12澳元至13.5澳元,每人每周工作4天至6天,每周工作時長超過38小時。不過,這份實習協議並不合法,而且壽司店提供的實習機會並不屬於學校實習任務的一部分,因而這幾名店員實際上屬於僱員,並非實習生。根據法律,他們的合法時薪為16.67澳元至18.99澳元,加班費為每小時23澳元至47澳元。
公平工作專員還發現,一些無良僱主還會以積累工作經驗為幌子實施剝削。在發生於布裡斯班的一個案例中,一家勞工僱傭公司正面臨法院指控,因該公司涉嫌通過一項非法的無償積累工作經驗項目,剋扣10名員工超過14000澳元的薪水。
據悉,這家勞工僱傭公司涉嫌介紹員工到該公司的客戶處工作,工作時長為3天至26天不等,但沒有給這些員工任何報酬。然而,這家公司被指從客戶那裡收取了酬勞,每人每小時15澳元。公平工作專員指出,此類員工依法應被定義為僱員,這意味著他們可依據最低工資標準領取酬勞。
對此,公平工作專員詹姆斯(Natalie James)表示,近期發生的一系列違法違規案件均突出了這一信息,即僱主將非法實習生項目作為獲得廉價勞動力的重要途徑,而這種行為會帶來嚴重後果。
她指出,在一些情況下,無償工作是被允許的,例如一些獲得批准的項目會包括無償工作的條件。然而,當員工實際從事的工作相當於正式僱員時,澳大利亞法律禁止僱主以實習的名義實施剝削。她稱,此類員工可根據最低工資標準,享有最低限度的僱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