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第一次遇到她,從此心裡就永遠印上了她的影子。那時我在美國,她在北京,找了好多喜歡的英文歌發給她,好多歌曲都帶有自己的注釋,她也給我回了好多首,第一首就是它。聽著這首歌,想著她的一顰一笑,眼淚不自覺的就會流下來。如今我也來到了北京,她應該就要嫁人了吧。七年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剛上大學那年談了一場異地戀,剛巧她生日前我又窮困潦倒的像狗一樣,還是堅定的找哥們借了三百塊錢,挑了一雙玫瑰紅的高跟鞋,我知道她三十八碼,偏偏挑了雙三十六碼,就是讓她一直記得曾有人送給她一雙好看而不能穿的鞋。還記得問你為什麼喜歡我的時候 ,你發了這首歌給我 ,從此我有了一首深夜單曲循環的歌 ,後知後覺愛上你的我 ,後來每天很想你但又不能說出口 ,就一遍遍回味這首歌 ,仿佛你沒有離開 ,留給我的都是你的溫暖, 我愛你jk, 想你。第一次聽這首歌是你朋友圈的小視頻,那時候我們剛接觸,對你的感覺強烈,卻又不太了解。後來我們沒有確定關係,你選擇了那個她。曾經走過的路每走一遍都會想到你,忘記你真的很難。明明我們居住的地方不大,我也無數次幻想過再次遇見你,可是你我卻再也沒有相遇。
來不及好好對你,來不及好好愛你,來不及與你攜手回家,來不及與你說枕邊情話,來不及與你琴棋書畫詩酒花,來不及與你柴米油鹽醬醋茶,來不及與你把酒話桑麻……一切都已來不及。祝你幸福,曾沛銘,你要和他好好的啊。真的虧欠你太多,所以這份思念,我甘願承受。和年年認識在2018年1月20日的晚上,1月21日凌晨我們相談甚歡,從來沒有和別人談話一直談到凌晨五點半,我想這就是緣分吧,那天是周六,第二天是周日,我就覺得這是我的了,1月22日我答應做他女朋友,我們才認識不到兩天,沒有關係沒有退路也無所謂,沒有結果不重要,最起碼我現在開心,期待有天會見面。我討厭熱鬧也不喜歡孤獨, 我總是熬夜,會一個人聽著歌,想著自己做過的事,沒有一個愛我愛到心裡的人,我沒有麵包,也沒有清酒。 有的只是一腔孤勇。如果哪天我撐不住了,眼睛紅紅的站在你面前不說話,你也什麼都別問,帶我走。去哪裡都好。在分手之後,我們總試著忘記對方,試著抹掉一切和對方有關的事情,與對方有關的回憶,可是每到夜晚,一切的一切,它們都會捲土重來,讓我重新記起,我有多麼喜歡你,它就像是在我身上爬行的螞蟻,很癢卻又抓不住。
而我就像個在森林裡迷路的孩子,拼命的想走出去,卻一直在迷路,越陷越深。轉專業成功後,去了夢寐以求的專業,也遇到了你,你的陪伴,你的溫柔,讓我試著想要打開關閉已久的感情,儘管我們都是女生。我向你表白了,意料之中被你拒絕了,然後我們疏遠了一些,你找了男朋友,我們在一個寢室,我不知道該怎麼和你相處,我還是好喜歡你,但只等你三年。希望他能不要那麼難過,因為隔著屏幕所以不能在你難過的時候給你一個擁抱,不能跟你說好聽的話,不能給你感動,不能在你最難過的時候陪著你,我很難過,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真糟糕,加油啊,彭金宇我會陪著你的啊,會陪著你一起重修,雖然不能在你身邊,但是啊你要相信我啊,總有一天我會在你身邊的 ,晚安啊,希望你能做個好夢。喜歡上了一個學長,每天中午買飯都能看到他,他學習很好,理科實驗班,長相也不賴,給人感覺很溫柔,可是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也不知道該不該主動,也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得到他的名字和聯繫方式...糾結。不敢聽一個人情歌,每次一個人聽的時候,總會想到青梅竹馬,小的時候總是不敢承認喜歡她。
但是這些年看過了人來人往,感覺她在我心中無可替代,我想她的時候,想把當時不好說的話說出來時,已經天各一方,陪在她身旁的也不是我,希望她過的好好的。希望能再次遇到她。qxq我愛你。在一起時,問他:「如果讓你用一首歌來形容我你第一首想起的是什麼歌?」自此,我愛上這首歌。現在他已經離開,有了願意捧在手心裡寵溺的姑娘。若你們遇見他,請幫我告訴他,謝謝他給我的冬日暖陽,也謝謝他給的傾盆大雨,毒藥穿腸。如果可以回到過去,我多希望他沒招手,我沒回頭。2014年高一認識你和你變得熟悉,2015年分班我學文,你學理,2016年高二你說你喜歡我,那是我高中三年最開心的時候,2017年高三你喜歡上了一個轉班兩個月的女孩子,我卻一直蒙在鼓裡,2017年高考結束,你去了距離幾千裡的外省上學,2018年大一希望以後的我一個人也可以越來越酷。
不會穿高跟鞋,再喜歡也就是看看,然後依依不捨地一步三回頭,最後走掉不再看。不適合買來做甚?在家擺著嗎,大眼瞪小眼,就算是一天擦三次也穿不上啊。還是讓給合適的人吧 。連雙高跟鞋也不能強求啊,更何況是人呢?今天20180120這天我又明白了我對他並沒有這麼了解,網戀什麼的都是假的,你得想人類這麼複雜的東西,總會說好多花言巧語,你只要用另一個身份問一下,答案就很快就出來了,我很天真很可愛愚蠢至極,我喜歡變態喜歡人格分裂,我喜歡血液的味道。找不到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我又成長了。最絕望的喜歡是差別。是想上同一所學校卻和他成績的極大懸差。如果我當初早點遇到他,我就不會放開玩,不會什麼都隨自己的性子來以開心為目的活著。不會認識各種各樣的人去各種地方,我一定會靜下心來看書。在這種想彌補已經沒有時間的時候只有壓力,只有擔心你和別的女孩走,害怕你十年後將我忘記。因為閨蜜喜歡他,所以我不敢說也不能說,一直到畢業,他轉學。直到初二他姐姐告訴我,我才得知他當初還是喜歡我,可是我又怎麼說呢,是他瞞的太好還是我瞞的天衣無縫。高中無意再次重逢,再次相見他卻有女朋友了,我就轉學了,一直在未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