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為貓狗立法,為動物立法從來不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

2020-12-03 懷疑探索者

昨天我偶然看見網友「觀注灣灣」發表了一則微頭條,意思是反對為貓狗立法。該微頭條的地址在這裡: https://www.toutiao.com/w/i1684817109222407/ 。

我雖然也反對為貓狗立法,但是關注點卻在這則微頭條的留言區。因為在留言區,出現了一些錯誤的思想觀念,可以說是被西方綁架、扭曲後導致的觀念錯誤。

比如,網民「一層秋雨一層涼」留言說:

聖雄甘地說,「一個國家對待動物的態度決定著這個國家的道德高度」。每一個生命都值得敬畏,建立伴侶動物保護法是文明進步的體現。

對這位網民的留言,我就予以堅決反對。所謂的聖雄甘地,只適合生存在南亞次大陸那樣奇葩的土壤,歷史上的他反對科學,反對一切工業化,反對國防現代化,反對學習外語,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思想保守主義者。在抗日戰爭期間,甘地還建議我國政府放棄抵抗侵略者。對於這樣的一位「聖雄」,我只能認為他的「道德」一定是與眾不同的。至於他說的「一個國家對待動物的態度決定著這個國家的道德高度」,就毫無事實和邏輯可言。只能認為是甘地的自說自話。

甘地只穿自己紡織的土布

甘地之所以這樣說,主要是基於宗教立場,而非基於人文立場。在印度的那些宗教裡面,極度的強調不殺生,像耆那教這樣的,連喝水都有大講究,怕把碗裡面的微生物喝死。還有一些宗教說不能殺牛,不能殺羊,不能殺猴子,因為它們都是神物。這樣一看,印度應該遍地都是慈眉善目的聖人,國民道德達到了人類國家的頂峰。

但是,現實告訴我們,一個國家的道德怎麼樣,與宗教沒有關係,物理學家溫伯格曾經在1999年發表過演說,他說道:「不管有沒有宗教,善良的人可以表現很好......

溫伯格教授

同時,道德的高度與基於宗教觀念的「不殺生動物」也沒有任何關係。印度的治安全球倒數,犯罪率在全世界都觸目驚心、名列前茅,居民連晚上出門都危機重重,其國民的道德也沒有高到天上去。

印度的治安很差

還有一個相關的例子來源於墨西哥。

眾所周知,墨西哥的毒梟勢力非常猖獗,有的毒販子擁有匹敵墨西哥政府的私人武裝。毒害已經成為墨西哥大地上難以根除的痼疾。2014年,發生了一起後來震驚全球的惡劣事件,墨西哥毒販殘殺了43名學生,並且公開拋屍河中。這些學生是2014年9月26日夜間在墨西哥西南城市伊瓜拉失蹤的,他們之前由於抗議毒販破壞國家安全,所以被販毒組織「聯合戰士」的成員綁架,然後遭遇了殘酷的虐待和殘殺。

「聯合戰士」幫派成員的首領,就是一位當地有名的「愛狗人士」,他曾經花費數百萬美金建立奢華的狗舍,幫助流浪的貓狗有安息之地。他日常還是一位素食主義者,絕對不吃肉,對待貓狗就像對待親人一樣。就是這樣的一位愛貓愛狗的「大善人」,卻是心狠手辣,犯下滔天罪惡的大毒梟。

實際上,如何對待動物與道德毫無關係。

動物福利倡導者們的最高綱領就是禁絕一切動物養殖和試驗,本質上即剝奪了我們全人類與生俱來的吃肉權利。動物福利論和素食主義根本就不是道德,只不過是他們自己的私人癖好與一廂情願,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宗教。現代國家都遵循政教分離的原則,怎麼能用立法的方式去強迫人不殺牲畜不吃肉呢?據清華大學教授趙南元介紹,那些「動物權利論」者在西方已經製造了一系列事件,比如動物保護組織的成員縱火燒毀動物實驗室等等。這些行為在歐美國家已經成為科學研究的一大障礙。試想一下如果動物立法支持者的勢力越來越大,動物實驗最終被禁止,最後就只能直接拿人類來當實驗品,把人類直接暴露在危險當中。這實際上就是做反人類的蠢事!

