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時刻我們分開的時候,都會以相處時間的不夠,或者兩個人的城市距離太遠為理由。好像感情,只要不聊天,不見面,就會慢慢變淡。
而且大部分人不願意承認,其實感情真正走散的理由,不是距離遠了,而是兩個人的心不在一塊了。一個人拼命想靠近,一個人拼命想逃離,你依然把他放在你的未來計劃裡,而他卻沒那麼在乎了,只想以各種理由結束這一段感情。
說什麼見面的日子太少,說什麼城市距離太遠,其實就是他不願意在你身上花時間,想見你的人,翻山越嶺也會來見你,想愛你的人,千萬人反對也會堅定去愛。
如果你見過一個人愛你的樣子,你就能輕易感受到他不愛你的時刻。大概是從他回微信的速度變慢了開始,他不再主動找你視頻,也不再找你聊天,甚至連你的朋友圈也不再點讚了。他總說在忙,很累,有時間再說,但你心裡隱隱約約的感覺到,他變了,他沒那麼重視你了。
第一,在感情裡面,距離遠了,還可以追回來,但是人心遠了,怎麼追都追不回來了;往後,你對我好,我便對你好,你若冷淡,那我也不再討好。
與其低眉去討好,不如放手把自己過好。愛不是一個人的事,是需要兩顆心緊緊靠近;下次遇到喜歡的人,記得只做朋友,只談笑風聲不動情,長久淡淡的喜歡,和遠遠的看,不至於最後什麼都在黑名單。
我們不要試圖叫醒裝睡的人,因為你永遠也叫不醒她,反而最好的愛情大概就是:我讓你心動,你讓我心安。你知道心疼我的不容易,我懂得寵著你的小情緒。
愛我的人,無論我是什麼樣的,都會愛我。想我的人,無論隔得千山萬水,都會來看我。想見我的人,無論我來找你還是你來找我,都會見我。眼裡有我的人,從來不會以忙的藉口,忽視無視我。
最怕的不是付出得不到回報,而是付出了反而還招人嫌,其實史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近在咫尺的人心卻不在一起。
不會再問你為什麼不回我信息了,因為有一天我手機來了信息,我看了一眼也沒有回,原來我對待不喜歡的人也這樣。
別再深愛一個人,留點愛來愛自己,起碼不至於會遍體鱗傷,半夜獨自委屈流眼淚,而他卻享受著他的快樂。
如果你見過一個人愛你的樣子,你就能輕易感受到他不愛你的時刻。說什麼距離遠不在一個城市那都只是藉口而已。
第二,有時候我們很期待他的發消息,但是他始終都沒有發,所以我們選擇了不打擾你,因為比起喜歡,我們更嚮往偏愛。
其實在生活中,那種連見面都很奢侈的關係,我們要怎麼維護,一直在修改自己的底線,直到茶涼心冷。
就像七月的風,八月的雨;失眠的夜裡,想你成癮,有首歌,是花僮唱的《遙遠的你》歌裡的一句「遙遠的你,我好想你,像是中了熬夜的癮」,唱出了很多人的心聲。
當你喜歡一個人時,對他的思念從未間斷,只是你學會了控制自己的情緒,自己的情感;忍著不去聯繫他,把自己的思念藏在夢裡、枕頭裡;希望沒有你的打擾,他的日子能過得更好。
因此很多時候一段感情中,明明知道不可能再繼續下去了,可還是無法讓自己放棄;每一個陷進去過的人都知道,有時候理智並不能掌控情感。
明知道應該遠離,卻還忍不住想要靠近;明知道應該忘記,卻還是一遍一遍再次想起,於是,失眠的夜裡,思念成癮。
此時此刻,七月末的夜裡,窗外在下雨,而你也許在想念一個人,或許有很多感情都是這樣——始於心動,至於心痛。
其實思念的滋味,很多時候並不好受,它像是胸腔裡住著一頭野獸,一遍遍地撞著心牆,幾乎咆哮而出。
而你只能控制住自己,關緊心門,不讓它衝過防線,野獸不停地衝著,撞著,撞到心都痛了,眼淚都止不住地流,可你依然一絲一毫都不都鬆懈。你有過這樣的感覺嗎?
第三,思念一個人到極致的感覺,或許是只願歲歲平安,即使,生生不見;只要你過得好,我就可以忍住不打擾。
若有忘不掉的人那就先想著吧,時間會把它一點點磨薄,終有一天你也可以,放下想念,放過自己。
珍惜所有的不期而遇,看淡所有的不辭而別,失去的都是配角,而留下的才是人生;你決定不了一個人的出現,也挽留不了一個人的離開;不要讓不屬於你的人物牽伴人心,該斷舍離的一定要斷舍離。
當你們的溝通越來越少,沉默越來越多,兩個人在一起各自抱著自己的手機,遇到事情也沉默到底時,我們會覺得累了,是不是挺可笑的?那個曾經滿眼星星說愛你的那個人,後來看都不會再看你一眼。
有沒有哪個瞬間讓你想放棄一段感情?曾經有過祝福,有遺憾,有怨恨,有美好,可有些愛早已成了往事,不要念念不忘自尋煩惱。
也許這就是心理學的聚光燈效應——它指人們太在乎與自己相關的事物,以為別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然而,在別人眼裡,你不過是過眼雲煙,關於舊愛,我們需要和自己和解。
總結:
某些時候,我們需要放下執念,也需要放下執著,這樣自己的心才不會太苦。
其實最好的婚姻,不需要任何一方的犧牲和成全;兩個人應當彼此作伴、並排站在一起,看這個落寞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