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新城控股董事長猥褻女童案」犯罪嫌疑人王振華、周某芬被正式批捕。如憤怒的群眾們所希望的,案件正按照司法程序一步步向前推進,希望犯罪者終將得到嚴懲!
一次又一次的兒童性侵事件迫使為人父母者不得不深思: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孩子免受性侵?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如何將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臨床中,我接診的不少被診斷為抑鬱症、雙相障礙、甚至是精神分裂症的青少年患者,在深入交流中發現她們在成長過程中曾遭受性侵。
在後續深入的心理幹預過程中,我們更深深地感受到,性侵帶給青少年的痛苦是難以言表的,對她們心理、人生和家庭的摧毀力是巨大的!
網際網路上有很多教導家長如何防範、應對孩子受性侵的文章,值得家長認真學習。我從多年的臨床深度心理幹預經驗出發,總結了一些有所不同的發現和建議,希望對讀者們有所啟發。
01、慎防「熟人」
我在上周的「反思一」文章裡引用了一組數據: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至2016年,平均每天審結的兒童性侵案件超過7起。
而該數據只是冰山一角。
世界衛生組織《2014年全球預防暴力狀況報告》指出,全球範圍內每5個女童就有一個遭遇性暴力,在某些國家甚至每3個女童就有一個受到性侵犯。只是大多數性侵、猥褻幼童的事件並未進入公眾視野,更未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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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思二」中,我分析了施害者的心理:有相當一部分的性侵兒童者是戀童成癮者。他們對兒童的、扭曲的性衝動往往難以自控;而且,如今網際網路為他們提供了相互交流、觀看違法色情內容的便利,對他們的變態性心理進一步推波助瀾,最終走向實施犯罪的道路。
那麼,戀童成癮者有哪些主要特徵?家長們如何識別?
大部分戀童成癮者在一般的生活、工作上都趨於正常,甚至有不少待人和藹寬厚,人緣較好,在工作事業方面取得一定成就,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就是典型的例子。
可是,他們往往在未成年時期的性心理髮育過程遭受過疊加性創傷和(或)性方面的不良刺激,也或者是成年後因為精神空虛追求刺激而患上戀童成癮。
他們對成年女性的性衝動較弱,因此,往往難以建立穩定的、良好的戀愛關係或婚姻。換言之,他們很可能明明條件不錯,但長期單身或者婚姻關係名存實亡。
而且,大多戀童成癮者會對幼童、兒童表現出超出常人的熱情和喜愛,又摟又抱又親,或者經常通過提供零食、禮物獲取小孩子的喜歡。父母只要多加留意,往往可發現此類人群對兒童的熱情程度有些不合常理或異常。
新聞報導指出,近年來在媒體統計的數據中,報導出來的性侵犯兒童的案件中70%-80%都是熟人做案。這次熱點事件中兩個孩子也是被熟人帶到上海,這意味著,「熟人」不但可能是實施性侵犯罪者,還可能是中介。
這給父母等孩子的監護人敲響了警鐘:一定要對孩子與「熟人」的相處多用心!注意識別所謂的「熟人」甚至親戚是否有上述戀童者成癮的特徵!是否有中介者的嫌疑!
