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彭博社9月21日報導,美國德拉瓦州聯邦法院表示,因中國鞋類銷售商美國紐巴倫國際有限公司(USA New Bunren International Co.)故意侵犯其商標權,NewBalance運動公司有權獲得50.4萬美元的法定賠償。
今年4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國內新百倫訴紐巴倫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聲明消除影響外,還需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80萬元。
經過調查顯示,紐巴倫在營銷宣傳過程中反覆使用「N字母」商標,而該商標已經被大多數公眾認為是與品牌新百倫商標有關聯,可以說是非常明顯的「蹭名牌」行為,同時也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被譽為「慢跑鞋之王」的美國新百倫貿易有限公司(New Balance)成立於1906年,該品牌最為著名的就是在鞋兩側使用的大寫字母「N」。20世紀90年代左右,公司以「紐巴倫」的名字進入中國,並迅速佔領中國市場。後因代理商違反經銷協議,新百倫退出了中國市場。2003年再回到中國市場時,紐巴倫這個名字已經被註冊,New Balance才選用新百倫這個名稱。
新媒體編輯:賈璇 實習生:李秋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