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掏腸惡魔」喬建國一審被判死刑

2020-11-23 中國法院網

2005-01-17 18:56:04

  • 被告人喬建國在法庭上。

  • 庭審現場。

       1月17日下午3點30分,甘肅省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對喬建國殺人、傷害、搶劫、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掏腸惡魔」喬建國被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法院認定,被告人喬建國無視國法,曾因兩次犯盜竊罪被判刑入獄後又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勞動教養。釋放後,被告人喬建國不思悔改,對社會產生仇視心態。為洩私憤,滿足個人私慾,自2004年4月份以來,被告人喬建國乘夜深人靜之際,對單身女青年採取掐脖子、掏腸子等極其殘忍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殘害婦女。並採取毆打、語言威脅等手段,當場劫去他人財物,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未遂)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繫纍犯。其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故意殺死一人,殺傷一人,所犯罪刑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數罪併罰,從嚴懲處。法院一審判決如下:被告人喬建國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未遂)、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梁某、李某各種經濟損失9185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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