而且,如果這樣的「熟人」早有圖謀,他們必定會努力與父母套近乎,表現的非常熱情、善良,並編造良好的經歷和背景以獲取信任。
總而言之,家長們千萬不能因為所謂的「熟人」、「閨蜜」、「哥們」、甚至親戚表面上對孩子好,就對其完全信任!應該儘量避免女童、男童與親密家人之外的成年人在非公共場合單獨相處,尤其是女童和成年男性更應該杜絕,這在兒童性侵案件中更為多見。
如果涉及暫時的委託監護、照顧時(最常見的是帶孩子去遊玩、買吃的、家教等),更加要慎之又慎!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曾分享過一個案例,該女性患者在初中暑假時,被父親送去一名他非常信任、熟悉且欣賞的朋友家學鋼琴,卻慘遭性侵和恐嚇,持續了整個暑假。
單從性侵行為上看,當時的情節不算十分嚴重,主要是觸摸患者的胸部,但這對患者的負面影響十分嚴重!成年後患者出現了嚴重的性心理障礙,無法正常與異性交往,腦海裡總是難以自控地出現男性生殖器的畫面,非常痛苦,進而罹患抑鬱症,甚至一度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服用大劑量抗精神病藥。
有的性侵者披著慈善、助學的外衣,也容易令家長和兒童放鬆警惕。
2015年8月,廣西「百色助學網」創始人王傑披著慈善的外衣,性侵多名貧困女生事件被媒體曝光。在臨床中,我也曾治療過一名藉助學之名,性侵多名兒童並獲刑的戀童成癮患者。
廣西「百色助學網」創始人王傑,圖片來源於網絡
而對於為性侵者輸送兒童的「中介者」這一角色,他們很可能是人格障礙患者,缺乏同理心和自我反省能力。甚至有部分人可伴有常年的成癮問題,尤其是如毒品成癮和賭博成癮,如果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療,他們的人性會極度扭曲,變得冷漠、殘酷、毫無廉恥之心。
02、兒童間的「性遊戲」問題
兒童之間的「性遊戲」,甚至是較大齡兒童對低齡兒童的性侵犯,尤其是同一家族的兒童之間發生的性侵行為,這是一個並不少見但常常遭到大人們忽視、或者有意掩蓋的問題。
國內的性教育觀念仍然很落後,很多家長在孩子面前對「性」閉口不提,甚至諱莫如深。但此觀念的落後形成強烈反差的是青少年心身的飛速發展。
2018年的一項報導指出,我國青少年青春期相比40年前大約提前了2年,青春期發育提前已成為普遍現象。這意味著性意識和性心理的萌芽也隨之提前,孩子們更加需要及時的、正確的性教育和性知識。
而且,現在的孩子極易通過網際網路、同伴之間的交流等形式,過早地接觸到不良的「性」信息,導致對性接觸和性行為的好奇心加重,又缺乏正確的認知。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關係較好尤其是家族之間的兒童玩伴之間可能會進行模擬性接觸的「遊戲」或嘗試;又或者年齡較大的兒童、或較強勢一方的兒童威迫恐嚇,對其它兒童實施侵犯,以滿足自己的好奇和衝動。
這類活動不僅限於男女之間,同性之間也非常常見;大多可能是觸摸、親吻等,但在個別情況下或真的會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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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單方面的侵犯,固然會對被侵犯兒童造成傷害。但就算是雙方自發的行為,過早的不良性接觸也可能導致性心理偏差,影響性心理的正常發育,影響個體對正常性行為或性取向的認知。
我們機構曾接診過一位女性青少年患者,其年幼時,鄰居的一位姐姐經常找她玩耍。這位鄰居姐姐的媽媽是一位性工作者,她的女兒長期目睹自己的媽媽工作,對「性」產生扭曲認知,並與年幼的患者發生了性行為。在這過程中,患者體驗到了性行為的欣快感。
直到患者逐漸長大,她對這位姐姐仍有依戀,一度維持著類似女同性戀者的關係。直到後來喜歡上了一位男性,才意識到自己並不是真正的同性戀。
我們臨床發現,家族內部兒童之家的性遊戲或者性侵事件(更多表現為性猥褻行為)並非罕見,這一點需要父母高度重視。此類事件發生後,父母往往第一時間會否認孩子的描述,甚至指責孩子多心了,結果造成孩子反覆受到類似的行為傷害。
這樣的問題在年齡較大的兒童或青少年身上更加凸顯,過早的性體驗可令他們產生病理性記憶,如果在此期間有過心理創傷,可導致他們認為「性」很骯髒,非常排斥;如果多次體驗過快感,則可能對「性」十分隨意,演變成成年後的性愛成癮等問題。
所以,不管是預防被性侵,還是過早的性接觸,父母都應該加強性教育的意識,不要以為這只是「無關痛癢玩耍」。必須教導孩子保護好自己的隱私部位。關於這方面的具體引導和書籍,網上有很多,父母一定要加強學習,我在此就不贅敘了。
03、遭性侵後的傷害最小化
在分析孩子被性侵後家長該如何應對之前,我想先闡述兩點問題:
第一點:性侵對兒童的傷害從何而來?
