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車追尾撞了別人,對方說算了,肇事司機卻拉著對方不讓人走,執意說給對方賠償。不料小小事故起爭執,引來了派出所民警和交警。
經查,原來是肇事車男子醉酒駕車!再一查,發現其有醉駕前科。最終,這位男子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3月12日傍晚4點27分左右,交警瓜瀝執勤中隊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蕭山八柯線瓜瀝鎮生產灣橋紅綠燈路口,兩轎車發生事故還引起了糾紛。接警後,值班事故交警丁科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時報記者通過當時路段的視頻監控看到,一輛浙A紅色雪佛蘭停在右轉彎車道上,被後方行駛來的浙D黑色奔馳追尾。事故發生後,兩車駕駛座都走出一個人影,一直在路中間交談。
據丁科偉介紹,追尾事故發生後,被追尾司機已經放棄索賠,肇事者卻執意要索賠結果發生爭執。
聽到這裡,時報記者不得不感嘆一句:真是中國好司機啊!
「被撞的那位司機我看著是一臉的無奈,他的車子只有一點小刮擦,又有急事在身,就想算了要走,哪想到那個奔馳司機下車後硬是不肯,攔在前面拉扯衣服還糾纏。」談話間,雪佛來司機感覺到後方奔馳司機有酒氣,面對對方的不依不饒,最後只能無奈報警。
交警抵達現場後,經調查,奔馳車司機姓周,46歲,河南商丘人,在紹興從事工程承包工作,當天有事來蕭山辦理。
交警在詢問雙方當事人時,很明顯感覺到了奔馳車司機身上傳來的濃濃酒精味,走路一扭一拐的,答非所問。隨後對對奔馳司機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07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現場拍照取證後,帶著周某去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
據周某向交警反映,當天中午,他與朋友幾人在紹興安昌的一家小飯店吃飯,期間喝了不少酒。「和兩個朋友一起喝了2瓶2斤裝的紹興黃酒,之後,我們又叫了黃酒,你來我往的,具體我們又叫了多少瓶,我一共喝了多少,真的記不清了。結束後,我又到一朋友的工地喝茶聊天。然後有點事情要商量,就開車來了瓜瀝。」
周某表示,當天自己駕車行駛至八柯線瓜瀝鎮生產灣橋等紅綠燈時,前車的司機不知怎麼的下車查看,於是自己也下車了。之後發生了什麼自己真的記不清,只知道後來警察來了。等清醒過來,自己已在交警隊。
據悉,經鑑定,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89.7mg/100ml,屬醉酒駕駛。
交警通過系統查詢發現,醉酒駕車,周某並非初犯。
「我們進一步調查發現,2013年9月,周某就因醉酒駕車被查處並被吊銷了駕駛證,後被紹興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 丁科偉介紹說: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第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周某最快要到明年才能重新考證。」
這意味著周某此次被查獲,不僅僅是醉駕,還是無證駕駛,錯上加錯。
目前,周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宣判。
來源:青年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