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到英國人羅素,也許讀者更容易想到的是活躍在20世紀的哲學家和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而他的爺爺約翰·羅素(John Russell),則曾經在1846年至1852年,與1865年至1866年間兩度出任英國首相,是英國自由黨的先驅之一。
約翰·羅素和伯特蘭·羅素羅素是以輝格黨成員的身份出任英國首相的,但他對自由主義的崇尚,和對自由主義觀念指導下的社會改革的強大熱情,讓人對他有過如此評價:「很難說約翰·羅素到底是最後一位輝格黨首相,還是第一位自由黨首相」。他作為首相的名氣,並不如帕莫斯頓和格拉斯頓那麼大,但確是19世紀上半葉英國的議會改革和社會改革的重要推手。他作為歷史學家的身份,得到的關注也就更少,但其中體現了他對政治的理念。如果要解讀這位小個子首相的執政生涯,「自由」與「變革」是繞不過去的關鍵詞。
輝格黨世家中的小個子約翰·羅素的父親是第六代貝德福德公爵(Duke of Bedford)。貝德福德家族的成員自都鐸王朝以來就在政治領域非常活躍,較為穩定地堅守輝格派的立場,積極介入重大的政治事件,但位極首相的,也只有約翰·羅素。作為父親的第三個兒子,約翰·羅素並未繼承很多家財,但繼承了父親的名字。
因為出生時早產,小羅素的體格比家族其他孩子都要小,成年後身高不超過1.65米。加之從小體弱多病,他無法適應著意培養男子氣概的私立中學的生活,便在繼母的支持下從威斯敏斯特公學退學,在家學習了半年,之後被送往位於肯特郡的小規模寄宿學校學習。那裡的課業壓力比較輕,安排靈活,他也在這裡結交了不少同齡的貴族子弟,開始寫作政治諷刺詩,展現了寫作天分。
小羅素對政治的興趣隨著父親老約翰·羅素在他17歲那年升任愛爾蘭總督後表現得更為明顯。父親升職後,許多輝格黨的政治高層陸續往來家中,他們的談話給了小羅素了解政治的契機,他也繼續寫作諷刺政治人物的文章,逐漸體現出帶有自由主義偏向的立場。
老約翰·羅素但老羅素只在愛爾蘭總督的崗位上工作了一年便被去職。依然和父親生活在一起的小羅素隨後陪同父親出遊歐洲和北非。儘管孱弱的身體給他出行帶來不變,卻也因為和父親同往而見識了戰亂中的西班牙,甚至差點被法國的軍隊俘獲,他還學習了西班牙語,閱讀了大量歷史典籍,並日益嚮往自由的理念。
小羅素對自由與法律的熱情的增加,在他求學愛丁堡大學時表現得更為明顯。儘管當時多數英格蘭的貴族子弟都在牛津、劍橋和倫敦求學,但老羅素認為在劍橋求學的長子不學無術,為免小羅素步哥哥後塵,把他送去了「北方雅典」愛丁堡。只不過,對貴族子弟來說,學位並不是學習的主要目的。1813年5月4日,時年21歲的約翰·羅素和很多貴族家的次子們一樣,為維持家族的政治影響,子承父業,經由補選成為了塔維斯託克(Tavistock)選區的議員。這位年輕的小個子貴族的政治生涯由此正式開啟,直至1875年退出在上院的活動為止。
作為輝格派歷史學家的羅素初入政壇的羅素並未立刻成為受人歡迎的政治新星。相反,他激進的自由主義理念無法為他聚攏人氣,在下院辯論的工作也讓他覺得索然無味。任職之後不久,約翰·羅素又前往歐洲大陸遊歷,甚至採訪到了拿破崙。
自1818年起到1832年改革議會的法案通過,羅素一面對政治日益熱心,一面完成了大量歷史學和文學作品。就一位全職政治家而言,作為作家和歷史學家的羅素非常高產。他的作品包括一些乏人問津的戲劇、小說,也包括史著《自<烏特勒之和約>以來歐洲事務的回憶錄》(1824)、《土耳其人在歐洲的發展》(1828)、《法國大革命的原因》(1832)等。
上述史著的影響力都不如1821年初版的《論亨利七世在位以來的英國政府和憲政》來得有名。該書自出版後行銷英國長達70年,有多個版本,並被譯為外文出版。從羅素為初版撰寫的前言來看,此書有明顯的輝格派史學的色彩,表現出對英國的政治制度的關切,和對議會、自由的褒獎。他認為,自15世紀以來,歐洲君主制國家的政府都不如英格蘭的政府,故而需要改革。英格蘭政府的不同之處,則在於提供自由與價值,一旦濫用則會被改革力量修正,從而避免自由受到侵害。可見,羅素認為的英格蘭政府和憲政的優越性,正是在於合為一體的自由和改革。
《論亨利七世在位以來的英國政府和憲政》(1823)書影對於羅素這樣一個19世紀的政治家而言,所撰史著中體現的史觀不僅是他對歷史的態度,更是在反思了英國的政治史後,給輝格黨的未來提供的預想。這種設想暗示著,當輝格黨無法維持英格蘭的自由時,改革則勢在必行。這也是約翰·羅素自19世紀20年代之後的政治活動的重心。
