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為了保護美洲獅,美國法律規定可以合法獵殺它
每年都有很多動植物在地球上滅絕,大部分物種的滅絕都少不了人類的影子,人類只在最近的幾十年才開始意識到保護動物,並制定相關的法律。但是在利益的面前,再完善的法律也擋不住人類的貪婪。比如非洲的大象、犀牛,亞洲的老虎,歐洲的猞猁,白令海峽的大海牛,澳洲的袋獅,以及亞馬遜叢林中很多未知的動物,它們即將消亡的原因或多或少都與人類有關。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愛護動物,保護自然,參加植樹造林活動,遇到受傷的野生動物要向相關部門求救。網絡上出現野生動物被殘忍射殺的照片,會招來網友的一片漫罵;若某某村民撿到奇怪受傷大貓,經動物保護組織救助並放歸野外,則會感動一片愛心人士。這些似乎都向人們傳達一個觀點:野生動物都是瀕危的,我們理所應當的保護每一隻野生動物,特別是處於食物鏈頂端的動物。
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並不見得。
首先,經過千百萬年的的演化,一個地區的動植物數量保持在動態平衡狀態。
以兔子為例,在其沒有天敵的情況下繁殖速度是驚人的。過度繁殖的兔群會造成大量植被被啃食,這樣就直接威脅到草原上的其它食草動物,如果不加以控制,其繁殖速度和活動需求都會對野生環境和人類生活環境造成極大威脅。在加拿大,雪地野兔每10年數量會到達一次頂峰,加拿大猞猁的數量也會隨之增加。
反之亦然,在有限的區域內,美洲獅數量過多,也會使食草動物的數量減少,美洲獅找不到足夠的食物,就去偷食牧場主餵養的牛羊,經濟損失每年達到數百萬美元。而要解決這個問題,要麼增加美洲獅的獵場(目前看來不太可能),要麼減少一定的美洲獅數量。
其次,合法獵殺一些動物,把有限的資源往更加需要保護的動物上傾斜
人類的欲望是填不滿的黑洞,與其費時費力完全禁止人們不許做這個不許做那個,不如制定嚴格的法律,讓人們的獵殺行為處在完全的監管之下。在這點上,美國的法律值得人們借鑑。
美國野生動物管理部門每年都要做大量的野生動物生態環境和數量的調查,並根據本州實際情況制定當年的狩獵規則。政府如果發現當年的動物數量增多並需要控制其數量,政府就會增加本州當年獵季動物獵票數量,反之減少動物獵票的數量。
通過出售獵票,以及有關狩獵運動相關產業的各種生產貿易活動,活躍了很多產業(如服裝、帳篷掩體、弓箭槍枝、靶場、漁具、船隻等等,當然還有很多就業機會在裡面),政府由此獲得了大量的財政收入,政府把相關收入重新投入到保野生資源管理和保護中去,長期下來就形成了一個財務和產業鏈的良性循環。
美洲獅也在美國政府的合法獵殺名單內,不過獵票數量很少,在正規途徑下,美洲獅是不會有種族危機的。
關於合法獵殺,你有什麼想說的嗎?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