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3日,遼寧省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某勇等16名被告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一案通過網際網路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是我國建國以來最大的鰭足類海洋動物盜獵案。
此案件共涉及42名被告人,7家被告人單位,分為三個案件審理,第一部分為獵捕部分,涉及16名被告人;第二部分為收購運輸出售部分,涉及11名被告人;第三部分為收購部分,涉及7家被告單位,15名被告人。此次審理的是獵捕部分。
長興島檢察院指控,2018年2月,被告人王某朋夥同被告人楊某超獵捕斑海豹幼崽4隻;2019年1月、2月,被告人劉某勇夥同被告人劉某書、被告人袁某朋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7隻;被告人王某朋夥同被告人楊某超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12隻,夥同被告人呂某京分兩次共獵捕斑海豹幼崽3隻;被告人陳某一次獵捕斑海豹幼崽10隻,陳某夥同被告人蔡某鑫分兩次共獵捕到斑海豹幼崽7隻,夥同被告人於某德、趙某廣獵捕斑海豹幼崽4隻。
2019年1月,被告人孫某輝夥同被告人孫某錦、鄒某慶獵捕斑海豹幼崽5隻;孫某章夥同被告人孫某秋獵捕斑海豹幼崽3隻;被告人林某喜夥同被告人呂某京獵捕斑海豹幼崽2隻。後孫某輝聯繫翟某堃(另案處理)將以上10隻斑海豹幼崽一併出售。
上述涉案斑海豹幼崽均被各被告人以人民幣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價格售出。
公訴機關認為,以上劉某勇等15名被告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孫某輝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
庭審中,公訴人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針對各項犯罪事實出示了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全部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此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編輯:席鋒宇 常煜 羅琪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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