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養寵物的偏好真是越來越稀奇古怪。就拿20多歲的男青年吳某來說,竟然花450元買了一條暹羅鱷,養在自己的租住地。記者今日獲悉,吳某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2000元。
去年7月30日,吳某通過手機微信聯繫,花了450元從兩名販賣野生動物的小夥子手裡購買了一隻暹羅鱷,並將這隻鱷魚養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內當寵物。
沒過多久,那兩名販賣野生動物的小夥兒被警方查獲,吳某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許可,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罪行也因此敗露。經鑑定,吳某購買的暹羅鱷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中的物種。
警方調查還發現,兩個小夥子中的一人還向他人出售過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也是被買去當寵物的。
法院認為,吳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鑑於吳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悔罪,可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最終,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2000元。賣給吳某暹羅鱷的兩名男青年也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4000元和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