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所看的歐美電影中,這樣的鏡頭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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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不開心的人不怕淋雨(不心疼西服嗎?淋雨容易變形啊),開心的人更需要來一場雨:
如果說上面的淋雨鏡頭是為了表達一種比較強烈的情緒,但是你見過在雨中從容散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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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電影中,近代之前的場景裡,雨水花花地下著,人們帶著戴著寬沿禮帽,穿著毛呢大衣滿街遊蕩了(根本不會跑),難道大衣防水?甚至,即使辦正事,去見重要人物也照樣一身溼嗒嗒,不會有任何尷尬。
我們常說,藝術是現實的反應,即便有所誇張,但絕非憑空捏造。現實生活中歐美人對淋雨的坦然也不遑多讓:
這不禁令我們猜想:西方人頭髮衣服淋溼了不難受嗎?
畢竟在我們的思維中,被雨淋了難受不舒服先不說,還有額外附加傷害呢。
比如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不要淋雨,不要踩水,下雨了必須打傘、穿雨衣才能出門,要麼就乾脆找個地方躲起來,否則就會感冒,或者挨揍。到了成年,我們就會對淋雨有著發自內心的否定:看到別人淋了會同情,自己淋了會尷尬。而且我們人對於淋溼了衣服的人有一個專有名詞:落湯雞。
所以在我們生活中,正常的行為是見雨就遮。
即便只有毛毛雨,但能遮還是要遮的。
誇張點的,遇到有雨沒雨傘,發揮創意
至於說為何歐美國家的人對於淋雨沒有那麼在乎。總結起來仿佛有如下原因:
1、歐洲國家特別是英法德俄等,氣候偏於溼冷,春秋季節經常是小雨淅淅瀝瀝,不絕如縷。以下為網友總結:
英國:多雨,且陰晴不定,一天中可體會到一年四季。
德國:下雨的天數比較多,但雨量並大,多是毛毛雨,德國人更常穿防水帽兜衫。
法國:天氣預報說:一天中「有時下雨有時晴」。
荷蘭:地是千裡平,天無三日晴
美國:基本是歐洲移民,遺傳。
義大利:更不用說了,套路大國,雨傘不是用來遮雨的,是用來裝的,那個Pasotti品牌,每把傘平均零售價180歐元,合人民幣1400元左右,生生把雨傘做成了侈品。
由上可知,歐洲人如果把下雨太當回事,天天夾著雨傘或雨衣出門,對於熱愛自由、熱愛自然的他們來說,實在太過於拘束,很辛苦。
2、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歐美國家稍微有點條件的家庭普遍設有壁爐,窮人也有火塘,天一冷就燒起來了,烤東西很方便,但反觀中國,絕大部分為農耕地區,可燒的木材有限,冬季基本沒有常燒的爐子,所以我們的衣服溼了就不方便烤乾。
至於為何中國人很不喜歡淋雨,我們先扒一下歷史:
自1872年起在中國居住傳教50多年的美國傳教士雅瑟史密斯所著《中國人的性格》中提到過,中國人怕淋雨:「……因此,不管什麼時候,一下雨,中國人就得待在家裡。在西方國家,我們把下雨天不懂如何出門的人叫做傻瓜,而在中國,下雨天不懂待在家裡的人才被說成是傻瓜。
中國人的言語中最常用的一句是「等雨停了再說」 。除了政府部門之外,大多數中國人都認為,他們的活動要隨著氣候的變化而發生相應改變。 就算是急迫的公務,在這句習慣語面前也變得不那麼要緊了。我們聽說,中國有一個很有實力的要塞,配備有精良的武器和經外國人訓練過的士兵,但每逢下雨,崗哨上的士兵都自作主張地撤回室內,根本看不到一個人在露天站崗。他們是「等雨停了再說」!
1870年的天津慘案(指1870年(同治九年)在天津所發生的一場當地百姓圍攻教會事件。1870年6月21日,當地百姓圍觀疑似牽涉法國教堂的誘拐兒童案,並聽信謠言「外國修女以育嬰堂為晃子,實則綁架殺死孩童作為藥材之用」兒而群情激奮,法國領事豐大業率先開槍傷人。百姓怒殺豐大業及其秘書西門,之後又殺死10名修女、2名神父、另2名法國領事館人員、2名法國僑民、3名俄國僑民和30多名中國信徒,焚毀瞭望海樓天主堂、仁慈堂、及附近的法國領事館,以及當地英美的4座基督教堂。破壞行動持續了3小時----筆者注),本來會有更多的人被殺害,但一場及時雨阻擋了前往租界行兇的暴徒。在敵佔區受到追逐的外國旅遊者,或許一場陣雨就能使他們受到最好的保護。
一位在中國的外國人曾經看見,從兩英寸長的水槍裡噴射的水柱,5分鐘內就能驅散氣勢洶洶的暴徒。橡皮子彈也遠不如那麼奏效,因為許多人也許會停下來去撿廢彈頭,而對於冷冰冰的水,自漢朝以來的每個中國人都像貓一樣抱以反感。無論是從怎樣的意義上講,潑冷水都被看做是致命的。……」----《中國人的性格》([美]亞瑟.亨.史密斯)
這個描述在今天看來都有很大的真實性。因為即使是21世紀的今天,絕大部分中國人還是不喜歡淋雨,年輕的父母還是這樣教育著孩子,我們仿佛看到,討厭淋雨、討厭溼衣服已經固化在我們的基因裡面了。
今天的科學告訴我們,如果一個人在大雨中跑步或者做其他較為劇烈的活動,並在結束後及時更換乾燥的衣服,及時恢復了體溫,基本上是不會感冒的,而只有淋雨導致體溫下降時間過長才引發致感冒。
所以感冒也不一定是我們怕淋雨的主因,那麼中國人怕淋溼衣服的背後應該還有一個更大的隱性原因:溼衣服更換是個大問題。
換洗衣服,也僅僅是近三四十年才變得越來越不是問題,但在1980年代之前,對於普通中國人來說,由於經濟水平的極端低下,換洗衣服不但增加勞動(要手洗、還欠缺洗滌用品),甚至根本沒的換----很多人,也許是大部分人,一件外套連續穿一星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甚至愛乾淨點兒穿半個月也不顯得髒。而北方的冬衣,更是一兩個月甚至整個冬季都不用換洗。
在更早的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民國,清末,老百姓更加窮困潦倒,不但一個季節只有一套衣服可穿,甚至有不少家庭幾口人只有一套完整的衣服,哪個出門哪個才可以穿。
在此情況下,想要人們對於淋溼衣服感到無所謂,那就是天方夜譚了。
而在今天的中國,雖然紡織業雄踞全球第一,衣服早已遠超需求,每年丟棄的二手衣服都不計其數,但是幾百幾千年來形成的心裡習慣,還是沒那麼容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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