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3 14: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湃客
新冠肺炎疫情陰影籠罩之下
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再遭口誅筆伐
人們又因懼怕寵物染病
不少貓狗被虐殺
人類與動物和諧相處
是現代文明的道義
然而遇到現實
道義卻變得不堪一擊
人與動物究竟該保持怎樣的關係
//本期話題//我是
郭欣,南京農業大學博士生、動物福利研究者。人類與動物應該保持怎樣的距離和關係?人們從何時開始關注動物,何謂「動物福利」?在動物保護方便,是否缺失相應的法律、法規?關於人與動物的關係、關於動物福利,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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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利是什麼?@達達的馬蹄V:關於玉林狗肉節的爭議,印象深刻的是,知乎上有人評論說:我不吃狗肉,但我有吃的權利。我不吃是因為不想,不是因為你不讓。你怎麼看這個說法?郭欣:當事人的「說法」是典型的「動物工具」論,認為動物是人類可以隨意取用的資源,沒有考慮動物作為一個生命體的「內在價值」。的確,現在國內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禁止吃狗肉,但是禁食狗肉的道德呼籲越來越強。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開始不吃狗肉都是好的現象。1988年,韓國舉辦釜山奧運會舉辦之前,因為西方批判韓國「食狗肉」的殘忍現象,為了維護國際形象,韓國政府推出限制狗肉的政策,到如今,在韓國吃狗肉的現象越來越少了。
@達達的馬蹄V:豬牛羊這類我們普遍食用的肉類和那些一般不食用的比如狗肉甚至是野生動物,是不是存在不一樣的評判標準?郭欣:人類對不同物種動物的態度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取決於我們與動物之間關係的「遠近」以及使用動物的「目的」。我們將動物分為工作動物、伴侶動物、農場動物、實驗動物等等。人們馴化養殖羊豬雞鴨等農場動物的目的就是為了食用,馴化養殖狗等動物是為了防衛與陪伴,馴化馬、牛、象等動物是為了運輸或者挽力。
但是,無論我們使用動物目的是什麼,都有義務提升它們的「生存質量」,這就是「動物福利」的重要內涵。「動物福利」不同於「動物權利」思想,它不反對人類使用或者食用動物,它關注的是動物死前的生活質量以及死亡的方式是否人道。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福利標準」,取決於動物種類、養殖方式等多方面,但是「五項自由原則」是適用於所有被養殖動物的基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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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動物是何關係?@♬♟♛♥♪深沉♚♞★♠♣:人應和動物和諧相處嗎?無論是馬戲團,還是為了口腹之慾吃小雞,我們該怎樣正視這個問題?又如何從根本上去解決這個問題呢?郭欣:人當然應該與動物和諧相處。對「如何對待動物」問題的思考一直貫穿在人類的文明史中。在東方,對動物的討論經常出現在一些宗教中,比如古埃及將某些動物視為「神」,印度教將牛視為「聖靈」,將狗視為「不潔物」,中國古代的道家思想、佛教文化也都包含著一些對動物的仁愛觀。西方傳統思想中也以間接義務論的方式禁止虐待動物。19世紀開始,以《馬丁法案》為開端,人們開始為尊重動物生命、保障動物的福利而立法。還有更多的歷史證據,都顯現著人們為了實現人與動物之間「和諧相處」而不斷努力。但是,「馬戲表演」等殘忍對待動物的一些行業,表明了人類中心主義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不乏有人認為動物為人類而存在、動物只是工具,因此而隨意對待動物。
但是,回望歷史,我們的動物倫理觀念是一直在進步的。古羅馬時期殘忍的動物角鬥比賽現在早已滅絕,以前隨處可見的當街宰殺牛羊也被全面禁止,玉林狗肉節連年遭到公眾嚴厲的批判與抵制。這說明,我們當前可以容忍的殘忍,必定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再被容忍。
我們對動物的道德認識,一定會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進步。想要根本上解決動物的問題,一定是需要時間逐步進行的。首先,公眾意識是實現「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根本,只有需求萎縮,這些殘忍對待動物的現象才會徹底消失。其次,科普非常重要。及時將人類在科學領域對動物更深入的認識傳播給更多的受眾,才能幫助公眾正確地對待動物。比如,人們如果知道「馬戲」是如何具體傷害動物的,或許就會自覺拒絕去觀看;人們如果知道野生動物是海量病毒的宿主,或許就自覺不吃野生動物了;人們如果知道動物也具有與人類相似的心理能力、甚至是道德感,一定會更加尊重動物的利益。
最後,「善待動物」的觀念只有上升到法律層面,才更具有約束性。@桃花島主黃藥師:造城運動、農業發展等人類活動嚴重侵佔動物棲息地。人類活動需要與動物活動需要二者發生矛盾,該如何取捨或協調?郭欣:關於人類活動侵犯野生動物棲息地以及正常活動的問題,應該從多個方面協調,以達到野生動物能夠與人類和諧相處。一般來說要儘可能避免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分割,提升當地人類社區的容忍度、居民不要可以幹擾或殺害野生動物,但同時也應該保護居民不受野生動物的傷害,儘量建造「對野生動物友好」的建築物,防止水質、環境等各方面的汙染,確保家養動物與野生動物之間不產生直接或間接的接觸。
