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創新層也不好「混」 玖隆再生因「關聯佔款」或「降層」
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警示函表示,依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相關規定,玖隆再生已不滿足創新層的維持條件,因此將可能於2017年5月底由股轉系統的創新層調整至基礎層。
「關聯佔款」秘而不宣,令創新層公司玖隆再生無處藏身,在證監會的一紙「警示函」逼視之下,只得被迫做好於明年調整為基礎層公司的準備。而這也是分層機制運行以來的第二例「降層」,首例則是9月份的米米樂。
明年恐調至基礎層
據玖隆再生10月24日公告顯示,公司在10月19日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對蘇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依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相關規定,公司已不滿足創新層的維持條件,因此將可能於2017年5月底由股轉系統的創新層調整至基礎層。
記者看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為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的部分條件,當中顯示,公司在最近12個月不能存在三種情況,其一就是「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交易違規等行為被全國股轉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合計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國股轉公司等自律監管機構採取了紀律處分措施」;其二即「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交易違規等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者被採取行政處罰,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第三是「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的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源自「關聯佔款」秘而不宣
資料顯示,玖隆再生立足於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通過多家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及各地回收站採購獲得廢舊PET瓶原材料,根據原材料採購量和自身產能情況制定生產計劃,並按照生產計劃開展生產工作,運用相關工藝技術生產出的各類PET瓶片產品,並銷售給下遊化纖行業客戶實現銷售收入。玖隆再生2016年上半年營業收入實現1.01億元,同比增長45.48%,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淨利潤19.22萬元,同比大幅下滑81.98%。
記者了解到,這次玖隆再生之所以被江蘇監管局點名,源於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的核查。
2015年度,玖隆再生關聯方常熟百納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累計佔用公司資金7276.14萬元,公司股東唐關林累計佔用公司資金1169.48萬元。2016年度,截至2016年4月30日,常熟百納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累計佔用公司資金1284.18萬元,唐關林累計佔用公司資金448萬元。上述資金佔用行為未履行相應決策審批程序,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據江蘇證監局描述,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因此對玖隆再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要求玖隆再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