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不通!人類可真是個兩面派!大街上,宣傳欄裡提出「要保護動物,動物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可真正的行為呢?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揭穿吧!
早上要去上英語課,所以來不及在家裡吃早飯,匆匆忙忙地到附近賣米粉幹的小攤上。就在那噴香誘人的米粉幹快要完工時……突然,一個人的手裡拿著的兔子吸引了我的眼球。
它真肥啊!就像一團絨球似的,被一位叔叔死死地拎在手中,那小腿可憐地一踹一踹,不停掙扎著,那白色的毛就像雪一樣的白。這個叔叔是買只兔子回家養嗎?如果是回家養的話幹嗎要捏得這麼緊,小兔子這麼可憐,也得給它喘喘氣嘛!我正納悶呢,不禁打量起那位叔叔來,直到我看見他口袋裡的那把鋒利的剪刀,才若有所思地……啊!不會吧!這個想法從我腦子裡蹦了出來,連我自己也被著實嚇了一跳!這位叔叔該不會是想把小兔子置於死地,然後,用小兔子的生命來換取自己一時的口舌的滿足吧!
只見叔叔麻利地把兔子放在石板上,我的拳頭不知不覺握緊了。眼看剪刀要扎進那鮮活的小生命的肉裡了,我難過地閉上了眼睛,睜開。閉上,再一次睜開。小兔子用儘自己的最後力氣掙扎著,跳躍著。可那罪惡的剪刀還是深深地扎進去了!時間在剎那間仿佛停止了,鮮血噴湧而出,仿佛在向我們哭訴、預示。
一隻可愛的小兔子,就這樣離開了世界,不明不白,無人傾訴!又有什麼辦法呢?人類就是那樣的殘忍,這僅僅只是普通的一面。我真想為小兔子大哭一場,去找那個叔叔算帳。不,這是異想天開,沒用的!
反問自己,能做些什麼?只有一種辦法了,做一個自我檢討!在我人生的短短十年中,我不知吃了多少雞、鴨,甚至是豬肉!又是一年冬天,恐怕,大多數家庭又吃狗肉、羊肉過冬至了吧!哼!說得好聽!為了讓冬天自己身體暖暖的、抵抗力強。這時,連我自己也慚愧地低下了頭,思緒萬千……其實我也間接地犯下這「滔天大罪」,只不過沒有直接去濫殺小動物而已。
低頭,為這隻代表著人類罪惡的小兔子默默祈禱吧!你不該就這樣死的,一路走好啊!(稿酬80元)
(孫昌建點評:一篇殺兔記,好就好在寫得具體而殘忍,不具體就不動人,不殘忍就是沒心沒肺。殘忍是很難寫的,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更為可貴的是作者寫出了懺悔意識,覺得自己也間接地犯下這「滔天大罪」——這是比什麼都重要的。這世界的一草一木其實都跟我們直接有關的,因此低頭不只是祈禱,而是沉思,然後從沉思中獲得感悟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