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和武警從職務到軍銜基本上是一一對應的,但是公安和軍隊及武警的對應關係,很多朋友就不太清楚了。特別是公安部部長兼任武警總部第一政委,依此類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州、盟)、縣(區、旗)公安局長分別兼任同級武警總隊、支隊、大隊第一政委。同時,還有武警警衛部隊、邊防部隊、消防部隊的指揮權是在公安部等規定。
軍銜欄前面的為基準軍銜,後面的為輔助軍銜。同時,我軍軍銜按照「一職兩銜、一銜三職」的原則設立。也就是說任意一個基準軍銜,不但是本級軍官的主要軍銜,而且是剛擔任上一級職務、資歷淺的軍官的輔助軍銜,也可以是長期擔任下一級職務、資歷深的軍官的輔助軍銜。用小平同志當年的話來說就是「年輕幹部需要培養,他們的軍銜可以低一些,職務可以高一點。老幹部的職務可以低一點,軍銜可以高一點。」
軍隊和武警有軍職和軍銜,公安有行政職務和警銜,它們之間又有怎樣的對應關係呢?請隨我來看看吧。由於表格篇幅有限,軍隊、武警、公安三者之間的職級警銜軍銜對應關係,分別用三個表來對照說明。最後用一個總表來簡單概括三者之間的對應關係。
武警警衛部隊、邊防部隊、消防部隊屬於武警和公安雙重領導單位,在公安部設有警衛局、邊防局、消防局作為指揮機關,和武警黃金、森林、水電、交通等專業警種指揮部是正軍級單位。
武警北京市總隊、武警新疆總隊是正軍級,其他省市區武警總隊都是副軍級。其軍政首長一般都授予少將軍銜,少部分剛提拔不久的掛大校軍銜。
各省公安廳警衛局、邊防總隊、消防總隊是正師級,其軍政首長一般授予大校軍銜,部分老資格軍政首長可授予少將軍銜。北京市公安警衛局是副軍級。
副部級:公安部及安全部副部長、政治部主任、紀檢書記、省公安廳廳長且兼任省委常委(或副省長)的高級警官,一般授予副總警監警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