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武漢菜場售賣「野生青蛙」,誰還在心存僥倖?
新京報漫畫/趙斌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真正讓捕捉、售賣野生動物的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形成持久震懾,打消商家的僥倖心理。
最近,隨著疫情防控常態化,生活逐漸回歸正軌,武漢街頭的煙火氣時常登上熱搜。但這其中,也出現了個別不合時宜的景象。據報導,在武漢的天聲街菜市場、長春路菜市場,有多個商家販賣野生青蛙。當地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知情者可舉報,將派人調查。
首先要明確的是,捕捉、販賣、食用野生青蛙違反多種法規。《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要保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青蛙就是其中之一。
同時,今年頒布實施的「全面禁野」決定也要求,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對違法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無疑,捕捉、販賣、食用野生青蛙將會受到法規的從重懲處。
為什麼野生動物會受法律保護,原因當然有多種,但根本原因是人們已經認識到人與自然、動植物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保護這種關係,會一榮俱榮;破壞這種關係,則會唇亡齒寒。儘管到目前為止,新冠病毒源自哪裡和哪種動物尚無確切結論,但不抓、不賣、不吃野生動物,某種程度上早已成為社會共識。
就青蛙而言,我國共有180多種,作為雜食性動物,它們既吃蒼蠅、蚊子,也吃螟蟲、稻飛蝨等害蟲。青蛙在幼蟲(蝌蚪)時期,一天可吃掉100多隻孑孓,成熟後每天可吃掉害蟲70多隻,而這首先是可幫助糧食增產,其次可減少使用殺蟲劑,以保持綠色生態。
因此,人類有很多理由保護野生青蛙,但沒有一個充分理由捕食青蛙。無論是華南海鮮市場還是新發地市場的疫情,都警示人們,海鮮、農貿市場是疫情傳播的高風險場所,要儘可能地把好入口關,防止攜帶風險的動物、食品進入市場交易,這是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基本要求。
當然,在利益面前,難免會有一些商販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而野生青蛙出現在市場上,也說明監管的確存在一些漏洞。這也提醒各地,尤其是有食用野味陋習的一些地方,要堅持不懈地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強化《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的執行和處罰力度。
由於此一違法行為涉及非法生產、經營、獵捕、交易、運輸等諸多環節,也需多部門形成聯合執法機制,密織監管之網,從源頭上堵住非法野味交易與消費。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真正從制度上嚴控,強化監管職責,讓捕捉、售賣野生動物的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夠持久形成震懾,扭轉個別商販的違法衝動,打消其僥倖心理。
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一方面,要尊重自然法則,敬畏生命倫理,自覺革除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得看到吃野味不只給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帶來風險,「野味鏈條」的存在也會給他人、社會帶來額外的隱患;另一方面,要努力做一名城市的守護者,對售賣野生動物的商鋪、餐廳,要及時舉報,剷除捕食、買賣野生動物的「隱秘的角落」。
保護野生動物,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環境——如果說此前是一種「願景」,那麼如今早已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規則。監管部門、商家、消費者,對此要多些敏感、多些行動、多些較真意識,共同去維護這一共識。
□張田勘(專欄作者)
新京報漫畫/趙斌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真正讓捕捉、售賣野生動物的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形成持久震懾,打消商家的僥倖心理。
最近,隨著疫情防控常態化,生活逐漸回歸正軌,武漢街頭的煙火氣時常登上熱搜。但這其中,也出現了個別不合時宜的景象。據報導,在武漢的天聲街菜市場、長春路菜市場,有多個商家販賣野生青蛙。當地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知情者可舉報,將派人調查。
首先要明確的是,捕捉、販賣、食用野生青蛙違反多種法規。《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要保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青蛙就是其中之一。
同時,今年頒布實施的「全面禁野」決定也要求,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對違法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無疑,捕捉、販賣、食用野生青蛙將會受到法規的從重懲處。
為什麼野生動物會受法律保護,原因當然有多種,但根本原因是人們已經認識到人與自然、動植物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保護這種關係,會一榮俱榮;破壞這種關係,則會唇亡齒寒。儘管到目前為止,新冠病毒源自哪裡和哪種動物尚無確切結論,但不抓、不賣、不吃野生動物,某種程度上早已成為社會共識。
就青蛙而言,我國共有180多種,作為雜食性動物,它們既吃蒼蠅、蚊子,也吃螟蟲、稻飛蝨等害蟲。青蛙在幼蟲(蝌蚪)時期,一天可吃掉100多隻孑孓,成熟後每天可吃掉害蟲70多隻,而這首先是可幫助糧食增產,其次可減少使用殺蟲劑,以保持綠色生態。
因此,人類有很多理由保護野生青蛙,但沒有一個充分理由捕食青蛙。無論是華南海鮮市場還是新發地市場的疫情,都警示人們,海鮮、農貿市場是疫情傳播的高風險場所,要儘可能地把好入口關,防止攜帶風險的動物、食品進入市場交易,這是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基本要求。
當然,在利益面前,難免會有一些商販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而野生青蛙出現在市場上,也說明監管的確存在一些漏洞。這也提醒各地,尤其是有食用野味陋習的一些地方,要堅持不懈地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強化《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的執行和處罰力度。
由於此一違法行為涉及非法生產、經營、獵捕、交易、運輸等諸多環節,也需多部門形成聯合執法機制,密織監管之網,從源頭上堵住非法野味交易與消費。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真正從制度上嚴控,強化監管職責,讓捕捉、售賣野生動物的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夠持久形成震懾,扭轉個別商販的違法衝動,打消其僥倖心理。
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一方面,要尊重自然法則,敬畏生命倫理,自覺革除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得看到吃野味不只給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帶來風險,「野味鏈條」的存在也會給他人、社會帶來額外的隱患;另一方面,要努力做一名城市的守護者,對售賣野生動物的商鋪、餐廳,要及時舉報,剷除捕食、買賣野生動物的「隱秘的角落」。
保護野生動物,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環境——如果說此前是一種「願景」,那麼如今早已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規則。監管部門、商家、消費者,對此要多些敏感、多些行動、多些較真意識,共同去維護這一共識。
□張田勘(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