猥褻和強姦都屬於性侵,但很多人認為,猥褻對兒童的傷害程度肯定不及強姦。在法律層面,猥褻和強姦也是一條重大的判刑分界線。
其實這並不全面。從心理學上分析,因兒童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弱,更容易受到周圍環境、事物和他人的暗示,而且還沒有形成成熟的、清晰的性道德觀、性規範感。所以,她們在性侵中受到的傷害是多方面組成的,不完全取決於性侵的具體方式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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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性侵者的長相,是否面目猙獰,令人可怕;性侵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恐嚇、威脅、咒罵等語言暴力;當時的場所是否惡劣、令人不適、噁心、恐懼;性侵前與發生時的心理反差,如果孩子一開始是感到安全的,對施害者十分尊敬、信任,但突然受到其侵犯,這樣的心理衝擊會更大;除了性侵之外,是否有其它的暴力虐待;持續的時間和次數等等。
這些因素與性侵方式結合在一起,綜合性地影響了對孩子的傷害程度。
所以,如果其他因素惡劣,遭到猥褻的傷害程度並不一定比強姦低!
去年6月發生的「慶陽少女輕生」事件就是典型例子。19歲的甘肅慶陽女孩小奕從高樓上躍下,結束了年輕的生命;後調查發現,她在17歲時曾被學校班主任猥褻,罹患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並繼發重度抑鬱症,最後不堪折磨選擇自殺!
諷刺的是,小奕的父親曾多次報警,但當地檢察院最終認為,班主任的「行為輕微,不構成犯罪,不起訴」,可見他們對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傷害有多麼忽視,甚至無知!
希望不但大眾、父母能加強這方面的認知,相關司法部門、立法機構也能從心理學上加強對性侵的理解,進一步細化、完善量刑規則,決不能因為只是猥褻就輕判!
第二點,也是最重要的本質問題:為什麼很多家長根本不知道孩子遭受過性侵?連知情都做不到,遑論應對?
上述那位初中學鋼琴被性侵的女性患者,直到其成年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反覆治療效果不佳後,父母才得知其被性侵的經歷,驚訝得目瞪口呆。
這在臨床中太常見了。我跟家長們反饋患者受過什麼重大傷害,而他們當時又不及時引導,家長經常一臉懵圈:醫生,孩子當時沒告訴我啊!
一般來說我也毫不客氣地回應:那你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孩子為什麼不告訴你們?
遇到重大挫折、傷害時第一時間向父母傾訴和求助,這是孩子的天性,父母應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如果孩子選擇了沉默,往往是因為他們既往的經驗告訴她們,告訴父母並不會有什麼真正幫助,甚至還會招來批評和責罵。
那為什麼孩子會這麼想?因為家長並沒有跟孩子建立起親密的親子關係,缺乏有效的溝通方式,家長多半長期忽視孩子的心理感受和需求,總是持以批評、否定、打壓的態度。
我認為,只有家長對親子溝通的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下面再談事後的應對才有意義。
有些父母出於「名聲」的考慮,會命令孩子閉口不談,甚至指責孩子太無知、太不小心。這絕對是錯誤示範,會給孩子造成極大的二次傷害。性侵事件錯不在孩子,而是性侵實施者及沒有做好防範的父母!
