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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 記者 宋瀟
7月29日,封面新聞報導了雲南香格裡拉一名男子「手撕塔黃」的事情,引發熱議。起因是男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了一段視頻,內容為他在高山上採摘了一株名為「塔黃」的植物。之後,一些知名的科學科普博主稱塔黃是喜馬拉雅山冰緣帶珍稀植物,男子行為不當,應當受罰。
7月31日,記者繼續對該事件進行追蹤。香格裡拉市委宣傳部新聞辦楊主任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目前已對男子進行口頭教育並警告,但由於塔黃並不在保護植物名錄之列,故相關部門無法對此提出執法依據。
當事男子李宇(化名)回應稱,因為此事自己遭遇了無端「網絡暴力」,並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希望網友能夠停止人肉和人身攻擊。
「手撕塔黃」被網絡討伐
那段「手撕塔黃」的視頻火了之後,李宇確實「圈粉」無數。
他自稱是雲南迪慶人,小時候放牧的時候,吃過塔黃,當地人叫「貢陪」。採摘當天,他與妹夫開車,從香格裡拉出發前往四川稻城辦事,途中在浪都埡口遇到一株,就當作是個野果吃了,「我真不知道這是保護植物。」
據他介紹,採摘過後,他和親人還拍攝了一段15秒的視頻並發布在某平臺上,之後被網友發現,稱他是在破壞塔黃的生長環境。甚至有部分認證為知名科學科普博主的網友稱,塔黃是喜馬拉雅高山地區冰緣帶最高的草本植物,高山冰緣帶地區,生態極為脆弱,植物一旦被破壞,可能再也不能被修復。
「因為,冰緣帶的很多植物是多年生一次開花的。」在冰緣帶,採花和挖取意味著,這種植物努力一輩子將會「無兒無女」,無法延續他們的基因,對整個物種而言,它們的種群數量也會減少,甚至有「斷子絕孫」走向滅絕的可能。
看到網友的評論,李宇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個人帳號上刪掉了相關視頻,並向香格裡拉森林公安局、林業局等部門提交相關資料,等待處罰。
但網友的「討伐」和轉發仍然不停,李宇覺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
男子打算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7月28日、29日,李宇相繼給質疑他的科學博主以及在個人帳號中,發布「致歉信」。
他表示,對於自己的錯誤會承擔所有的責任,希望大家不要再轉發,也請相關人士停止造謠和人肉搜索,「通過這次事情,讓更多的人了解塔黃,重新認識塔黃,它不可以拔,也不可以吃,十分珍貴。」
在這之前,有網友撰寫文章稱,他「手撕塔黃」的行為屬於炫耀式破壞珍稀植物,讓其自首。但李宇稱,事發過後,他第一時間就聯繫了香格裡拉警方並備案,可這之後網友卻不依不饒,將他的照片、手機號發到網上,各種人身攻擊和語言暴力,「網絡暴力嚴重影響了我,快撐不下去了。」
7月29日上午,香格裡拉森林公安局回復封面新聞稱,男子撕掉的究竟是不是塔黃,還需要等到相關鑑定結果出來後才能判斷,目前只能說是疑似塔黃。
官方回應:
「塔黃」非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將對男子口頭教育
7月31日上午,香格裡拉市委宣傳部新聞辦楊主任回應封面新聞,經過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查驗並鑑定,被男子撕掉的植物確係塔黃。但根據《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塔黃並不在保護名錄之列,林業部門和公安也無法對此提出執法依據,故對男子的處理方式,為口頭教育並警告。
「根據目前我國植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雲南迪慶香格裡拉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報告,該男子的行為未構成違法。」楊主任給封面新聞發來一份「情況說明」,鑑於其行為給大眾傳播了破壞生態的負面影響,香格裡拉市森林公安局向其普及了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知識,並對其進行了口頭教育。當事人也認識到了錯誤,已將相關視頻刪除,並對此前的不當行為作出了道歉。
與此同時,針對有網友所說塔黃生長周期有十幾年之久,楊主任稱,塔黃的生長環境確實是在4000米左右的高山寒冷地帶,但是生長周期並非網友所說的那麼長,甚至於當地牧民上山放牧時,也經常會看到此類植物。
這一說法,也是在他諮詢香格裡達當地一些權威的植物專家學者,包括一些普通民眾後獲悉。據他介紹,男子手撕塔黃的行為確實不妥,但也並非如網友所說,是對國家保護性植物的破壞。
他也希望,網民能夠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