科學實驗需要小白鼠

所以,提倡立法保護貓狗的這些人,他們完全是基於迷信而為。若真的那麼愛護貓狗,應該自己傾盡所有購買養殖,而不應該拿什麼虛假的「愛心"來綁架大眾。請問,這些「愛狗人士」對於自己貧困疾苦的同類有捐出了多少錢??莫非同類還不及異類值得你的「愛心」?

在留言區,還有一位網民「垚贔毳掱」這樣說道:

為動物立法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

但是他這樣的言論也是與主流價值觀和道德觀相違背的。我要說明的是,為動物立法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即使是西方的動物保護組織,也未嘗說過類似的話。

那麼,什麼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呢?

以人為本,才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

我們是人類組成的文明,不以人為本,難道以動物為本嗎?

孟子思想中就有「以人為本」

一位網友一針見血的提出批評,他說,「這號人開口閉口所謂'文明程度」,顯得自己很有見地,可現實中的情況,卻是我們需要給不文明養狗的人立法!」當一個國家的人都在文明養狗,文明程度也就提升上去了。虐待貓狗的人,畢竟在人類群體中屬於絕少數,不文明養狗的人卻比比皆是。立法保護貓狗起到的所謂「正面效應」幾乎微乎其微,但立法文明養狗,才是迫在眉睫。如果我們僅僅用立法的方式去保護一小撮極端愛狗人士的利益,卻不去保護被狗擾民、被狗傷害的廣大群眾的利益,豈不是很不公正?

大型犬類

再者說,我對虐待動物就是「不道德」也有異議。

實際上,即使是那些有虐待動物行為的人,也不代表他們就是不道德的。嚴格意義上說,虐待動物的行為是一種心理疾病,我們要做的是給予他們做心理或者精神病上的治療,而不是對他們予以道德譴責。

只有損害他人的私人財物,或者侵犯他人利益後還堅決不予悔改,這才涉及到道德。某些人雖然虐待了動物,如果是涉及的是法律明確保護的稀有動物,或者損害了狗主人重金購買來的名貴犬種,自然涉及到犯罪,如果他一意孤行,不但拒絕賠償,而且還要繼續幹這樣的事情,才屬於沒有道德。如果僅僅是虐待動物,並沒有損害到他人的利益,就與道德無涉,而是與心理變態或者精神疾病有關。對於病人,我們應該給予的是治病,而非上綱上線到道德層面。這種對病人的上綱上線,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也扭曲了人類社會正確的觀念。

值得一提的是,在現實生活中,虐待動物動物的行為絕對是微乎其微,其概率堪比飛機失事。在很多超大型小區,幾十年都未嘗出現過一起類似的事件。就筆者所在的城市,從來未見出現過這樣的情況。但是有些自媒體故意宣傳、渲染這類極其罕見的極端事件,好像社會中到處都在發生一樣,就是居心叵測的給動物福利做極力鼓吹,好綁架輿論給貓狗立法,最終達到給所有的動物都立法的目的。


我們當然反對虐待動物,這是一種人性使然。但是如果給貓狗立法,則是我堅決反對的。如果僅僅因為對貓狗喜愛就單獨給貓狗立法,就是直接拔高了貓狗的法律地位,而且還有一個不良的示範效應。要知道,科學實驗中需要大量的使用小白鼠,如果我們今天僅僅因為喜愛貓狗就禁止對它們殺生,明天會不會因為推而廣之,把越來越多的動物包括實驗用的小白鼠也列入保護名單?如果按照「愛狗人士」的標準,那些拿小白鼠做實驗的科學家,每一個人都應該判處終身監禁。

