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攜帶寵物和氣球進地鐵將被拒乘
□記者王建芳
自2013年12月28日鄭州軌道交通1號線開通,鄭州市就進入了地鐵時代。地鐵方便、快捷、運輸量大,並且安全準時,但是地鐵也面臨著規劃面積大、工作周期長,以及安全措施要求高等特點,為了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和安全運行,保障市民出行,9月23日,《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
前景:2020年,鄭州中心城區將被地鐵網覆蓋
按照規劃,到2020年,鄭州中心城區將形成由6條運營線路組成的「兩橫、兩縱、一環、一放射」的放射狀軌道交通線網,總長208公裡。到2050年,則將形成覆蓋全市五縣六區共計18條線路、長達6777.9公裡的軌道交通網絡。目前,1號線二期、2號線一期和2號線南沿工程及5號線均已開工建設,鄭州市軌道交通進入了大建設、大發展的新局面。
但是,隨著軌道交通各項工作的推進,其在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及開發運營方面也遇到了多種問題,主要表現在管理涉及部門多,工作周期長,安全應急措施需要進一步加強等。「為適應軌道交通事業發展新形勢,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和安全運行,切實保障市民出行,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制定《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範強說。
立法5大亮點
亮點①:地鐵站旁應預留公共汽車、停車場和自行車租賃點用地
2015年6月26日,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6月30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之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該條例。
《條例》指出,軌道交通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規劃先行,做好規劃控制才能保障軌道交通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了方便市民出行,構建一體化運營體系,《條例》規定,在確定軌道交通車站用地範圍時,應當預留換乘樞紐、公共汽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公共廁所等設施用地,使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有機銜接。
亮點②:擅自停運、不處理乘客投訴,地鐵運營方均有可能被罰款
在運營與服務章節,《條例》規定,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按照運營服務規範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運營服務,其中包括合理編制、適時調整運營計劃,保障客流運送暢通,在車站提供問詢服務,引導乘客購票、乘車,通過電子屏、廣播提供列車到達時間及站點等重要信息。
此外,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公布投訴渠道,接受投訴,並應當自接受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而如果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地鐵,或者未按規定處理乘客投訴,以及未設置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除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外,還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亮點③:攜帶寵物和充氣氣球,會被拒絕乘車
為了保證乘客安全,《條例》在第三十條規定,禁止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地鐵,禁止持有槍枝彈藥或弩、匕首等管制器具進入地鐵。
《條例》還特別規定,除導盲犬外,禁止畜禽,以及貓狗等寵物進入地鐵,也禁止攜帶充氣氣球和不能摺疊的自行車。如果違反這些規定,乘務人員有權拒絕乘客乘車,已經乘車的,責令其下車,並可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亮點④:地鐵車廂內禁止吃東西、躺臥,違者最高罰款100元
對於許多上班族來說,為了趕時間,也許早就習慣了帶著早點進地鐵。但是如果《條例》本次通過審議,那麼以後再在車廂內吃早餐,就會被罰款100元了。
為了維護軌道交通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在車站或車廂內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亂扔果皮紙屑。而且,禁止在地鐵站躺臥、乞討、賣藝和收撿廢棄物。同時,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進食。
違反這些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亮點⑤:禁止強行上下車、強拉屏蔽門,逃票者或面臨5倍罰款
為了保證軌道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禁止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開關,禁止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工程車等投擲物品,禁止攔截列車、阻斷運輸。同時禁止強行上下車,強拉、敲打屏蔽門、安全門。
違反本條規定的,由運營方進行勸阻和制止,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而對於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冒用他人證件或者持偽造證件乘車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按照出閘站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並可以加收出閘站最高票價5倍的票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