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23日 04:37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 編輯:楊東
新桂網-南國早報記者
村民小溪捉到大山龜村民林鳳慶在村邊的小溪捉到了一隻大山龜!9月6日,這個消息很快傳遍武鳴縣寧武鎮舊岑村。村民紛紛來到林鳳慶家觀看,只見這隻背部呈黑褐色、下部黃色的山龜足足有臉盆那麼大,連桶一起稱共有6.5公斤。「扣除桶的重量,也起碼有5.5公斤!」一村民告訴記者,連村裡最老的老人都沒見過這樣大的山龜。
第一次捉到這樣大的山龜,讓林鳳慶全家都興奮不已,但是,村民告訴林鳳慶的家人,山龜屬於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不能獵殺。因為這隻大山龜很不容易見到,經全家人商量決定,先把山龜養在家裡,等在南寧讀書的侄兒們中秋節回來開開眼界後,再把它交到縣林業局。誰知,當天就接二連三來了好幾個商販,稱要高價把山龜買走,但是,都遭到了林鳳慶的拒絕。
山龜被四百元買走
9月15日下午1時,一個自稱是寧武鎮鎮黨委曾副書記的男子來到林鳳慶家,進門就說:「有人舉報你們家捉到大山龜了,我們要拿回去放生。」當時,林鳳慶不在家,90歲的老母親便沒同意。「曾副書記」說,這是國家保護動物,給他拿走的話,還可以給一點辛苦費。於是,開出250元的「辛苦費」要拿走山龜,但林鳳慶的母親還是不同意,最後,這位「曾副書記」稱:「如果不交,就叫派出所來強制沒收!」聽到此話,林母頓時害怕起來,經過討價還價,「曾副書記」以400元把山龜買下拿走,並留下了電話號碼。
當日晚上9時,林鳳慶回家後,立即撥通了電話,「曾副書記」告訴他,是林業局幹部叫他把這隻山龜收回去的。
林鳳慶還是不放心。9月16日上午,他來到該縣林業局問:「山龜送到林業局了沒有?」工作人員一臉的茫然。於是,他把鎮黨委「曾副書記」把山龜拿走的事說了一遍,林業局的工作人員這才告訴他,他們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並開始調查。
當天下午,「曾副書記」提著山龜兩次來到林鳳慶的家裡,要求退回400元的「辛苦費」,但遭到了拒絕,於是他又把山龜提走了。
副書記稱替朋友買龜
寧武鎮黨委副書記曾治華雖然承認,烏龜是他給了400元後從林鳳慶家拿走的,但對「吃烏龜」、「倒賣烏龜」的說法頗感委屈,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其實烏龜不是我自己要,只是幫長樂村的一位村民購買的。」據曾治華介紹,他負責蹲點的正好是舊岑和長安兩個村,當時接到群眾反映,有村民抓獲了一隻大山龜。
長安村有位廖姓村民便跟他說,烏龜有「靈氣」,養在家裡面會很「吉利」,於是,他便於9月15日下午1時30分,去林鳳慶家觀看山龜。經過討價還價,他幫廖某給了老太太400元,烏龜已由廖某拿了去。
曾治華說,9月16日,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的幹警便下來調查,他也去做捉龜村民林鳳慶和養龜村民廖某的工作。廖說,烏龜拿走可以,但是得要回400元買龜錢,可得了錢的捉龜村民林鳳慶卻不同意退錢,糾紛鬧起來後,鎮派出所民警也曾去調解,但一直沒有結果。
大山龜突然變小了
曾副書記買走大山龜後,緊接著武鳴縣林業公安部門就進村調查此事,在舊岑村村民中引發了種種猜測。有村民認為:「副書記肯定是把大山龜拿去殺吃了,據說,這麼老的山龜吃了能強身健體,還能延年益壽呢!」也有村民不同意此說法,他們認為老山龜可能是被高價出售給野生動物販子了,因為前些日子就有老闆來看過貨,給的價錢還蠻高。村民中還傳說這隻珍稀老山龜價值不菲,甚至超過2萬元。
由於當時聯繫不上廖某,記者沒有看到村民說的那隻大山龜。9月22日下午,曾治華打來電話,告知了廖某的電話。廖某告訴記者山龜在他那裡:「這是一隻重約3.5至4公斤的烏龜,每天都要吃青菜,在我家裡養得好好的呢。」
將給山龜作身份辨別
9月22日下午,記者來到武鳴縣林業局,就此事採訪了森林公安分局局長潘正基。據他介紹,16日接到群眾舉報後,森林公安分局非常重視,對此已經立案調查,並向記者展示了相關的調查筆錄。潘局長說,經過調查發現,村民普遍反映這隻山龜的體重為連桶稱6.5公斤,淨重估計不低於5.5公斤,與養龜村民廖某反映的3.5至4公斤的情況不符,他們準備給這隻山龜做個「身份辨別」,防止掉包的情況出現。
潘局長說:「不管是誰,購買販賣野生動物都屬於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但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武鳴縣林業局的一位領導表態:「我們將鄭重考慮,實事求是地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