我不認為「每一個生命都值得敬畏」這樣的觀念是立法的理由。

敬畏生命,不代表就應該立法去保護某種沒有滅絕危機的動物。蒼蠅、蚊子、蟑螂、臭蟲也是生命,當然值得他們去「敬畏」,請他們也立法保護起來。

我個人理解的敬畏生命,是對珍惜物種的立法保護。不捕殺瀕臨滅絕的動物,拒絕虐待它們,不代表自然界的動物就不能被人類食用或者做其他用途。

養殖場

實際上,很多動物正是由於被人類的廣泛食用,反而保存住了物種的延續。因為人類喜歡吃它們,鑑於養殖動物的商業價值,所以農場主會竭盡所能的給動物們提供較好的生活環境,不斷發展獸醫學給它們治病,這樣才使得它們的種群越來越大,也就越來越難以滅絕。


作者:懷疑探索者

相關焦點

  • 為什麼不能給貓狗立法?適得其反,加劇虐待動物的情況
    我反對為貓狗立法,為動物立法從來不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連結為: https://www.toutiao.comgroup_id=6901478069220229635 ,在文章中我提出了幾個主要觀點包括:要不要為動物立法,與國家的文明程度無關。以人為本,才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敬畏生命,指的是人類對珍稀物種的立法,而不是將保護權濫用,乃至於剝奪人類食肉的權利。對此,絕大多數網友的三觀都比較正,他們紛紛留言予以支持。
  • 深圳成為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城市:現代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深圳成為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城市:現代文明的要求和體現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規定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30倍處罰,被外界稱為「最嚴禁野令」。
  • 虐待動物立法,真的是為了保護貓狗嗎?不是,是為了讓你當個人
    這兩天看到很多反對虐待動物立法的,理由給的都很可笑,說什麼,殺豬放血,刀快刀慢。虐殺老鼠。言之鑿鑿,有理有據,其實都是屁話。他們只不過是看不慣有人無腦保護貓狗,就把自己放在貓狗的對立面,只要是保護貓狗的,一律無腦反對。就這麼說吧,即使把動物兩個字改掉,改成貓狗又怎麼樣?這件事的核心根本不在什麼動物身上,而是虐殺這個行為。
  • 虐貓狗事件頻發,專家:動物保護立法仍需時間
    對目前呼聲高漲的將禁止虐待動物納入立法問題,楊朝霞表示,「動物保護立法的實現,需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需要人們對於動物福利認識的提高。只要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提高了,為動物保護立法的時機也就為期不遠。」可從個人財產、倫理屬性等多方面正視貓狗在法律上的保護意義 對於虐待貓狗的行為,楊朝霞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虐待貓狗屬於動物福利的範疇,目前中國還沒有專門的動物福利立法。
  • 深圳,大陸第一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並強調貓狗禁止食用。在法案通過的同時,也加重了相關的處罰力度,最高可罰30倍!
  •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我不吃狗肉,我也無法誓死捍衛你吃狗肉的權利
    深圳作為一次立法禁止食用貓狗的大陸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稱「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大陸之外,確實很多地方都有禁食狗肉條例。
  • 深圳立法禁吃貓狗莫文蔚支持被網罵
    深圳立法禁吃貓狗莫文蔚支持被網罵莫文蔚非常愛護小動物,她支持深圳立法禁食貓狗。(香港3日訊)深圳於上月31日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生效。新例頒布後,向來愛護動物的莫文蔚即贊好,2日晚再於微博轉載相關新聞並希望不久的將來在全國實施,其留言引起網民兩極反應。深圳市6屆人大常委會通過此例時,還指貓狗是寵物,是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故許多發達國家、香港及臺灣等地區也是禁止食用,現時此例也是體現現代人類文明。
  • 國家立法禁止吃狗了嗎?我國是否明令禁止不能吃狗了?
    作為一個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膽地運用自己的權力(法無禁止即可為、自由),還可以勇敢地監督政府(法無授權即禁止)。我國目前沒有從國家層面制定禁止食用道狗肉的相關強制性條例,也就是說,既然法律沒有禁止吃狗肉,只要來源正當,那吃狗肉就是合法的。
  • 從深圳立法禁食貓狗到農業農村部(徵求意見稿)涉及動物法律保護
