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寵物進超市不應被變相鼓勵
常報全媒體訊 5月10日,本報《某超市為狗狗專供專屬購物車》一文對某超市武進店推出寵物專車進行報導後,在市民中引發熱議。很多市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帶寵物進商場、乘公交車等行為都屬於不文明行為,希望養寵物的人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要帶著寵物進入公共場所。同時,對超市專供購物車這種變相鼓勵帶寵物進超市的做法提出批評。
「人們尊重飼養寵物的權利,但寵物主人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權益。貓、狗等飼養寵物,進入高密度人群場所,本身就是危害了其他人的權益。」市民談女士告訴記者,她本人也喜歡寵物,家裡養了一條泰迪犬,有七八年了。但是,外出購物、逛街時從不帶著。一是遇到人多的地方會影響到其他人,二是狗狗膽小,會受到驚嚇,對狗狗本身也不好。
商場、超市等人流高密度地區的公共場所,攜帶寵物發生意外傷人的也時有發生。「寵物主人明知故犯地將寵物領入公共場所,就是踐踏公約,缺少公德。」市民陳先生認為,公共場所不能攜帶寵物,不僅是商場和每一位顧客的權益,更是寵物主人的應該遵守的法規。「如果你們(寵物主人)那麼愛寵物,請你先愛他人,否則就是偽善。」陳先生說。
但也有一些市民對該超市推出這種寵物專車的無奈之舉表示理解。「現在生意難做,超市不願得罪那些帶狗的顧客,但又不能影響那些不帶狗的乘客,採用這樣一種措施,可見其良苦用心。」市民何先生說,如果永輝超市能夠把這些措施做得更加細一點,如訂製更加好一點的寵物車,在寵物車內添加墊板,不讓寵物的糞便流到外面。將寵物車做得相對密封一些,效果可能會更好些。
網上對這篇報導也在進行熱議。網友tangwenhua8認為, 超市也可以分類,如帶狗的去甲超市,不帶狗的去乙超市。網友fwwwj則認為,就缺那幾個帶狗的顧客?還說得很無奈,缺少的是堅持原則。讀者強女士認為,商家允許讓一些顧客帶狗狗進入,這是為了極少數人,公然挑戰規則,損害大部分顧客,最終還是對商家自身不利。
禁狗標識,狗狗看不懂,有些人裝看不見
昨天,記者採訪了我市幾家大型商城和超市,發現這些單位的大門入口處都有禁止寵物入內的標誌。在武進萬達的東面兩個入口處,都有禁止寵物入內的標識。
某商場門口設的禁狗標識
在某商場,除了商場入口處設有禁狗標識外,甚至商場內一些小商戶門口,都貼有禁止寵物入內的標識。
在市區南大街商業步行街很多商戶門口,特別是一些餐飲店、飲食店門口都設有禁止寵物入內的標識。
然而,禁狗標誌,狗狗肯定是看不懂,而有些養狗之人會裝看不見。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在實際管理中,確實還有不少顧客帶寵物犬入商場、超市的事情發生。
超市:勸阻為主,兼用其他方法
某商場武進店一位管理人員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商場安保人員看到有顧客帶寵物犬入內是會勸阻的。實在不聽勸的,會要求顧客將寵物抱在懷裡,或者放在包裡,不能讓寵物在地上遛。
「大型犬我們都是嚴格禁止入內,畢竟是公共場所,有時人多,寵物在這種環境下容易受到驚嚇,萬一咬了其他顧客,我們是要擔責任的。」我市中吳大道附近一家大型綜合超市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帶著狗狗逛超市的顧客真的很多,雖然超市明確禁止寵物入內,但對於那些實在不聽勸的顧客,超市有時也是「能忍則忍」,儘量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畢竟,現在生意難做。
某超市關河路店一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帶寵物狗來逛超市的人很多,幾乎每天都有。但是超市明確禁止狗狗入內,這個再超市門口是設有明確禁止標識的。這位工作人員說,超市工作人員會在入口處進行勸阻,一般情況下,有90%的帶狗顧客會接受。比如有兩個人一起帶狗逛超市的,經勸說,留一個人在門口看狗,另一個人進去購物。如果有一個人帶狗來逛超市的,實在要進入,超市會要求顧客將寵物狗放在入口處附近拴住,超市有人專人看管。
