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如不加以引導,很容易誤入歧途。揚州儀徵就有個「熊孩子」,多次實施盜竊,而家庭無管教能力,最終他被送進收容所教養。警方在審查一起未成人盜竊案件的時候,發現嫌疑人王某和另外一個人一起盜竊。檢察官介紹,案發時,王某還不到16歲,他夥同另一名嫌疑人吳某在儀徵城區、化纖生活區等地,採用撬門入室等手段,盜竊摩託車、電動車、手機等財物。而在2018年-2019年期間,王某竟夥同他人實施盜竊70多起。
王某年齡雖然比較小,還不滿十六周歲,但是他在整個案件的作案過程中,手法是很老練的,有一定的反偵查經驗。而且在和比他年齡大的人一起實施盜竊的時候,王某起到了一個組織指揮的作用。根據《刑法》: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但可以責令家人或監護人加以管教。而王某的父母早已離異,從小就缺乏家庭管教,如果再任由他迷失,對自身成長和社會穩定都將產生不利影響。為此,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收容教養一年。
經過持續矯治,目前王某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危害性,表示會積極接受教育、改造。6月7日,這起對罪錯未成年人收容教養的建議案被列入江蘇省「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十起典型案例。據了解,2019年以來,揚州市檢察機關對罪行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35人,起訴119人,保持了必要的司法震懾;對於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堅持依法從寬處理,不批准逮捕65人,不起訴86人。檢察機關表示,將進一步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時,精準幫教涉案未成年人,助其回歸正軌。
(素材來源:揚州新聞頻道)
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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