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西都市報1月29日報導,近年,我國無人機市場進入井噴式發展,消費級、專業級無人機市場異常火爆,在航拍攝影、農業植保、環境監測、電力巡檢等方面已有廣泛應用。同時,無人機「黑飛」、失控墜機、炸機等各類事故頻發,對公共安全和個人隱私產生嚴重威脅。
去年4月,成都、杭州、大連、南京、上海共發生13次「黑飛」無人機影響航班運行事件,特別是成都雙流機場受到9次影響,造成34個航班取消、112個航班返航備降、142個航班空中和地面等待。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2萬架無人機處於「黑飛」狀態。
無人機自身故障引發的事故同樣觸目驚心:有機構在2016年6月就統計了國內47起無人機炸機(註:指無人機非正常墜地)事件,去年中部某省份發生農用植保無人機墜地傷人事故……
中國遙感應用協會理事長羅格說:「無人機安全問題不解決,這個行業就很難前行。無人機品類正變得越來越豐富,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保障無人機飛行安全迫在眉睫。」
為實現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日前在工信部官網上對外徵求意見。這一條例不僅回答了人們關心的問題,也是我國首次從國家戰略層面對無人機管理與發展做出部署。
工信部官網截圖
關注1:你的無人機屬於5類中哪一類?
現在各種各樣的無人機到底如何分類?據悉,條例的管理對象全面覆蓋各類無人機,範圍由250克以下至150公斤以上,包含民用、警用、軍用等不同類別。條例明確,遙控駕駛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統稱無人機。而模型航空器的管理規則,今後由體育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結合重量、速度等因素,無人機又被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五大類。
圖源:華西都市報
條例明確,除微型無人機外,凡是空機重量不超過4000克,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7000克,最大飛行速度不超過每小時100千米,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的遙控駕駛航空器,都屬於輕型無人機。據大疆無人機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無人機市場上約90%的產品都屬於此類。
專家表示,細化分類的目的在於精細化管理,對小型及以上的產品加強監管,對普通群眾最常使用的微型、輕型產品儘量放寬限制,管理兼顧開放。如條例明確,中型、大型無人機應當進行適航管理。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投放市場前,應當完成產品認證。銷售除微型無人機以外的民用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備案,並核實記錄購買單位、個人的相關信息,定期向公安機關報備。
關注2:微型機在禁飛區外飛 無需提交飛行計劃
我國的空域均為管制類空域。因此,條例充分尊重現有的空域管理特點,在維持整體制度不變的情況下,對120米、50米的安全高度進行了突破,向輕型無人機和微型無人機釋放120米以下、50米以下的空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疏導了正常合理的飛行需求。
條例明確,除空中禁區、機場、軍事禁區、危險區域等周邊一定範圍內,微型無人機無需批准可以在真空50米以下空域飛行,輕型無人機可以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飛行。
專家表示,民用無人機,特別是微型與輕型無人機的操作使用準備時間普遍比較短,無固定起降點,飛行量巨大,應用較為廣泛,傳統通航式的管理早已不能適應當下的應用習慣。條例一方面通過明確管控空域,以及管控空域飛行需求的申請與審批制度,保障基礎安全;另一方面,釋放出適飛空域,為群眾與企業提供合法合規飛行的權利,為社會生產生活提供了效率與便利。可以說,條例為逐步進入自動化、智能化的科技社會做出了準備,是重要的管理方法探索。
此外,條例綜合無人機產品特性、飛行量、飛行目的、用戶使用習慣等多種因素考慮,提出微型無人機在禁止飛行區以外飛行,無需提交飛行計劃;由國家建立具備監視和必要管控功能的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輕型無人機如在適飛空域內飛行並通過監管平臺報送飛行動態,亦無需提交飛行計劃等。通過技術手段,減少用戶負擔,提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