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來源:荊州電視臺 時間:2020-04-27 17:18
荊州新聞網消息(記者 孫煜瑤 郭佩月)今年的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著作權法,你了解多少?隨著微信的普及,在朋友圈中轉發文章和圖片成為再平常不過的事,你在輕動手指的瞬間,有沒有想過,這些行為可能會引發侵權糾紛?
不少人遇到精美有趣的攝影圖片或是動漫美術作品都會隨手保留,這些作品往往不知來源與作者,就在朋友圈裡隨意上傳了。殊不知,一張小圖片也可能引發著作權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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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得許可的行為一般認為侵權成立,除非滿足個人學習欣賞用、教學科研用、評論性的適當引用、報紙時事性文章轉載等合理使用情形。
雖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但整體來看,不論在微信公眾號、微博還是微信朋友圈,並不影響轉發行為的性質,其是否構成侵權,很大程度上與運營主體有關:公司主體的用戶由於其經營目的,較難構成合理使用,多數情況下會構成侵權;而個人主體的用戶,一般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中的個人學習欣賞,但是要署名和標明出處,因此作為個人用戶,應當儘量避免使用無署名及出處的圖片和文章。
在這裡也提醒大家,在微信朋友圈中轉發文章或圖片,除了可能涉及著作權之外,還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權。
【編後】最後,提醒大家在網絡空間使用圖片、文章和視頻等內容時,應儘可能使用那些來源清楚、有明確授權的內容,避免引發侵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