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蘇州
接二連三發生了很多關於狗狗擾民的事件
養狗者不顧他人感受
甚至不栓狗繩也理直氣壯
給市民帶來了諸多困擾
之前為了解決蘇州養犬問題
蘇州已經出臺了《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
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而最近,市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
也重新擬確定了
和以往還是有不同的
在重新擬劃定的管理區域
懲罰措施會更加嚴厲
犬主人要是沒有看管好愛犬
自家的狗狗可能會面臨被沒收的風險
甚至5年內都不能養狗!
最近,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根據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蘇州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擬確定市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
主要考慮到城鄉建設差距越來越小
重新公示重點管理區域非常有必要
養狗的朋友們表示得趕緊看看自己
在不在區域範圍內
市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初步劃設如下:
▲ 點擊可查看大圖
養犬重點管理區包括:
(一)吳江區:東至同津大道,西至太湖邊,南至雲龍路,北至吳中交界。以及同裡古鎮,東至同裡湖西岸,西至同津大道,南至雲梨路、松北公路,北至江興東路;
(二)吳中區:行政管理區全區境內;
(三)相城區:行政管理區全區境內;
(四)姑蘇區:行政管理區全區境內;
(五)工業園區:行政管理區全區境內;
(六)高新區(虎丘區):行政管理區全區境內。
在這些養犬重點管理區域內
違規的犬主人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快看看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
01 一戶一犬
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域內個人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條。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本條例施行前已經依法辦理登記的,可以繼續飼養。(蘇州市新養犬管理條例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02 不允許飼養烈性犬
現行的《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在重點管理區域裡禁養大型犬、烈性犬(五類三十八種及肩高在61CM(含)以上的犬只)。但是再新規中,蘇州市新養犬管理條例則擴大了禁養範圍,蘇州全市都禁養大型犬、烈性犬!
看來德牧、秋田犬這些大家喜歡的犬種
包括一些成年後肩高超過61CM(含)以上的犬只
之後再也不能養了
五類三十八種烈性犬:
獒犬類:西藏獒犬、紐波利頓、巴西菲勒、法國波爾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國鬥牛獒犬;
鬥犬類:比特犬、土佐犬、牛頭梗、美國斯塔福鬥牛梗、鬥牛犬;
牧羊犬類:中亞牧羊犬、德國牧羊犬、克羅埃西亞牧羊犬、塔塔爾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裡亞牧羊犬;
獵犬類:阿富汗獵犬、伊卑薩獵犬、愛爾蘭獵狼犬、法國獵犬、卡累利亞獵熊犬、德國獵梗、蘇俄獵狼犬;
其他犬種:杜賓、拳師犬、羅威納犬、大丹犬、英國狐提、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時瑪莉諾斯犬、伯恩山犬、羅德西亞背脊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愛爾蘭塞特犬。
03 不可以讓犬只進入河道、湖泊等水域
每年夏天都有不少人到獨墅湖邊「野遊」,甚至還不忘帶上自己愛犬,這讓不少人很是無語。《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犬只不可以進入河道、湖泊等水域,養犬的朋友們一定要記好哇。
04 犬只外出必須佩帶牽引帶
和自己的愛犬出門務必拴好牽引帶,一是照顧其他人的感受,二是防止犬只傷人、走丟,想必這樣的事大家都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吧。
05 新規對飼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除了以上這些注意點,還有一項比較重要的。那就是一旦犬只傷人,對犬主人的懲罰將會更加嚴厲。
據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犬只傷人的,由公安機關對傷人犬只實施暫扣,連續進行醫學留驗觀察十日,有關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犬只兩次以上傷害他人或者一次傷害兩人以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養犬人五年內不得養犬,對養犬人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愛犬被沒收不說
還要忍受5年不能養犬的痛苦
養犬的朋友們一定要注意啦
馬上新的管理條例就要執行了
有哪些修改你都知道嗎?
蘇州新養犬條例,元旦起實施
愛狗人士需要注意這7個問題
《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訂後有哪些改變?
設立了哪些新制度?
看完這7個問題相信你肯定能有所收穫
答:本市養犬需要對犬只進行免疫。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本市依法對飼養的犬只實施動物狂犬病強制免疫。犬只犬齡滿3個月或免疫間隔期滿的犬只,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犬只注射獸用狂犬病疫苗,取得畜牧獸醫部門印發的隊伍狂犬病免疫證明。
答:本市養犬需要登記。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本市實行養犬登記制度,養犬人應當在犬只免疫後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養犬登記,取得養犬登記證。
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犬齡超過4個月的犬只。
答:蘇州市實行重點管理區內的一戶一犬制度。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養犬重點管理區域內個人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條。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本條例施行前已經依法辦理登記的,可以繼續飼養。
答:需要對場所進行養犬護衛的單位可以養犬,但犬只不得帶至所護衛場以外的地區。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單位飼養的護衛犬只不得離開護衛場所。因免疫、診療等需要離開護衛場所的,養犬人應當將其裝入犬袋犬籠。
答:健身步道不可以帶狗狗一起遛的。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禁止攜帶犬只進入飯店、園林、封閉式公園、健身步道、機關、學校、幼兒園、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養老院、醫院、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影劇院、體育場館 、遊樂場、候車(機、船)氫以及大型超市、購物中心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上述單位、場所的經營者或者 管理者應當在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禁入標識。
答:養犬人要嚴格管理自己的犬只。如果犬只傷人了,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或者第三人過錯造成傷害的,由受害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更重要的是,公安機關要將傷人犬只實施收容,由畜牧獸醫部門對犬只連續進行醫學留驗觀察十日,有關檢查、飼養等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答:違反本條例規定,養犬人受到三次行政處罰或者具有違法飼養大型犬只、烈性犬只並傷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機關對養犬人終生不予辦理養犬登記。
相關處罰信息納入查共信用信息系統,照規定實施聯合懲戒。違法行為人為流動人口的,相關處罰信息一併納入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怎麼樣?是不是對新規更了解了?
下面是蘇州市區養犬管理辦證服務點的匯總
沒辦證的朋友趕緊的
希望各位愛狗人士
既要對自己狗狗負責
也要對他人負責
關於深度蘇州(sdsz0512)
熱忱的蘇州生活家
生活方式|蘇州,每一天都在變化
商務合作
微信ablady1 | 手機18168977750
內容來源:蘇州發布、社會傳真
圖片來源:蘇州發布、蘇州公安警務、網絡
如果使用了你的圖片請與我們聯繫
法律顧問:上海小城(蘇州)律師事務所訴訟部主任
陳柏安 手機&微信13606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