    從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深圳成為大陸第一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在1月22日國新辦發布會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明確表示「新型冠狀病毒來源為野生動物」。
  • 中國將首次為「動物福利」立法 實驗動物先享受
    南方網訊 日前報送中國國家科技部審批的《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修訂稿)中,新增的「福利」一章,將是中國首次將「動物福利」列入法律條文中。它規定了人們在使用實驗動物時,該怎樣做,允許怎樣做,禁止怎樣做。
  •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系統規範寵物管理開啟,14天無主安樂也將立法
    深圳立法禁食野生動物,明確貓狗進入禁食名單這一新聞報導近日引起社會公眾廣泛熱議。在涉及對待貓狗等寵物類動物持何種態度的問題上,同樣涉及到兩大人群。熱愛這類動物的人群歡心鼓舞、愛心大振,對於喜食狗肉的人群則頗多非議,其認為畢竟僅限深圳一地,不在當地食用就是了。
  •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答: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按照市委要求,立即啟動《條例》制定工作,以最嚴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體現深圳先行示範。
  • 【它立法】為什麼《反虐待動物法》立法呼聲越來越高,但卻一直缺位?
    她認為,可能最大的立法障礙在於,人們僅僅在文明的層面來認識保護動物的意義,但其實人們沒有去關注虐待動物帶來的社會治理問題,割裂了對動物實施暴力和對人實施暴力之間的內在聯繫,沒有認識到虐待動物其實是在虐待旁觀的兒童,同時在摧毀這個社會的善良根基。所以,即便我們不要文明,也必須制定反虐待動物法,以此來挽救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這個國家的未來。
  • 快評|反虐待動物,立法要知難而上
    反虐待動物立法要知難而上近日,山西太原一男子以偷吃香腸為由用開水澆燙懷孕母貓,當場使其腹中4隻即將臨盆的小貓全部死亡。這起惡性虐待動物事件引起社會輿論關注,使反虐待動物法的立法問題再次回到公眾視野。類似虐待動物的事件並非個案。
  • 立法禁食貓狗有破冰意義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貓狗等寵物被禁止食用。深圳成為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 中國動物檢疫:以動物福利與動物權利為視角探討我國動物保護立法
    這種被動性,體現在法律上只能是客體。因此,立法不能賦予動物法律權利。而動物權利學派則認為:動物也可以跟人一樣作為法律關係的主體,也可以享有法律權利。法律關係的主體不等於立法主體,立法主體必須是人或者人成立的機構,而法律關係的主體可以是人,也可以不是。
  • 深圳立法禁食野生動物,明確貓狗進入禁食名單
    禁食貓狗是現代人類文明體現 《條例》規定,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
  • 關於昨日反對虐待動物立法觀點的回應!
    昨天,我發表了一篇觀點為反對設立「虐待動物罪」,反對頒布「反虐待動物法」的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和關注,目前為止,已經幾百人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在這之中,超過60%的評論者都是支持我的觀點的,還有35%是支持採取立法方式來禁止虐待動物的,其中不乏一些很有趣的觀點:大家覺得絕育算不算虐待?
  • 這個地方立法禁食貓狗,有人建議全國推廣,你怎麼看?
    《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10種動物可以吃,可食用的陸生動物還包括「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貓狗禁止食用。深圳也由此成為大陸第一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 懷孕母貓被虐待致死,為動物立法究竟卡在哪兒?
    常紀文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卡在了一個平衡問題上,有人質疑,『人的福利問題都沒有解決,反而解決動物福利?』」 常紀文透露,2010年,研究小組把該稿全文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但並沒有結果。 「各方面的專家都可以撰寫其領域的建議稿,但這實際上並不是立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