熱心自由主義改革的輝格黨人早在1820年至1821年間,羅素就希望可以撤銷衰敗選區格蘭姆龐德(Grampound),把議席分配給當時還沒有議席的利茲市或其他城市。最終,議席被分配給同樣遍布工業城鎮的約克郡。在工業城鎮不斷崛起的19世紀,撤銷貴族更容易控制的衰敗選區,增加新興工業城鎮中的民眾獲得議席的可能性,看似是和貴族群體利益不相容的做法,但符合羅素要捍衛英格蘭自由的輝格黨人的觀點。
不過,羅素對自由的堅持和與之相關的議會改革並未為他贏得聲譽,還在1826年經歷了失去議席和重新參選獲得議席的起落。但選舉上的挫折並未阻礙他重回政治後進一步推動改革的熱情。19世紀20年代,羅素的改革重點放在擴大選舉成員的資質,改善非國教徒的境遇上。作為當時首相格雷伯爵手下的幹將,羅素參與起草了1832年《改革法案》,在議會辯論中捍衛法案,也因此鞏固並提升了自己的政治地位,被後人視為對議會改革的貢獻僅次於首相的人物。
格雷伯爵。英式伯爵茶(Earl Grey)便以他命名。他在任期間最大的成就便是1832年的議會改革,背後推手則是羅素。在擔任內政大臣時期,羅素就已經掌握了如何利用行政權力繞過議會讓自己的改革政策付諸實施的方法,這些政策大多帶有自由主義和寬容的理念。他幾乎僅憑一人之力,就讓天主教徒獲得了成為警察、參與公職(甚至擔任法官)的機會,由此獲得了愛爾蘭天主教徒的支持。他也通過改變立法,大大減少了王國內死刑犯的數量。在教育領域,他讓政府增加了對教師培訓方面的支持力度。在殖民地事務方面,他也支持了《杜倫報告》的出臺,為未來加拿大聯邦的建立奠定基礎。
缺少支持的小個子首相儘管羅素的政治生涯在19世紀20年代之後還算順利,但因為個頭矮小又不是長子,在婚事上飽受挫折,到42歲才與27歲的小個子的裡伯斯戴爾小姐(Lady Ribblesdale)相識,隨後火速結婚。可惜這段婚姻只維持了三年,便以妻子的去世告終。1841年,羅素與貴族家的弗朗西絲小姐再婚。雖然弗朗西絲小姐的父親未來成為了女婿在政府中的支持力量,但這位小姐和羅素一樣體弱多病,不擅長應酬和交際,無法將自己家變成政治舞臺的延伸,這也讓羅素相比其他政治家顯得清高。
羅素的第一位妻子裡伯斯戴爾小姐矮小的身材對於身為首相的羅素來說確實有劣勢。他很難以「權威」的形象出現,託利黨人也會嘲諷他的身材。加之過去的政治生涯中缺少與黨內同僚密切合作的習慣,他任內的政府運作不能算太有效,內部紛爭不斷。即便如此,羅素的改革熱情不減,在輝格黨未取得兩院多數的情況下,首相羅素還是成功推行了《公共衛生法案》,廢除了實施多年的、帶有強烈貿易保護主義色彩的《航海法案》,並延續了之前的教育改革的目標,甚至允許猶太人進入下院(儘管猶太人此時還未能進入上院)。
對於當時相對保守的輝格黨人來說,羅素的政策目標過於激進,黨派高層中對他的支持也逐步減少。加之他的改革計劃有不少違背了維多利亞女王的意願,與君主的關係非常緊張。當他在1852年因為外交事務上的錯誤處置引起執政危機後,只能下野。
若不是因為1865年自由黨首相帕莫斯頓忽然去世,羅素的第二個首相任期也不會到來。在這個短暫的任期中,羅素無法團結新生的自由黨,卻並未放棄改革的志向。他意圖推動進一步的議會改革,讓更多人擁有選舉權。儘管他本人提出的議案並未獲得通過,他領導的政府僅僅維持了240天便匆匆宣告結束。但1867年在任的保守黨首相班傑明·迪斯雷利的政府,通過了新一輪的議會改革的法案,即1867年《改革法案》,讓英國有選舉權的人的數量驟增。不少工人聚居區成為了選區,高收入的工人也自此獲得了選舉資格,實際的結果比1865年羅素本人提出的法案更為激進。
1867年的漫畫對當年通過的《改革法案》的評價:黑暗中的一躍。成為首相併不一定意味著一位19世紀政治家到達權力巔峰,約翰·羅素便是一例。他的整個政治生涯都在努力追求自由和變革,觀點在他早年的輝格史觀的作品中就已經呈現。儘管這位小個子政治家的首相生涯步履艱辛,但他依然通過自己的方式,實現了各種形式的議會和社會改革,讓輝格黨從僅僅為了捍衛君主立憲制和古代自由的黨派,變成了對於社會現實有關懷,提供變革方案的黨派。他進而通過議會改革的手段,讓自由主義的理念在國家的法案中貫徹,為未來政府的變革和發展提供新的方向指引。
參考資料:
1. Spencer Walpole, The Life of Lord John Russell, Vol.1,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and New York, 1891.
2. Dick Leonard, Nineteenth-Century British Premiers: Pitt to Rosebery,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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