如果是家族內的孩子之間的性遊戲,那麼必須要與對方孩子的父母嚴肅認真討論如何解決,而且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對於家族外的性侵事件,馬上與對方交涉,甚至馬上報警、追責到底,這是家長們必須做的事!如果性侵者得到嚴懲,正義得到伸張,這對孩子來說本來就是一種療愈,降低他們的不安全感。
與此同時,如何將孩子遭受的心理傷害和陰影降到最低?
遭受性侵後,大多孩子首先會感到壓抑、恐懼、有明顯的不安全感。這時,家人的陪伴十分重要,尤其是孩子平時比較依賴、信任的家長,一定要給予孩子安全感,為孩子創造安全的環境,給予足夠關懷。
同時,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父母應避免孩子再接觸性侵發生時的一切線索,比如相關的人、事、物,如案發時的地點和場所,甚至只是類似的場景(比如所有的酒店房間),避免激活創傷。
在恐懼過後,部分孩子會產生憤怒、激動的情緒,希望施害者得到嚴懲,甚至想通過暴力報復,這以年齡較大的兒童或青少年較多見。父母一定要予以理解支持,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盡最大的努力為孩子討回公平。
不過,在反擊的過程中父母一定要保持理性,避免情緒過激,涉及一些案情描述的司法環節時,儘量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
如果孩子提出,或者父母認為有必要時,可考慮為孩子轉學,甚至換一個城市生活。當然,這必須與孩子充分溝通,得到其認同。
不過,如果性侵事件發生在較年幼、性意識還很朦朧的幼兒階段,孩子可能並不知道性侵行為意味著什麼,只是有所不安,但並沒有明顯的恥辱和憤怒等負性情緒時,那麼父母反而應在孩子前儘量淡化,否則孩子的情緒並不算糟糕,被父母渲染後,反而產生了恐懼和恥辱感,留下深刻印象,造成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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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父母對施害者必須追責,保護孩子遠離傷害,但在家中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和穩定的情緒,多陪伴孩子,並一定要亡羊補牢,對孩子加強性知識和自我保護的教育!
若性侵事件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創傷,孩子出現了急性應激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或複雜性創傷後應激障礙(C-PTSD),如夢見被性侵的情景,不斷閃回,情緒波動大。父母應及時尋求精神科治療,否則病情進一步發展,可導致重度抑鬱症,甚至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
對於這種情況,治療早期的鎮靜安眠藥往往是必須的,可改善孩子的睡眠,避免多次的場景閃回;抗焦慮藥、抗抑鬱藥也很常用。除了藥物外,最好結合專業的心理治療。
不過,一定要杜絕精神分析療法,對於曾遭受性侵的孩子而言,精神分析很可能會帶來二次傷害。認知行為治療(CBT)、人本主義、正念療法則都有一定的作用,但需持續較長的時間。
如果涉及到催眠,父母一定要謹慎,除非催眠治療師有豐富的經驗,否則不要輕易嘗試,因在催眠下,存在重大創傷被激活且失控的風險。
有一些心理治療流派會讓孩子反覆回憶、面對、甚至陳述當時的場景,類似所謂的暴露法、脫敏法等。這完全是錯誤的!這是在不斷惡化、強化孩子的病理性記憶,對病情毫無幫助,還會導致惡化!
在文章最後,我仍想再次強調家庭和親子關係的關鍵性。
關於兒童性侵生命歷程的影響因素的研究顯示,不良家庭的特徵既是兒童性侵發生的前因變量,也會影響兒童遭受性侵後是否能得到有效的家庭支持。
不良的家庭往往造就膽小內向、自卑壓抑、孤立無助的孩子,其被性侵者選中的風險更高。另一方面,即使侵犯已發生,或通過法律途徑追責失敗,一個充滿關懷、支持的家庭,加上父母科學的引導,也可以極大地降低傷害,甚至撫平創傷。
總而言之,親密的親子關係、良好的家庭範圍是預防所有精神心理問題的最好方法!在女童被性侵率高發的現況下,父親與女兒建立健康、親密的關係則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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