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因為學校規定的實習期和考研準備期及其他個人計劃撞車,不少大學生便開始尋思「找關係」開實習證明。記者調查發現,60元就可在網上買到「實習證明」,店鋪承諾蓋公章,加價還可安排公司「回訪不露餡」。記者追訪所涉企業,工作人員稱「毫不知情」。(7月23日《北京青年報》)
網購「實習證明」有著不少危害。北京一位律師甚至提出了「將購買實習證明的學生記入誠信檔案」的建議。他覺得,網購「實習證明」涉及的是誠信問題,說明這樣的學生不講誠信,欺騙老師,欺騙學校,甚至還欺騙了自己。這種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可是這也忽視了「網購實習證明」社會現象背後的真問題。
網上的「實習證明」何來?記者調查顯示,這些打著某某公司名義的「實習證明」其實都是假的,證明上涉及的公司並不知情。換言之,也就是說,在網絡上銷售的「實習證明」都是不法人員偽造的。「實習證明」上需要加蓋公章,這些公章何來?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私刻公章的行為。這背後的社會問題就多了。公章刻制單位是需要在警方備案的,這些在警方備案的公章刻制單位為何敢於為了利益不擇手段?既然所有公章都需要備案,那麼警方為何就沒有管理好幾家刻章的店鋪?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網絡銷售亂象了。在網絡上買東西,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我們買不到。消災咒語、迷情藥粉、仿冒真槍、聰明藥水、真人葫蘆娃。要說的太多太多了,這裡面有迷信的,有違法的,有騙人的。問題是,這些明明有違法律約束行為的所謂商品,為何就能大模大樣擺到網絡銷售平臺之上?我們制定的涉及管理網絡商品經營的法律法規為何成為了擺設?網絡商品的一片淨土何時能夠回來?在網絡上銷售「實習證明」該有人出面管管了。
在網絡上銷售「實習證明」,我們還需要追問的是,這樣的市場需求是如何形成的?眼下,各家高校都給學生布置了暑期社會實踐的任務。按說,這確實是個好事情,讓學生及早的接觸社會,接觸單位,就能讓他們在對社會,對行業的了解中,增加對所學專業的認知,還能增加自己的閱歷,有利於提高知識水平。
但是,由於規定太過嚴厲,就導致了虛假「實習證明」的需求。有的時候並不是沒有實習的時間,而是在基層找到實習單位是困難的。有的時候,在實習單位裡也是無事可做的。於是,很多人就不好意思去實習了。
到了暑假快結束的時候,不僅是網絡上有人銷售「實習證明」,有能力的家長還會動用各種關係,到所在地區的公職單位去為孩子開「實習證明」,而實際上很多孩子一天都沒有實習過。
總體而言,「網購實習證明」暴露出的問題是暑期社會實踐淪為形式的憂傷。「實習證明」能證明什麼?高校檢驗實習效果豈能只看「實習證明」?