不過,該超市這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坦承,對於超市自營區域以外的商鋪地帶,勸阻起來就有一定難度。因為超市底下一樓區域是個開放的地帶,管理起來難度大。很多帶狗的顧客還是會牽著狗狗到處亂逛。遇到狗狗拉屎、撒尿等情況,確實給其他顧客帶來一定影響。
餐飲企業:最怕人狗共餐,想管卻有難度
市民陳女士是一名職業餐飲經理人,從事餐飲管理有近20年了,目前在我市一家知名餐飲企業做經理。談起顧客帶寵物犬進飯店吃飯,陳女士說,這是她最為頭疼的一個問題。陳女士跟記者說了一件她親身經歷的事情,幾年前她們飯店有一位客人好不容易約了領導吃飯,可領導赴宴時,帶了一條寵物狗。進店時,隨行的有人說了一句,飯店好像不允許帶狗入內吧。沒想到這領導聽後,立即掉頭走人,一點面子都不給。
「我承認,人和狗狗相處多了,會有感情,有人把寵物狗當作自己親人一樣對待。這個能理解。但是,商場、飯店等畢竟是公共場所。帶狗的顧客要照顧到那些不喜歡狗狗的顧客的感受。要做到彼此體諒。」陳女士說。
馬先生在我市新北區經營一家餐飲店,談起顧客帶寵物狗進店吃飯的事情,也表示「很頭疼」。他說,這幾年,可能是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家裡養寵物犬的人很多,因而帶寵物犬來飯店吃飯的人也多了起來。
「原則上,我們是禁止寵物入店的,畢竟我們做的是餐飲行業,衛生條件必須擺在首位。但寵物進店會影響到店裡衛生,從而影響到其他顧客的感受。」馬先生說,要完全勸阻寵物進店,這有難度。為此,店裡會跟這些顧客協商,要求其把寵物狗拴住,不要放在公共區域。有的進包廂就餐的顧客,服務員也會關照客人不允許跟狗狗共用餐具。
管理現狀·我市早有規定卻無具體罰則
據報導,我市早在2002年就出臺《常州市市區犬類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2015年我市又出臺《常州市加強犬只規範化管理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不得帶寵物進入學校、醫院、商場、商業街、飯店、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遊樂場、候車室以及風景名勝等公共場所。
「既然我市已經有相關規定,那麼大家就應該遵守。」市民錢先生認為,既然有法可依,那麼在必要時候,相關職能部門就應該對這一不文明現象進行規範化管理。
5月10日下午,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市衛計委,但衛計委給出的答覆是,這個不屬於衛計委職能範圍。衛計委只負責組織開展人狂犬病預防工作,人狂犬病疫情監測,狂犬病病人診治,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和預防狂犬病宣傳教育工作。
記者隨後又諮詢了我市一位法律人士,該人士參考《意見》中涉及的12個管狗的職能部門分工後表示,《意見》對於禁止、勸阻狗狗進入公共場所這一項工作,沒有落實具體職能部門。如公安部門負責牽頭全市養犬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犬只登記發證工作,管理犬只留檢所,依法開展有關無證養犬、養犬擾民、犬只傷人等警情處置;城管部門負責將犬只管理(考核內容:犬只便溺衛生清掃保潔)納入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依法查處飼養寵物犬汙染環境的行為,對犬便溺等衛生突出區域組織清掃,確保城市環境衛生,協助公安機關處理違規養犬行為; 環保部門負責犬只擾民現場噪聲監測……
這位人士表示,《意見》在面對公共場所禁狗的這一市民生活中最突出的問題時,沒有落實具體責任。而且,對照《意見》罰則條文,對違反這一規定的個人,也沒有處罰措施。
一種思路·設立寵物臨時看管或者代購
此前,有媒體報導,重慶、成都一些超市,專門為帶狗逛超市的顧客提供代購業務,讓超市工作人員為顧客去超市買東西。採訪中也有人提出,超市商場等單位可以在入口處設置一個寵物臨時留置場地,或者派專人照顧這些被主人帶來閒逛的寵物犬。
但是這個做法沒有得到商家的認同。該超市行政主管王國斌就對此表示,這種想法不切實際。首先,超市給顧客看管寵物犬,萬一寵物犬丟了怎麼辦?現在的寵物犬這麼貴,動輒好幾千,甚至有的要幾萬元。其次,如果多條寵物犬放在一起,狗咬狗了怎麼辦?超市要負責賠償。
而對於代購,有人提出,這種做法僅僅在超市管用。「如果是飯店,難道飯店工作人員可以代替顧客吃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