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瀕臨滅絕的珍稀保護動植物是不可以抓不可以摘的。但是,常見的小動物可以抓嗎?可以大規模多數量地獵捕嗎?
今天,這則「涿州4名男子因獵捕壁虎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就將告訴我們答案...
夏秋兩季正是壁虎出沒最多的季節,有很多人對壁虎退避三舍,但也有很多人以捕獵壁虎牟利!
近日,涿州市公安局松林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在我市松林店鎮某村附近有人正在通過頭燈照明、粘杆抓捕的方法,在村內街道獵捕「三有動物」壁虎。
松林店派出所民警發現後,立即將涉嫌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帶回所內。經訊問,齊某某交待了其與齊某、宋某、宋某某三人一同在涿州獵捕壁虎的犯罪事實。
民警在審訊過程中得知,犯罪嫌疑人均不是涿州本地人,他們認為用無蹼壁虎來泡酒用藥,藥用價值很高,覺得有利可圖,於是便一同來到涿州獵捕了約400多隻無蹼壁虎。
"逮壁虎也犯法?"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時,一臉疑惑。在他們看來,這只是"小事一樁"。
那麼,就這樣獵捕了隨處可見的壁虎,是不是真的構成非法狩獵罪呢?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呢?
警察蜀黍提醒
非法狩獵罪 是指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通過使用禁用捕獵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止獵捕的地區和時期內獵捕,導致珍稀動物慘遭滅絕,破壞其他野生動物資源,獵捕數量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如下:
1、非法狩獵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正常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齊某、宋某等四人對其獵捕壁虎的行為是有清晰的認識和周密的計劃、方法的,所以其涉嫌非法狩獵罪。
2、非法狩獵罪的客體是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制度。無蹼壁虎是對生態、社會、科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三有動物」,需要大家的保護。無蹼壁虎通過捕食小昆蟲小害蟲等來抑制蚊子、蒼蠅的增加和細菌的滋生,因此齊某、宋某等人捕獵大量壁虎的行為無疑在侵害我們的環境,打破生態系統的平衡。
3、非法狩獵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人進行非法狩獵的行為,情節惡劣。
這一方面具體可以表現為:
①捕殺國家一類保護的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無論數量多少都屬於情節嚴重;
②違反了狩獵的相關規定進行不合理不合法的捕獵,嚴重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
③非法狩獵的過程中不聽相關人員的勸阻,抗拒相關部門管理,行兇毆打管理人員等等。
齊某、宋某等四人為了一己之私,採取了夜間行燈抓捕、棍杆黏貼等禁用方法,大肆非法獵捕了「三有動物」無蹼壁虎,容易導致壁虎的滅絕、蚊鼠細菌滋生的危險局面,情節嚴重。
4、非法狩獵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放任的狀態。齊某、宋某以賣壁虎賺錢為目的,故意用禁用的工具、方法來捕抓壁虎,數量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目前,犯罪嫌疑人齊某某、齊某、宋某、宋某某四人已被涿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消息來源:涿州公安
原標題:《【亮劍2020】抓壁虎犯法?要是不知道,趕緊進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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