@Amy512:國外可以養殖野生動物嗎?為什麼不能禁止養殖禁止買賣?野生動物保護法說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這話是不是本身就不夠合理?郭欣:也有啊,芬蘭的皮草不是也很有名嗎。馴化野生動物,然後養殖利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原野生動物的保護。但是不同的是,國外的動物保護組織發聲比較多,對這類行業的打擊的約束與打擊會比較大。尤其是歐洲,公眾的動物保護觀念很普遍,食素的人也越來越多,皮草類的市場需求也逐漸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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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護動物?根據世界範圍內歷史上動物保護立法的經驗,科學專家可以在只是與社會活動能力上,積極推動相關立法。但是立法術語國家政治層面的活動,是一個遠比科學家職業範圍大的多的場域,包含廣泛的歷史、自然、社會、經濟、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僅僅依靠科學家的提案與建議是無法實現立法修訂的。
雖然立法能夠懲治等違法行為,但是真正的預防,因該從道德觀念入手。若要從根本解決人們「殘忍」對待野生動物,並且杜絕類似嚴重疫情後果的發生,應該提升公眾對於動物的基本認知、改善人與動物的關係。人們之所以「殘忍」對待野生動物,根源還是沒有意識到「動物不是物」、「動物不是資源」。動物是有感受能力的生命體、是人類的夥伴,在整個自然生態系統中的,人與動物一樣只是萬千生命形態中的一種,人類必須對自然和其他生命抱有敬畏之心。若社會能夠自下而上地形成這樣的觀念,那為此觀念就更容易成為意識形態寫入立法。
@思創志:請問國外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有哪些成功的經驗值得借鑑?我國在這方面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加以改進?郭欣:我認為,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我國與一些這方面做得較先進的國家相比,主要在於「立法」方面的目的與精神。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制定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都不再將動物視為資源,充分體現對動物生命價值的尊重,以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提升野生動物的福利以及為瀕危物種提供保護系統為目的。比如,歐盟通過的《關於歐洲野生生命和自然棲息地保護的伯爾尼條 約》等。1997年,歐盟籤訂的《阿姆斯特丹條 約》中,動物福利協 議中明確規定:「把動物視為有感知能力的生命,保證提高對福利的保護和尊重」。目前,澳大利亞、德國、荷蘭等許多國家的動物保護法律中,都明確宣布「動物是有感知的生命」,是「人類的同伴」,人類需要自覺尊重它們的福利。
而反觀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沒有類似的話語體系出現,而是將動物視為資源而鼓勵「合理開發利用」。比如2016年《法》新增加了關於野生動物作為藥品和食品的利用規範,以及人工繁育的專業標識等制度,進一步強調了「合理利用」的傳統(比如中藥)。所以,我認為我國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應該加強倫理引導,改變對動物的認知與態度、樹立尊重動物生命、尊重自然、保護生物多樣性、為未來負責的基本觀念,才能更好地指導具體的保護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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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對待身邊的貓狗?要了解寵物的「偏好」與「自然屬性」,比如有些品種的狗喜歡戶外運動,有些品種的狗喜歡陪伴,儘可能滿足它們的表達自然行為的需求。還應保證寵物的「健康」,要及時觀察寵物的健康狀態,定期體檢,也不要刻意做危害它們健康的事,比如給寵物化妝、餵食巧克力之類。總之,要以科學、正常的心態與方式對待自己的寵物。
@達達的馬蹄V:在校園裡見過成群的流浪狗,不知道有沒有人給他們打疫苗或是其他什麼管理辦法,自己只能一邊可憐它們一邊保持距離。想了解下國外的動物救治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郭欣:1824年英國成立了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發展至今依然是重要的、歷史最悠久的動物福利組織了,當時主要是為了淨化社會中人們隨意虐待動物、鬥謔動物的行為,提升公眾「善待動物」的意識。推進動物福利立法。後來逐漸發展到更多方面:進行反對虐待動物和促進善待動物的宣傳教育;由動物保護檢查員執行動物保護法律;作為英國政府和議會有關動物福利問題和制定有關法律的顧問機構;收容和救助被遺棄的和傷病的動物,為他們重新安排養主;以及向社會大眾進行動物養主責任和動物福利問題的教育。
野生動物就像是未知病毒的蓄水池
本來與人無害
但是人類的貪婪卻打破了池壁
最終把禍水引向自己
正如董卿所言
槍響之後
人與動物
沒有贏家
關鍵詞 >> 人與動物關係,人與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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