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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仙人跳」這個詞大家可能常在影視劇中聽到,它是指以女色為誘餌,然後進行敲詐勒索的一個圈套。19歲的軍某就遭遇了這樣的經歷。他是北京某大學的大一學生,卻一時迷失了自我,掉入了「仙人跳」的陷阱。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2019年年初,嫌疑人問剛剛到北京讀大一的被害人小軍需要色情服務嗎?小軍對事情很好奇,然後就應了這個事,他就定好了酒店以後,對方給了他一個微信,然後他微信跟對方聯繫,雙方約好在一月的某天晚上,在海澱的某個酒店見面。
與軍某在社交網站上交談的人又給了他一個微信號碼,加好友後發現,微信號碼的所屬人才是要和自己約會的女人。到了約定的時間,軍某在酒店的房間內等到了赴約的王某。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這個女孩進到浴室去洗澡,當時小軍應該是一種很期待,很好奇,很興奮的心情。
令軍某沒想到的是,王某從浴室出來後,並不是他所期待的浪漫約會,而是王某冷冰冰遞來的一部電話。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王某說你接個電話,把電話給了小軍。他拿過電話以後,對方就說我們挺不容易的,現在北京查的也嚴,你看看是不是應該給點辛苦費?他意思有很多兄弟在下面,如果你不給的話就報警。
電話另一頭的人威脅軍某,如果不給錢的話,他的約會行為就會敗露。第一次經歷此事的軍某十分害怕,全都按照對方的指示去做。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因為十多歲的小孩,也沒經歷過這種事情,而且是剛剛來北京讀大學的學生,想到自己將來的前程,也怕因為這個事情毀了,所以就妥協了,小軍掃二維碼給對方打了將近一萬塊錢。據軍某講,這些錢是他一年的生活費。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這個王某看到說確實沒有餘額了,然後就走了。小軍說他當天回到學校以後,想了想也不能這樣,覺得還是應該報警,然後第二天鼓起勇氣報警。
收到錢後王某揚長而去,電話裡所謂的幾位兄弟也沒有露面。軍某經歷的正是一場「仙人跳」的陷阱。而這起案件也正是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近期起訴的一起「仙人跳」型敲詐勒索案件。首先,犯罪嫌疑團夥當中負責聯絡的人在網際網路上尋找目標,以美女可以提供色情服務為誘餌,等待被害人上鉤。第二步,當聯絡人與被害人約好見面的時間地點後,犯罪嫌疑團夥中的一名女性到酒店房間赴約。第三步,實施敲詐勒索。這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會讓被害人聽一通電話,而電話另一頭的犯罪嫌疑人以告發其嫖娼、強姦等方式相威脅,讓被害人進行轉帳操作。
無獨有偶,就在軍某報案的十幾天後,到北京出差的林某也同樣掉入王某的「仙人跳」陷阱。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第二個案件的被害人小林是外省來北京出差的一個商人,也是通過社交網站認識了對方,然後對方也是跟他聊,把價格談好,也是約定了酒店。
與前一位被害人的經歷相似,同樣是女性犯罪嫌疑人王某到酒店赴約,同樣是王某從房間浴室出來後遞過來一部電話,電話那頭的開場白都相當雷同,那就是「兄弟們送人來不容易,給點辛苦費」。但是,林某的處理方式卻稍有不同。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稍有不同的應該是被害人的心理,因為小林是屬於已經三十來歲的一個商人,他還是見過一些這方面的事情。從一個細節能看出來:當時他的錢包裡不止這五百塊錢,但是他只是想打發這個王某趕緊走,然後就只給了對方五百塊錢,說你趕緊走,不要就算。
據被害人林某講述,案發當晚是他在北京出差的最後一晚,第二天就要回去了,不想惹麻煩,因此希望花點錢把事解決。看到林某的態度後,王某也沒有再進一步敲詐勒索,趕快拿錢離開了。
在被害人軍某被敲詐勒索一萬餘元報警後,辦案民警隨即展開偵查。經過調取案發酒店外的監控,發現了王某的行蹤。監控畫面顯示,案發當晚的11點05分,一名身穿黑衣服的女子拿著手機從畫面左側走入,並向酒店門口走去。二十四分鐘後,也就是當晚11點29分,從畫面的下方,也就是酒店門口處,與之前特徵極其相似的女子快速跑出,並向畫面正上方的街道上跑去,隨後消失。警方根據軍某提供的時間線索,推斷這名女子就是王某。通過更加深入的調查,辦案民警在被害人林某住的酒店外設伏,抓獲了王某和苟某。
辦案民警:這是你手機嗎?是不是?
苟某:是。
辦案民警:幾部手機?兩部是不是?
苟某:是。
辦案民警:這個手機也是你的吧。
苟某:對。
辦案民警: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苟某:賣淫。
辦案民警:還有呢?
苟某:要錢。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他們是一個比較大的犯罪團夥,最開始,本案的嫌疑人苟某是之前那個團夥的司機,那個團夥也有他們的大哥,還有小姐、司機、打手是一個比較大的一個團夥。苟某在這個犯罪團夥裡學到了整個「仙人跳」套路,就自己出來單幹,他通過關係找了一個願意做這方面的本案的王某,他們倆就開始接活。
二人組成新團夥 網上尋作案目標
王某和苟某二人組成一個新的團夥之後,偶爾從之前的上家那裡接活,也就是上家談好了目標後,由王某、苟某直接到酒店進行敲詐勒索。除此之外,他們也會自己去網上尋找獵物,自己單幹。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如果對方有意向就開始進一步的談價格,讓對方去開好酒店,再跟這邊聯繫,直接就去酒店。一般第一步就是先嚇一嚇對方,就是我們送人來挺辛苦的,先要好處費的這樣一種情況給對方說,然後如果對方不想給的話,那就會說我會報警。
兩人敲詐勒索成功後,按照比例分贓,得手後緊接著再找下一目標。根據檢察官以往的辦案經驗,此類「仙人跳」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屢屢得手,很少有被害人會反抗。
檢察官說,王某和苟某組成的犯罪團夥比較單一,遇到像林某那樣拒絕多給錢的被害人後就會離開。但有些犯罪團夥人數多,各司其職,如果遇到不給錢的被害人,真的會有人到酒店房間內進行威脅。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因為我以前還辦過很多這樣類似的案件,犯罪團夥會有一些打手,比如說司機,還會帶兩個小弟,最後真的有到房間裡去敲詐,就是進去給對方一種視覺上的衝擊,讓對方害怕最後給錢。
檢察官提示,首先要提防落入此類「仙人跳」的陷阱,如果真的碰到此類案件,也要勇於報警。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 金玉婷:這種案件我們總結有一個特點,就是一般抓到嫌疑人以後,嫌疑人供認少則只有兩三起,多則幾十起的都是有的,但是這些被害人卻很難盡數找到。基於家庭、單位,還有自己學業各個方面的壓力,被害人選擇破財免災,沒有選擇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