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揚子津派出所民警接到一位市民報警,稱其出租的房子裡有個小寶寶正在大哭不止,而孩子父母卻不知去向。情況緊急,民警立刻趕往事發地。
狠心父母拋棄孩子
據房東介紹,這間房子的房客退房後,她就過來收拾房間,可沒想到,發現一個小寶寶獨自在房子裡,哇哇大哭。
起初,房東以為是孩子父母馬大哈,退房的時候忘記把孩子帶走。於是房東電話聯繫房客,對方的回答,讓人大吃一驚。
電話中,房客說不要這個孩子了。面對尚未滿月的小寶寶,房東不敢怠慢,立刻就報了警。
民警聯繫孩子家長
見狀,民警卞婷先給小寶寶穿好衣服後,又餵了些奶。隨後,民警把小寶寶帶回了派出所,並跟其家人聯繫。
孩子爺爺表示,這個孩子不是他兒子的,不關他家的事,讓民警直接跟女方家聯繫。民警聽後顧不上生氣,趕緊聯繫孩子的媽媽,好在孩子媽媽表示她正從南京趕過來,過了兩小時,孩子的媽媽來到派出所。
民警對孩子媽媽進行了教育,不管以後發生什麼事情,都不能把小孩丟了不管不顧。
交流中,記者得知,孩子媽媽叫小張(化名),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並且已經有了兩個孩子,離婚之後,就跟男朋友小何(化名)在一起了。本想兩個人在揚州找份工作好好過日子,哪知道孩子出生後,兩人的矛盾也爆發出來了。
小張說,自己並沒有和小何領證,他平時什麼事情都不做,打電話找他就關機,尤其是懷孕快7個月的時候,一次吵架後,他就離開並跟別人在一起了,這讓二人開始產生矛盾,經常因為此事大鬧。起初,兩個人的想法是,懷孕了就把寶寶生下來一起養,但是現在鬧成這樣,自己也沒有能力養這個小孩。
在民警教育勸說下,小張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同意把孩子帶回去撫養。
不管什麼原因,
把尚未滿月的孩子
丟在出租房裡肯定是不對的,
那小張的行為,
構不構成遺棄罪呢?
民警介紹,孩子母親目前的行為尚不構成遺棄罪,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遺棄罪是指賦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而孩子的母親在接到派出所電話後也及時趕到了派出所,也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大家,對年幼的孩子具有撫養義務,如果有觸犯法律的嚴重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眼下,小張也聯繫不上孩子的爸爸,她也沒有其他熟人,只好聯繫了前夫,而她的前夫也連夜從鎮江開車過來,把娘兒倆暫時接回了老家。
奉勸各位,
對待婚姻、愛情要慎重,
不要害人害己,
還連累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