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萬餘元買6隻龜,在網上發布出售信息,以此賺取中間差價。近日,瀋陽市渾南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信息顯示,三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2月,任某、程某甲、程某乙明知蘇卡達陸龜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任某仍以3300餘元的價格將三隻蘇卡達陸龜賣給程某甲、程某乙。隨後,程某甲、程某乙又在網上發布欲出售該陸龜的信息。
    同年5月,任某以1萬餘元的價格從廣州賣家處收購蘇卡達陸龜、緬甸星龜各三隻,又以1.1萬餘元的價格賣給程某甲、程某乙,然後程某甲、程某乙在網上發布廣告欲出售該陸龜的信息。
    一個月前,程某甲和程某乙曾以1400元的價格將一隻蘇卡達陸龜賣給市民崔某。公安機關在崔某住處查獲該龜,經鑑定,該龜為蘇卡達陸龜,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為外來物種,與我國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凹甲陸龜為同科物種。
    公安機關先後將程某甲和程某乙抓獲,並在二人住處查獲8隻龜,經鑑定,為蘇卡達陸龜三隻、豹紋陸龜二隻、緬甸星龜三隻,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
    渾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任某、程某甲、程某乙應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倒賣啥龜?被追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