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微信公號俠客島(ID:xiake-island)2月17日報導,17日上午香港法庭宣布,2014年負責「佔中」清場的7名香港警察全部被判兩年,不可緩刑。「佔中」作為大規模違法活動,「溫柔如保姆」的香港警察,在「佔中」79天裡鞠躬盡瘁,立下汗馬功勞。如今,「佔中」者普遍獲輕判,警察卻鋃鐺入獄,賠盡前程,是什麼道理?
文章引述美國知名學者福山的觀點說,良好的社會離不開三塊基石:強大的政府、法治和民主問責制。英國法官杜大衛的這個判決,進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前兩塊基石。這個判決重新撕開了傷口,令社會對立再次升級。從「佔中」到政改失敗再到這次判決,香港社會應該對路在何方有更深的領悟。
以下為報導全文,題為「媒體:警察入獄佔中者笑了,可香港未來呢?」
2014年負責「佔中」清場的7名香港警察,今天(2月17日)全部被判入獄兩年。這個判決,讓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當場痛哭失聲。另一邊,「佔中」支持者和反對派媒體一片歡呼。
「佔中」是大規模違法行動,香港警察在「佔中」79天裡,承受著違法佔道者雨點般的言語辱罵、肢體衝撞、雨傘戳刺、尿液噴灑,辛苦萬分地連續作戰,為香港立下汗馬功勞。如今,「佔中」者普遍獲輕判,警察卻鋃鐺入獄,賠盡前程,是什麼道理?
讓人淚崩的判決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子。
2014年10月14日晚,幾百名違法「佔中」示威者衝上馬路,用鐵柵欄、裝滿水的大型塑料障礙物和水泥磚塊,堵塞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幹道——龍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動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糾纏和推撞,其間,被稱為「大狀黨」的香港反對派成員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後拒捕。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
2015年10月,曾健超和7名警員分別被起訴。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襲警和拒捕罪,被判監5周,因刑期短而獲保釋。香港警隊內部力挺7人,為他們籌得1000萬港元,協助聘請「星級大狀」應戰。
2月14日,7名警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並須立即收押。今天(17日)早上,英國法官杜大衛判刑時稱控罪嚴重,以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初犯、服務社會、失去長俸及處理「佔中」時承受壓力,額外減刑半年,總刑期兩年。
從普通老百姓的角度,這種判決顯然是毫無道理的。判決之前,香港法院外便聚集大批民眾,舉著「警察抓賊是天職」「佔中暴徒要收監」「天地有正氣」等標語,高喊「警察無罪」等口號支持7名警察。首被告被裁定罪成後,香港市民寫了逾千封求情信給法庭,為他求情。香港導演高志森因不滿判決,公開斥杜大衛是「狗官」。17日判決生效後,一名女子在庭外嚎啕大哭,她冷靜下來後表示,自己和警察非親非故,只是覺得判決對警察很不公,「判重了」,「警察很難做」,而且曾健超並非無辜挨打。
17日,「保衛香港運動」約40人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發起人向警察遞交感謝卡,對警察在「佔中」期間盡忠職守致以謝意,表示希望香港特首梁振英運用權力特赦7名警察。
自由裁量權
人類的判斷永遠無法不受立場影響,法官如此,島叔也如此。但既然是寫文章,島叔就不能直接下一個「判決不公」的論斷。我們先不做結論,只說幾個事實。
首先,香港適用的是屬於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認法律本身不可能完備,立法者只可能注重於一部法律的原則性條款,法官在遇到具體案情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條款的實質,作出具體的解釋和判定。通俗的說,上一次的判決結果,可能形成下一次的判決依據。
也就是說,英國法官杜大衛在這次判決中,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他的立場,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判決結果。如果他是站在維護警察執法權、維護香港社會治安風氣、打擊違法犯罪者的角度,就會輕判警察。如果他強調的是違法者的「人權」,就會重判警察。
其次,我們不能因為杜大衛是英國人就認定他支持「佔中」,但是英國對「佔中」的態度,是舉世皆知的。可以說,香港之所以會鬧出「佔中」這回事,和港英政府離開香港前十幾年處心積慮埋下的政治地雷(比如中英談判後的十多年間突然填鴨式地猛給香港塞入英國發展了400多年才形成的民主制度),是分不開的。與此同時,香港的法律系統很大程度被英國法官和港英政府培養出來的人士把持,也是不爭的事實。
第三,香港警察在「佔中」期間的表現,被外界形容為「溫柔如保姆」。在同樣適用判例法的美國,警察對付違法者從來不心慈手軟,前不久,美國民眾抗議川普就職時,被警察打得頭破血流的場面還歷歷在目。如果有人膽敢襲警,哪怕是有襲警嫌疑,就很可能會被當場擊斃。美國警察誤殺了不少被錯認為有襲警嫌疑的黑人,但因此被定罪的警察是極少數(除了那位可憐的華裔警察)。美國之所以如此維護警察的執法權,是因為如果警察失去權威,社會秩序就會崩潰,到時候老百姓所受的將是千倍的傷害。那麼,作為香港法官的杜大衛,判案時有沒有考慮香港的社會治安問題,考慮香港會不會再次出現「佔中」、旺角暴亂的可能性呢?
潘多拉魔盒
在許多法律人士眼中,法律恐怕只是一場翻雲覆雨的遊戲。普通人很難想像,那看似嚴謹的規則下,可以玩出多少顛倒黑白的花樣。臺灣曾有一個例子,一個兇徒砍人十幾刀,控方律師痛斥此人喪心病狂毫無人性,辯方則認為,砍了十幾刀都沒把人砍死,說明避開要害,心存仁慈。此時法官如何裁量,就是「自由心證」的事了。
警察過度執法當然是問題,但在香港,真正的問題在於警察的執法權威不足。香港和臺灣作為新興的民主地區,都出現了同一現象:政府不夠強、法治不夠硬而民粹甚囂塵上。港臺警察同樣都是「溫柔如保姆」,幾乎已經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了,如今偶然出點意外就被重判,只會令這一問題更加惡化。將來,如果香港再出現類似的違法行動,如果西方國家再次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哪個警察還敢出來執法?所以這個判決,可以說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
福山在其新書中,強調秩序良好的社會離不開三塊基石:強大的政府、法治和民主問責制。杜大衛的這個判決,進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前兩塊基石。「佔中」黯然收場後,被撕裂的香港社會本已在慢慢彌合。但這個判決卻重新撕開了傷口,令社會對立再次升級。從「佔中」到政改失敗再到這次判決,香港社會應該對路在何方有更深的領悟。
趁著夜色,島叔還採訪了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教授顧敏康。讓我們來聽聽香港法律界專業人士對這個判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