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獅頭搬遷補償7000萬元專款疑遭控股股東挪用
據記者調查,這筆資金應專款專用,獅頭集團卻將其用在了自身石灰石礦山規模的擴大上
■本報記者 矯 月
距離ST獅頭因搬遷停產至今已近一年的時間,但公司的搬遷補償款卻遲遲沒有收到,更有公司股東質疑「公司控股股東太原獅頭集團有限公司(又稱:獅頭集團)於2009年收到的7000萬元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又稱: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實為上市公司搬遷補償款,但卻遭到獅頭集團的截留。
對於公司股東的質問,獅頭集團反駁稱「該資金為2009年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工程投資計劃表中下撥的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投資資金,由太原市西山整治辦監督管理,並非搬遷補償款」。雙方各持一詞,那麼,到底誰的說法能站住腳呢?
為了搞清事實真相,《證券日報》記者趕赴太原市政府西山整治辦和ST獅頭原廠址,進行了一次暗訪。
探究7000萬元來源
事實上,ST獅頭的股東之所以會懷疑獅頭集團得到的7000萬元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是上市公司搬遷補償款,主要是由於同處一地的太化股份大股東同樣曾收到這筆資金,而且還將這筆資金作為搬遷補償款劃撥給上市公司的原因。
太化股份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太原化學轉撥前期搬遷項目資金8400萬元,公司表示,該資金是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辦公室下撥給太原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前期搬遷的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
對此,ST獅頭董秘郝瑛曾公開解釋稱,她不清楚太化集團為何將8400萬元劃撥給上市公司,但也有其他企業與獅頭集團一樣處置資金的方式。
那麼,這7000萬元的資金到底應為何用呢?記者來到了太原市政府大樓內的西山整治辦對這筆資金的由來進行了一番調查。據該辦公室工作人員透露,這筆資金實際上是以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名目,發給因整治工程而搬遷的公司。而ST獅頭正是屬於因環境綜合整治而搬遷公司中的一員。
記者查閱歷史資料發現,ST獅頭曾在之前的公告中提到因搬遷而停產的原因。據公告顯示,2011年6月25日,ST獅頭接到太原市委辦公廳文件《中共太原市委辦公廳、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建環保模範城市2011 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責任分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要求ST獅頭位於太原市西山地區的水泥生產設施必須全部搬遷至主城區範圍之外,2011年10月底前關停現有水泥生產裝置,推動西山地區汙染企業實施整體搬遷,引領和帶動西山綜合整治範圍內所有的水泥、化工、冶金、煤炭洗選等重汙染行業進行大規模地搬遷淘汰。
7000萬元用途揭秘
從上述公告內容可見,ST獅頭的搬遷是因為公司的工廠在西山綜合整治範圍內,那麼,公司是否應該獲得「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呢?
據西山整治辦工作人員稱,如果想要獲得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需要企業自己上報項目,審批合格後才能領取。而ST獅頭的搬遷則是由獅頭集團進行項目申請然後再由各部門進行審核。
對此,ST獅頭董事會曾公開表示,該資金為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投資資金,並非搬遷補償款,公司控股股東太原獅頭集團有限公司收到該筆資金後,根據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的安排,因新線選址佔用太原獅頭集團有限公司原礦山車間全部場地,同時還需保證股份公司正常生產所需石灰石,集團公司將該筆資金用於礦山規模的擴大等相關工作。
而從上述ST獅頭董事會發布的公告可見,太原獅頭集團收到該筆資金後,根據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的安排,集團公司將該筆資金用於礦山規模的擴大等相關工作。
另外,從上述公告中可以了解,獅頭集團申請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與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相關。如果按照西山整治辦工作人員介紹的「這筆資金必須轉款專用的說法」,也就是說,獅頭集團領取的這7000萬元應該用於上市公司2×4500T/D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的建設上。
但從公司董事會發布的公告來看,獅頭集團明顯將這筆資金用於了自身石灰石礦山規模的擴大。
公司董秘郝瑛曾表示,本身公司情況和太化也不一樣。太化是整體搬遷,而ST獅頭搬遷的場地是以前獅頭集團礦山的場地。
但據記者了解,這次西山綜合整治主要是位於太原市西山地區的水泥生產設施必須全部搬遷至主城區範圍之外,但其中並不包括位於山上的礦廠。而且據記者趕赴獅頭搬遷原廠址可見,搬遷的範圍並不涉及礦山,反而更靠近太原市市主城區。
西山整治辦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獅頭集團在山上的石灰石礦並不在這次整治的範圍內,除非這個礦因到期停產。據其介紹,目前,西山綜合整治的重點是在山上建公園,發展旅遊業,而礦山的存在明顯不利於旅遊業的發展,對此,仍需要各方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