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拆東補西,7年挪用230萬元門診費】
郭山澤/漫畫
牌癮作祟,將手伸向門診費
袁豔現年50歲,2006年至2012年底一直擔任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門診收費員。
2006年春節的一天,正在門診收費窗口值班的袁豔,受到朋友的邀請參加一個牌局。由於就診人員不多,早已「人在曹營心在漢」的她提前結帳,帶著當天收到的門診費和為數不多的零花錢,直奔牌局。結果,手氣欠佳,她沒打幾圈就輸光了自己的錢。
兜裡沒錢了,心裡卻不甘。一心想「回本」的袁豔發現包裡還裝著當天經手收取的門診費,於是動了心思:不如先拿這些錢「應應急」,再用後收取的費用補齊漏洞,總出納一定不會發現,等以後有錢了,還回去就行了。於是,她安心地從包裡拿出收取的4000元門診費,繼續在牌桌上「奮戰」……
第一次「嘗試」成功後,袁豔開始不斷地截留經手的門診費,並隨意用於個人消費。經查,2006年至2012年11月間,袁豔採取提前結帳的方式,挪用收取的門診掛號費、醫藥費、診療費等公款合計230餘萬元。其中,大部分錢款被其用於購買衣物、鞋、包、化妝品等。除此之外,袁豔還挪用公款四處旅遊,並經常參與打牌、賭博等活動。
打「擦邊球」,欲望閘門越開越大
「你這樣挪用公款奢侈消費,不怕東窗事發嗎?」到案後,承辦檢察官問袁豔。「怕也怕,但主要還是女人的虛榮心作祟,貪圖享樂。」袁豔說,「同時,醫院財務管理上的漏洞,讓我屢屢得手,時間長了,膽子也就大了。」
袁豔所說的「漏洞」,是醫院在財務管理方面提出的「日清日結」規定。該規定雖明確要求門診收費員對於每天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當天結清上交,但對「結清上交」的具體時間點沒有作出規定。具體操作上,對低於3萬元的款項,收費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上交時間。
於是,深諳此規定的袁豔,打起了時間上的「擦邊球」,上午和總出納結清後,就將下午收取的款項挪為己用,又用翌日收取的款項填補前一日的財務「空洞」。利用財務管理上的這個漏洞,袁豔屢屢得手,欲望的閘門越開越大。
債臺高築,走投無路坦白案情
隨著挪用金額越滾越大,拆東牆、補西牆的方法很快就行不通了。
袁豔一開始還找要好的同事臨時借用未交帳的公款來彌補缺口,但同事總是催帳,這依舊不是辦法。而一旦等到醫院總結帳和院財務部盤底時,缺口曝光,就會東窗事發。無奈之下,袁豔只好四處借高利貸充作收費款上交,等醫院總結帳或盤底結束後,再從自己收得的門診款中抽出錢來償還高利貸本息。這期間,她還採取掛帳、私刻銀行印章、偽造存款單等方式應付院財務的檢查。
然而,紙包不住火。2012年11月1日,門診收費中心總出納正式退休,在辦理移交手續和清帳時,袁豔遲遲交不出其保管的門診收費中心10月下旬報表和銀行存款單。迫於巨大的壓力,走投無路的袁豔決定坦白犯罪事實。同年11月18日晚,袁豔主動向時任門診收費中心主任坦白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實,其長達7年的犯罪行為得以曝光。
該案庭審當天,為增加群眾對檢察工作的了解,也為更好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石鼓區檢察院邀請了轄區70餘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街、企事業單位代表及涉案單位工作人員觀摩了庭審。
法庭上,袁豔泣不成聲,始終不敢抬頭正視檢察官的控訴。「時至今日,我對不起的人太多,我只求法律懲罰我所犯下的錯誤……」袁豔悔不當初。
利用自己醫院門診收費員的職務便利,下班後悄無聲息地拿走收下的醫藥費,7年間累計達到230餘萬元。經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偵查終結並起訴,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門診收費員袁豔日前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